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3.8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s-hz-(2022)第1号
预算金额148万元
招标公司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3909237076
中标公司陕西正为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147.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14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ZS-HZ-(2022)第1号
二、项目名称: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第一包招标文件.doc 第一包招标文件.doc 第二包招标文件.doc 第二包招标文件.doc
合同包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北京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8号 | 1,460,000.00元 |
合同包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陕西正为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区尚苑路4815号1号楼4层 | 1,478,500.00元 |
合同包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
服务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 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 | 编制《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影像资料、模型成果及图集; | / | 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 详见招标文件 | 1,460,000.00 |
合同包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
服务类(陕西正为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 | 汉中市VOCs空间分布常规观测和污染源谱观测 | / |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 详见招标文件 | 1,478,500.00 |
魏瑞娜、宋凤敏、唐田、李剑(采购人代表)、丁小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 | 1.87 | 采购人 |
2 | 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 | 1.88 | 采购人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
地址:汉台区前进西路与兴元路什字西北角
联系方式:13572628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13909237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09237076
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3日
相关附件: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第一包招标文件.doc 第一包招标文件.doc 第二包招标文件.doc 第二包招标文件.doc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中标中标,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
(成交)明细(成交)明细
受受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SXZS-HZ-(2022)
第第1号号)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1460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 | 号号品目名称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服务务要要求求 |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 | 服务服务标准标准 | 数量数量 | 计计量量单单位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1 | 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 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 | 编制《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影像资料、模型成果及图集; | / | 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 | 项 | 1,460,000.001,460,000.00 |
二、合同包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
、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正为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14785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正为环境检测股份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号号 | 品目名称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务服务要求要求 |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 | 服务标服务标准准 | 数量数量 | 计量计量单位单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 | 汉中市VOCs空间分布常规观测和污染源谱观测 | / |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 | 项 | 1,478,500.001,478,500.00 |
-第1页-
规划设计院)采购人: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招标文件合同包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ZS-HZ-(2022)第1号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时间:二〇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2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9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是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详见采购文件1,480,000.00否无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详见采购文件1,480,000.00否无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是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详见采购文件1,480,000.00否无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详见采购文件1,480,000.00否无采购需求:预算金额:2,960,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项目编号:SXZS-HZ-(2022)第1号
合同包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合同包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再参加另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包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再参加另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包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300元方式:现场获取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时间:2022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572628555地址:汉台区前进西路与兴元路什字西北角名称: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13909237076项目联系人:李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909237076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会议室名称: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采购人: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二、名词解释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地址:汉台区前进西路与兴元路什字西北角联系方式:13572628555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13909237076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合同包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 |
1.1.5 | 采购项目编号 | SXZS-HZ-(2022)第1号 |
1.1.6 | 项目地点 | 汉中市 |
1.2.1 | 采购预算 | 148万元 |
1.3.1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编制《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影像资料、模型成果及图集; |
1.3.3 | 服务期限 | 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再参加另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1 | 偏离 | 不允许存在重大偏离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招标文件标明签字、盖章的地方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贰份,要求与正本内容一致。 |
3.7.5 | 装订要求 | (1)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无线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方式,统一装订,并编制页码及目录。(2)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3)投标文件封面若不便盖公章可另加扉页便于盖章。未加盖公章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
4.2.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7月13日9:00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2.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以银行转账或者陕西省财政部门认定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金 额:壹万元整( 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户 名: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8029 1001 0122 7116 07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不能出具采购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款收据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确保在本文件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进入到指定账户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在本文件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之前未能收到投标保证金,则视为未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07月13日9:00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会议室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专家库抽取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前24小时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
其他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投标报价方式 | 1.投标报价=服务费+税金+其他相关伴随费用等。供应商应在充分了解项目全部情况后进行报价,保障整个项目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转。所有费用一次性包死,后期不做调整,供应商应在充分了解项目全部情况后进行报价,保障整个项目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转。2.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报价。 |
4、投标人必须从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目录中所列的内容。三、招标文件3、供应商: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投标单位。
(1)投标函;1-2、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组成:四、投标文件5、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2、投标文件填写说明(6)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5)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4)服务方案;(3)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报价一览表;
4-1、投标货币:人民币单位:元。4、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2-2、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会议上唱标的内容,按格式要求填写。2-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编写,投标人可以增加认为有必要内容,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格式实质性内容。
