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公资采20231367号】叶县城市管理局昆阳大道(北高速路口至盐神大道)道路两侧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1.2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3-160
预算金额171.28万元
招标公司叶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181037588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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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叶县城市管理局昆阳大道(北高速路口至盐神大道)道路两侧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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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3-160 | |||||||||||||||
2、项目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昆阳大道(北高速路口至盐神大道)道路两侧升级改造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712,811.90元 | |||||||||||||||
最高限价:1712811.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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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项目概况:昆阳大道(北高速路口至盐神大道)道路两侧升级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包含修补花池、混凝土路面、花岗岩路沿石、混凝土路沿石、拆除路沿石、砂石垫层、土方开挖、花池粉刷、拆除花池、修理路灯、修理井盖、钢支撑、清理花池石块及花池回填土方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工期:45日历天; (5)建设地点:叶县。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验收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不更换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6、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2.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叶县叶廉路原县委招待所院内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199375459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 | |||||||||||||||
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18103758830 0375-298390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18103758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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