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石化区照明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交易公告
金额
99.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q2021-28
预算金额99.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晶86274782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3
公告正文
宁波石化区照明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SHQ2021-28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宁波石化区照明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已由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建设方宁波石化开发区公共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石化区内;

建设规模:常规照明灯500套。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交易范围:旧等拆除后新灯更换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程造价:约99.9万元

3.交易竞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交易要求交易竞争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交易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不得超过60周岁)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1名且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

其他要求:①交易竞争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②交易竞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③交易竞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在建项目按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审查。④交易竞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⑤交易竞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交易代理人将依据甬资交管办[2017]7号文于中标公示前查询成交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交易。

3.2 本次交易 不接受 联合体方式竞价。

3.3 各交易竞争人均可就上述内容竞价。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为响应疫情防控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1 月17 日至2021年11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16:00时段内(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报名资料(见下表要求)盖章并扫描发至邮箱2589002191@qq.com以获取交易文件[此时交易竞争人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交易文件等相关资料将于报名当日以电子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投标人应同时缴纳交易文件资料费用300元(网银转账),售后不退。

本项目资格采用资格后审,交易竞争人在获取交易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1)、《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格式后附);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交易文件资料费转账回单或凭证(本项目发票为电子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

交易文件资料费的相关缴纳信息如下:

缴纳方式:网银转账。

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16时00分前提交(以收款人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3101984036050508384-0002(注意该 - 号为减号,短横)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

联系人:徐晶 电话: 86274782

4.2 投标人如有意向参标,应向招标人交纳1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19日16时 00 分前

缴纳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

提交账户如下:

收款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 33101984065052501220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镇海化工区支行

联系人:胡淦煜 孙君菲 电话:0574- 86505107 89288069

温馨提示:投标人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如需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应先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并递交(或邮寄)至宁波市镇海区北海路266号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5.交易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交易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交易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3日10时00分,交易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266号4号楼二楼),交易响应文件指定接收点为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266号门卫处。为避免交易竞争人聚集、扎堆递交标书,本项目交易响应文件接收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3日10时00分,请各交易竞争人在上述时间内将交易响应文件送达至指定接收点并签到。交易竞争人在递交标书时,应注意规范停车,不得将车辆停在管委会门口、道路中央及其他妨碍正常行驶车辆和人员通行的位置。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易响应文件,项目建设方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将采用钉钉直播形式开标,该直播仅为附加形式,如因网络、应用系统等原因造成无法直播或直播不完整等,均不影响项目开评标。交易竞争人如有需要,可以向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观看开标录像。各交易竞争人对开标过程如有异议,可以在钉钉直播期间提出。

5.4 为响应宁波市交管办《关于积极做好防疫创新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则上投标人不得超过1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场人员均需主动配合出示绿色“甬行码”“行程码”、核验身份证、测量体温、接受防疫询问登记、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并按指定线路进入开标、评标场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 http://www.chemzone.gov.cn/col/col124599/index.html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方:宁波石化开发区公共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7室

联 系 人:徐工 沈工 电话:86661526 传真:86256410

8.监管部门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电 话:0574-89293137

9.综合监督部门:

驻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组 电 话:0574-86665913

10、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

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

建设项目名称


承 包 报 名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注册资金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


邮政编码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技术负责人


资格等级


安全员


资格等级


交易报名单位(公章)


交易负责人或交易员(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邮箱: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