4-6、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4-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4-4、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完整报价,采购人拒绝只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的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上标明对本次招标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注:本项目采购预算:14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3、投标报价=服务费+税金+其他相关伴随费用等。供应商应在充分了解项目全部情况后进行报价,保障整个项目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转。所有费用一次性包死,后期不做调整,供应商应在充分了解项目全部情况后进行报价,保障整个项目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转。4-2、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
1-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1-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1-1、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五、投标5、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2)投标时,投标人应自行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封袋不得有破损),正本与副本分开密封。标袋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包装袋的密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贰份(光盘或U盘,装入标书正本袋内)。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及目录。2-1、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2、投标文件的装订和递交1-5、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须与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中的内容一致。1-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代理机构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登记工作,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递交情况。(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5)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3)撤回投标文件应以书面形式由有权人(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通知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2)投标人提出修改和撤标要求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代理机构摄像留存后,将投标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退还投标人。(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相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e、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d、投标人名称与领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c、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投标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签字的;a、投标人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的;(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b、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a、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2)投标有效期:h、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f、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4、开标程序:1-3、合格投标人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后到投标截止时间前如中途要求撤回时,则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摄像留存后,将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其他已签到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出席并签字报到的视为无效投标。1-1、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1、开标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6)将资格评审通过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5)资格评审。(4)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依递交投标文件的摆放顺序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并做记录。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及监标人签字确认唱标内容。如投标人对宣读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应在获得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属于宣读错误,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3)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与监标人当众共同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根据签到情况宣布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1)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开标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
(2)评标委员会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不得担任评审组长。(1)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1、评标委员会2、评标(8)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视频音频监控记录,并存档备查。(7)宣布开标会议结束,所有投标人离场。
e、拟定评标结果;d、对评标过程及各投标人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c、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名单,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b、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
(二)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一)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2、在招投标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h、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g、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各投标人提出的质疑;f、向有关部门报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理低价,禁止不正当竞争。2-3、评标原则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注:1.评审时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网站截图以现场网上查验复核为准。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再参加另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资格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工作。内容如下:2-5、评标工作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2-4、评标办法
3)投标文件的数量是否符合要求;2)服务期限是否符合要求;1)投标总报价是否未超过采购预算;内容如下:(2)符合性评审: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工作。2.资格评审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协助完成。
(4)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单位的确定过程中,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施加压力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评标委员会才进行综合评审并排序。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6)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晰可辨,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5)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4)投标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1)投标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2-6、投标文件的审查标准: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质询工作应做书面记录,采购人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其不能够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其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或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其他非实质性偏离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寻求或建议对投标件的实质进行变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更正的,或者澄清、说明、更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评标委员会酌情扣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注:按上述修正方法调整的内容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其投标将被拒绝。(7)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6)投标文件有关内容与“一览表”不一致的,以“一览表”为准;(5)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乘以数量为准;(3)投标文件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3)特殊情况处理: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注: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打分按废票处理。满分:100分,综合评分法。各分项分值分配如下:2-7、评分标准
评审内容 | 分值 | 权值 |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10分 | 10% | 1.经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均通过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对符合政策性扣减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2.有效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3.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4.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10分 | 10%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完整,节点细节详细得7.1-10.0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完整,节点细节一般得4.1-7.0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差,节点细节不清晰得1.0-4.0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10分 | 10% | 服务周期保证措施:服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完整,节点细节详细得7.1-10.0分;服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较完整,节点细节一般得4.1-7.0分;服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较差,节点细节不清晰得1.0-4.0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25分 | 25% | 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实施方案合理、可行性高得20.1-25.0分;服务实施方案较合理、可行性一般得15.1-20.0分;服务实施方案一般、可行性差得10.0-15.0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10分 | 10% | 对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难点、重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分析全面,应对措施完整、合理可行得7.1-10.0分;分析较全面,应对措施较完整,基本保证项目实施得4.1-7.0分;分析一般,应对措施较差,实施困难得1.0-4.0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10分 | 10% | 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人员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得7.1-10.0分;人员管理制度较完善,相关技术人员配备基本满足得4.1-7.0分;人员管理制度一般,相关技术人员配备一般得1.0-4.0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10分 | 10% | 设备仪器配备情况:设备仪器配备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得7.1-10.0分;设备仪器配备数量较合理、种类较齐全得4.1-7.0分;设备仪器配备数量及种类一般得1.0-4.0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10分 | 10% | 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提供一份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以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5分 | 5% | 综合评定: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综合评定其响应情况及完整性,在2-5分之间打分。 |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8-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8、政府采购政策c、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商榷后再进行复会。b、当投标人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投标报价分的计算。a、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投标报价,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则依次比较勘界立标实施方案、类似业绩,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仍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名靠前。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投标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达到符合条件时不重复给予报价扣除)2-8-3政策性扣减方式投标人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监狱企业条件及投标产品符合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的,其投标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2-8-2政策性扣减范围(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中标复函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3-2、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单位并复函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收到评审结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结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结论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论送采购人确认。3、确定中标单位2-8-4中标价格=中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2)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优先采购,价格扣除百分比计算公式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价格占投标总价的百分比×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中标人不能够履行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条款;(1)中标人放弃中标;3、当确定的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得分排序依次替补确定新的中标人: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七、合同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重新招标八、重新招标和更换采购方式(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中标人不能签署并履行合同;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九、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少于3个的,经政府采购部门批准,将更换其他采购方式。2、更换采购方式(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少于3个的。
5.2.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2提交质疑书需携带以下资料:5.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质疑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5.3.4明确、具体的质疑请求。5.3.3具体的质疑事项。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法定范围并且与质疑供应商有利害关系。5.3.2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包含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编号。5.3.1质疑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信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邮编。5.3质疑书应该包含以下主要内容:5.2.2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书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
5.4.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5.4.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5.4.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5.3.6质疑书需要加盖质疑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5.3.5质疑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及证明材料。
5.5质疑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按规定时间进行回复。5.4.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5.4.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5.4.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5.4.5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5.4.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1.2代理服务费计算: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服务类招标计算收取招标代理费。1.1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执行,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支付。1、代理服务费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投诉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注: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给定格式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上述解释只作为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解释,不作为擅自更改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的依据。(2)投标人与投标单位及供应商表达意思相同;(1)投标地点与递交地点表达意思相同;2、招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解释:
(2)全面系统调研并测算汉中市臭氧前体物源排放清单,数字化污染源的各项信息,汇总整理形成污染源空间分布图,形成汉中市臭氧前体物源排放清单技术成果。(1)阐明汉中市环境空气臭氧污染状况与成因,判断长期和污染时段污染物排放以及气象因素、大气化学反应、沉降等大气物理化学过程对臭氧污染的影响。三、主要功能或目标二、采购数量:1项;为进一步改善汉中市空气质量,明确汉中市O3污染事件主要成因以及主要来源,定量计算各类排放源的贡献,识别外界输送和本地排放的贡献,以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为重点,为汉中市提供臭氧污染形势研判、臭氧污染来源解析、针对臭氧污染过程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并对成效进行评估,提高汉中市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编制《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1套、影像资料1套、模型成果及图集1套。一、采购内容
(2)臭氧前体物源分布特征及变化趋势分析厘清汉中市2018年以来的臭氧浓度和超标情况时空分布特征以及与气象条件之间的关系,基于现行污染防治措施,预测2022-2025年汉中市臭氧污染状况及演变态势。(1)臭氧污染历史及现状与控制目标分析四、需满足的要求(4)确定对臭氧污染形成贡献显著的优势VOCs组分,定量解析各VOCs排放源类对VOCs的贡献与分担率,指明需要控制的VOCs重点排放区域和重点控制污染源。(3)明确本地与外地传输对臭氧污染形成的贡献,判断环境空气臭氧污染形成的NOx与VOCs敏感性以及敏感性的时空变化规律。
(5)臭氧污染控制措施及前体物减排方案研究①PMF受体模型解析,获取VOCs源解析及其光化学反应活性数据;②WRF-CHEM模式模拟,大气臭氧区域传输模式模拟。(4)臭氧污染成因分析与来源解析基于臭氧污染高发时段观测和VOCs源成分谱测量数据,分析臭氧各类前体物的化学组成时空分布特征。(3)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结果分析①进行汉中市臭氧前体物排放源活动水平调查,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清单校核、质控、清单数据验证;②厘清汉中市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组成、时空分布、变化趋势和重点污染源,基本掌握本市臭氧前体物化学组成和时空变化与臭氧污染形成的关联。
第一条服务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成交人):甲方(采购人):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氮氧化物(NOx)化学组分特征、来源解析结果、臭氧污染过程成因结果以及EKMA曲线,结合汉中市自然与社会经济因素,进一步提出有针对性的大气臭氧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2、服务费支付方式:整个服务工作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乙方持增值税发票和有关资料进行结算,在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账户。1、本项目服务费(中标价):大写:(小写:元)。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条服务内容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五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四条知识产权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第八条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方案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甲、乙双方做为合同执行的主体,有义务及时完全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2、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鄠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中止或终止。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邮编:邮编:地址:地址: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4、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监督方执一份。
正/副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名称: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投标文件合同包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
五、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服务方案三、资格证明文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一、投标函目录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贰份。在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根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就该项目进行投标。致: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一、投标函六、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6、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有权选择质优价廉的货物或服务。5、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质疑的权力。2、我方所附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电话: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9、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8、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年月日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帐号:开户银行:电子邮件:传真: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3、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注:1、本表价格应按总价填写,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仍有此表且一致。二、投标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编号 | |
投标总价(元) | 大写:小写:元 |
服务期限 |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 日历天 |
