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码头水工及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27885.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885.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韬0871-672136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码头水工及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码头水工及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码头水工及房建工程施工招标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次招标概算投资为27885.40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2-16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0871-65305672)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3年2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它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的相关要求。)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 经办人: | 王工 |
办公电话: | 0691-2200622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钱韬 |
办公电话: | 0871-67213669 | 移动电话: | 15969417073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000202300054001001 |
标段名称: | 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码头水工及房建工程施工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2-22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3-1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2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7885.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负责完成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码头水工工程、房建工程施工;工程竣(交)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为准(房建施工图以住建部门批准为准,水工施工图以交通部门批准为准)。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概算投资为27885.40万元。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人的规定,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须为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章“3.1.1资质最低要求”,联合体组合后满足资质条件最低要求即可; (3)本章“3.1.3业绩最低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业绩均予以认可; (4)本章“3.1.2财务最低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指标为准; (5)本章“3.1.4信誉最低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 (6)本章“3.1.5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人员均予以认可。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组合后满足资质条件最低要求即可。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港口与航道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建造师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任过1个交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注:①业绩要求中的交通工程指:水运工程(或水运养护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 ②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人员均予以认可。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完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个单个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低于3亿元的交通工程施工业绩;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要求中的交通工程指:水运工程(或水运养护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 ②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业绩均予以认可。 |
其他: | 1.财务最低要求: (1)投标人2019年-2021年年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2)投标人2019年-2021年平均年营运资本(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3亿元。 注:①以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为准; ②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指标为准。 2.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中未曾因质量问题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曾因工期不能实现履约,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原因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 3.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任过1个交通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①业绩要求中的交通工程指:水运工程(或水运养护工程)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 ②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人员均予以认可。 4.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人的规定,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均须为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章“3.1.1资质最低要求”,联合体组合后满足资质条件最低要求即可; (3)本章“3.1.3业绩最低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业绩均予以认可; (4)本章“3.1.2财务最低要求”,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指标为准; (5)本章“3.1.4信誉最低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信誉要求; (6)本章“3.1.5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人员均予以认可。 6.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3-13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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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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