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尚义县市政设施配套更新工程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隆河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经理1323130634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义县市政设施配套更新工程项目二标段已由尚义县行政审批局以.,尚行审[2023]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支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尚义县市政设施配套更新工程项目二标段工程规模:本工程分三条道路,第一条位于滨河北路西段,全路段施工长度为677.281米,此次只涉及行车道宽20m,道路侧设钢筋混凝土挡墙,含雨水、污水管道,交通信号灯;第二条位于聚贤路西段,全路段施工长度为289.073米,含车行道及人行道宽14米,含雨水管道,路灯;第三条位于伞中情道路,全路段施工长度362.297米,含车行道及人行道宽9米,含雨水管道。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内容:尚义县市政设施配套更新工程项目二标段(滨河北路西段、聚贤路西段、伞中情道路)工期:2023年10月31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
     2.2 招标范围:尚义县市政设施配套更新工程项目二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资格不要求业绩
       3.1.3财务要求: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由开户银行于2023年7月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9 09:00至2023-08-04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07-29 09:00至2023-08-04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8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可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一切以电子版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etnd”结尾的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尚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中隆河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经开区胜利中路249号凯地广场1号楼3单元11号房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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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飞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830360870电话:1323130634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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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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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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