招标
[JG2024-2598]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施工总承包
金额
5399.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4-440100-04-01-349695
预算金额5399.95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0
公告正文
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施工总承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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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104-440100-04-01-34969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施工部分:项目主要新建高压管道约5公里(设计压力6.3兆帕),旺隆电厂内新建计量装置、收球装置、在线分析小屋各1套。管线起于广州市增城区广源门站,途径广深铁路、广深高速、107国道、新塘立交西北角、南碱大道、新塘大道、温涌西路,终点位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 2、其他部分:包括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所涉及地上地下管线拆迁、修复及补偿、交通疏导、绿地占用(含修复)及树木迁移保护工作,并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施工手续等相关政策处理工作(含过公路、桥梁、市政道路、地铁、电力管廊等有关安全评估、专家评审、产权占用等相关的赔偿/补偿和咨询服务费用)。 | ||
招标内容 |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36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5399.95335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4.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GC1。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采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采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类似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设计压力4.0MPa或以上的天然气输送管道施工工程)。 业绩取自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 (1)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②施工合同;③竣工/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交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设计压力、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交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设计压力、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2)完成时间以竣工/交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采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采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投标人业绩要求:8、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设计压力4.0MPa或以上的天然气输送管道施工工程)。 业绩取自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 (1)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②施工合同;③竣工/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交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设计压力、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交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设计压力、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2)完成时间以竣工/交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5月3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20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20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20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10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37850186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13535245699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020-82733132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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