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再参加另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4、社保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特此承诺!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致: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我公司在此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附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特此声明!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提供。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说明:仅限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4、对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难点、重点分析及应对措施;3、勘界立标实施方案;2、服务周期保证措施;1、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四、服务方案
注:后附人员相关证书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人员配置情况表附件:人员配置情况表6、设备仪器配备情况。5、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拟承担职务 | 备注 |
注:后附设备仪器购买发票或检定部门检定证书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设备仪器配备情况表附件:设备仪器配备情况表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工作内容 | 自有/租赁 | 备注 |
注:1)类似项目是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期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2)此表后须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作为业绩进行考核;3)每份类似业绩需单独填写表格。序号:第项五、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 |
甲方名称 | |
甲方地址 | |
甲方联系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备注 |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承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六、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电话:地址:邮编:承诺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采购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用)
3.非中小企业不填写此表。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备注: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章):
附件3: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注: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
规划设计院)采购人: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招标文件合同包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ZS-HZ-(2022)第1号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时间:二〇二二年六月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2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9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是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详见采购文件1,480,000.00否无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详见采购文件1,480,000.00否无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是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行期限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详见采购文件1,480,000.00否无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详见采购文件1,480,000.00否无采购需求:预算金额:2,960,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项目编号:SXZS-HZ-(2022)第1号
合同包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合同包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再参加另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包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再参加另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包1(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报告)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300元方式:现场获取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时间:2022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572628555地址:汉台区前进西路与兴元路什字西北角名称: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13909237076项目联系人:李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909237076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会议室名称: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采购人: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二、名词解释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联系人:李工联系方式:13909237076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合同包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 |
1.1.5 | 采购项目编号 | SXZS-HZ-(2022)第1号 |
1.1.6 | 项目地点 | 汉中市 |
1.2.1 | 采购预算 | 148万元 |
1.3.1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汉中市VOCs空间分布常规观测和污染源谱观测; |
1.3.3 | 服务期限 |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再参加另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1 | 偏离 | 不允许存在重大偏离项。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招标文件标明签字、盖章的地方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贰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贰份,要求与正本内容一致。 |
3.7.5 | 装订要求 | (1)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无线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方式,统一装订,并编制页码及目录。(2)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3)投标文件封面若不便盖公章可另加扉页便于盖章。未加盖公章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
4.2.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7月13日9:00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会议室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2.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以银行转账或者陕西省财政部门认定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银行转账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金 额:壹万元整( 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户 名:陕西筑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8029 1001 0122 7116 07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不能出具采购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款收据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确保在本文件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进入到指定账户内的投标保证金,如果在本文件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之前未能收到投标保证金,则视为未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07月13日9:00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民主街121号汉中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二楼会议室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专家库抽取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前24小时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
其他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投标报价方式 | 1.投标报价=服务费+税金+其他相关伴随费用等。供应商应在充分了解项目全部情况后进行报价,保障整个项目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转。所有费用一次性包死,后期不做调整,供应商应在充分了解项目全部情况后进行报价,保障整个项目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转。2.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报价。 |
4、投标人必须从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转让或复制招标文件视为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目录中所列的内容。三、招标文件3、供应商: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投标单位。
(1)投标函;1-2、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组成:四、投标文件5、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2、投标文件填写说明(6)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5)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4)服务方案;(3)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报价一览表;
4-1、投标货币:人民币单位:元。4、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2-2、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会议上唱标的内容,按格式要求填写。2-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编写,投标人可以增加认为有必要内容,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格式实质性内容。
4-6、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4-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4-4、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完整报价,采购人拒绝只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的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上标明对本次招标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注:本项目采购预算:14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3、投标报价=服务费+税金+其他相关伴随费用等。供应商应在充分了解项目全部情况后进行报价,保障整个项目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转。所有费用一次性包死,后期不做调整,供应商应在充分了解项目全部情况后进行报价,保障整个项目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转。4-2、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
1-3、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1-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1-1、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五、投标5、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2)投标时,投标人应自行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封袋不得有破损),正本与副本分开密封。标袋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包装袋的密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贰份(光盘或U盘,装入标书正本袋内)。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页码及目录。2-1、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2、投标文件的装订和递交1-5、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须与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中的内容一致。1-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代理机构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登记工作,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递交情况。(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5)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3)撤回投标文件应以书面形式由有权人(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通知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2)投标人提出修改和撤标要求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代理机构摄像留存后,将投标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退还投标人。(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相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e、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d、投标人名称与领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c、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投标文件、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签字的;a、投标人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的;(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b、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a、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2)投标有效期:h、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g、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f、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4、开标程序:1-3、合格投标人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后到投标截止时间前如中途要求撤回时,则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摄像留存后,将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其他已签到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出席并签字报到的视为无效投标。1-1、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1、开标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6)将资格评审通过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5)资格评审。(4)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依递交投标文件的摆放顺序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并做记录。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及监标人签字确认唱标内容。如投标人对宣读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应在获得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属于宣读错误,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3)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与监标人当众共同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根据签到情况宣布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1)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读开标会议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
(2)评标委员会应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不得担任评审组长。(1)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1、评标委员会2、评标(8)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视频音频监控记录,并存档备查。(7)宣布开标会议结束,所有投标人离场。
e、拟定评标结果;d、对评标过程及各投标人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c、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名单,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b、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
(二)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一)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2、在招投标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h、配合各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g、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各投标人提出的质疑;f、向有关部门报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理低价,禁止不正当竞争。2-3、评标原则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注:1.评审时以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网站截图以现场网上查验复核为准。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保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再参加另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资格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工作。内容如下:2-5、评标工作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2-4、评标办法
3)投标文件的数量是否符合要求;2)服务期限是否符合要求;1)投标总报价是否未超过采购预算;内容如下:(2)符合性评审: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工作。2.资格评审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协助完成。
(4)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单位的确定过程中,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施加压力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评标委员会才进行综合评审并排序。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6)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清晰可辨,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5)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4)投标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1)投标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2-6、投标文件的审查标准: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对于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质询工作应做书面记录,采购人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其不能够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其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或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其他非实质性偏离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寻求或建议对投标件的实质进行变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更正的,或者澄清、说明、更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评标委员会酌情扣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注:按上述修正方法调整的内容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其投标将被拒绝。(7)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6)投标文件有关内容与“一览表”不一致的,以“一览表”为准;(5)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乘以数量为准;(3)投标文件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3)特殊情况处理:2)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注: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打分按废票处理。满分:100分,综合评分法。各分项分值分配如下:2-7、评分标准
评审内容 | 分值 | 权值 |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10分 | 10% | 1.经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均通过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对符合政策性扣减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2.有效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10分;3.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4.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10分 | 10%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完整,节点细节详细得7.1-10.0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完整,节点细节一般得4.1-7.0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差,节点细节不清晰得1.0-4.0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10分 | 10% | 服务周期保证措施:服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完整,节点细节详细得7.1-10.0分;服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较完整,节点细节一般得4.1-7.0分;服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较差,节点细节不清晰得1.0-4.0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25分 | 25% | 服务实施方案:服务实施方案合理、可行性高得20.1-25.0分;服务实施方案较合理、可行性一般得15.1-20.0分;服务实施方案一般、可行性差得10.0-15.0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10分 | 10% | 对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难点、重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分析全面,应对措施完整、合理可行得7.1-10.0分;分析较全面,应对措施较完整,基本保证项目实施得4.1-7.0分;分析一般,应对措施较差,实施困难得1.0-4.0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10分 | 10% | 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人员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得7.1-10.0分;人员管理制度较完善,相关技术人员配备基本满足得4.1-7.0分;人员管理制度一般,相关技术人员配备一般得1.0-4.0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10分 | 10% | 设备仪器配备情况:设备仪器配备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得7.1-10.0分;设备仪器配备数量较合理、种类较齐全得4.1-7.0分;设备仪器配备数量及种类一般得1.0-4.0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10分 | 10% | 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提供一份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以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 |
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评审 | 5分 | 5% | 综合评定: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综合评定其响应情况及完整性,在2-5分之间打分。 |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8-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8、政府采购政策c、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商榷后再进行复会。b、当投标人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投标报价分的计算。a、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投标报价,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则依次比较勘界立标实施方案、类似业绩,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仍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名靠前。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投标单位,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达到符合条件时不重复给予报价扣除)2-8-3政策性扣减方式投标人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监狱企业条件及投标产品符合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的,其投标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2-8-2政策性扣减范围(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中标复函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3-2、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单位并复函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收到评审结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结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结论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论送采购人确认。3、确定中标单位2-8-4中标价格=中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2)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优先采购,价格扣除百分比计算公式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价格占投标总价的百分比×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中标人不能够履行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条款;(1)中标人放弃中标;3、当确定的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得分排序依次替补确定新的中标人: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七、合同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重新招标八、重新招标和更换采购方式(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中标人不能签署并履行合同;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九、纪律和监督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少于3个的,经政府采购部门批准,将更换其他采购方式。2、更换采购方式(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少于3个的。
5.2.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2提交质疑书需携带以下资料:5.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质疑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5.3.4明确、具体的质疑请求。5.3.3具体的质疑事项。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法定范围并且与质疑供应商有利害关系。5.3.2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包含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编号。5.3.1质疑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信息: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邮编。5.3质疑书应该包含以下主要内容:5.2.2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和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书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
5.4.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5.4.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5.4.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5.3.6质疑书需要加盖质疑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5.3.5质疑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及证明材料。
5.5质疑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按规定时间进行回复。5.4.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5.4.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5.4.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5.4.5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5.4.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1.2代理服务费计算: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服务类招标计算收取招标代理费。1.1代理服务费收取依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执行,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支付。1、代理服务费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投诉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注: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给定格式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上述解释只作为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解释,不作为擅自更改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的依据。(2)投标人与投标单位及供应商表达意思相同;(1)投标地点与递交地点表达意思相同;2、招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解释:
四、需满足的要求在现有监测网络数据基础上加强观测,开展臭氧污染观测和VOCs源成分谱测量。三、主要功能或目标二、采购数量:1项;汉中市VOCs空间分布常规观测和污染源谱观测采购内容
第一条服务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成交人):甲方(采购人):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需满足《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有机物手工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办监测函〔2018〕240号)相关要求。
2、服务费支付方式:整个服务工作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乙方持增值税发票和有关资料进行结算,在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账户。1、本项目服务费(中标价):大写:(小写:元)。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条服务内容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五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四条知识产权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第八条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方案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甲、乙双方做为合同执行的主体,有义务及时完全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2、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鄠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中止或终止。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邮编:邮编:地址:地址: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4、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监督方执一份。
正/副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名称: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投标文件合同包2:汉中市臭氧及其前体物监测汉中市臭氧成因分析和污染控制对策研究项目
五、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服务方案三、资格证明文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一、投标函目录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贰份。在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根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就该项目进行投标。致: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一、投标函六、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6、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采购人有权选择质优价廉的货物或服务。5、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同意按照要求提供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质疑的权力。2、我方所附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电话: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9、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8、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年月日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帐号:开户银行:电子邮件:传真: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3、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注:1、本表价格应按总价填写,同时应保证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中仍有此表且一致。二、投标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编号 | |
投标总价(元) | 大写:小写:元 |
服务期限 |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 日历天 |
3、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打印的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参加同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得再参加另一合同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4、社保缴纳证明:自2021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特此承诺!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致: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我公司在此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附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特此声明!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
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提供。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说明:仅限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4、对项目实施过程存在的难点、重点分析及应对措施;3、勘界立标实施方案;2、服务周期保证措施;1、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四、服务方案
注:后附人员相关证书等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人员配置情况表附件:人员配置情况表6、设备仪器配备情况。5、针对本项目的人员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拟承担职务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设备仪器配备情况表附件:设备仪器配备情况表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工作内容 | 自有/租赁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注:1)类似项目是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期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2)此表后须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作为业绩进行考核;3)每份类似业绩需单独填写表格。序号:第项五、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年月日
项目名称 | |
甲方名称 | |
甲方地址 | |
甲方联系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备注 |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承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六、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年月日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用)电话:地址:邮编:承诺单位:(盖章)全权代表:(签字)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采购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汉中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原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院)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非中小企业不填写此表。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备注:日期:年月日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附件3: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注: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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