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镇江站2号风冷机组维修
项目编号:STJKJN-T2024-58
一、项目概况:
镇江站城际西楼顶共有四台美的风冷热泵螺杆机组,已使用14年,主机设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老化,2号机组压缩机出现了异响、换热效率降低等一系列问题,为减轻冬夏设备运行季现场压力,保障设备稳定运行,防微杜渐,预防因设备老化造成的设备突发故障停机,减少不良舆论的产生,建议对2号压缩机进行预防性维修。本次拟对该压缩机返厂维修,更换轴承,腔体内及阴阳转子磨损处打磨处理,使压缩机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二、清单内容: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特征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压缩机拆解 |
1.名称:压缩机 |
1 |
台 |
|
2 |
压缩机密封套件 |
1.更换压缩机全套密封组件 |
1 |
套 |
|
3 |
清洗保压 |
1.名称:清洗保压 |
1 |
项 |
|
4 |
压缩机就位 |
1.压缩机的就位 |
1 |
项 |
|
5 |
压缩机线圈检修 |
1.名称:压缩机线圈 |
1 |
台 |
|
6 |
轴承 |
1.名称:轴承 |
10 |
个 |
|
7 |
压缩机内部维修 |
1.名称:压缩机内部维修 |
1 |
项 |
|
8 |
滑阀检修 |
1.名称:滑阀检修 |
1 |
项 |
|
9 |
氮气 |
1.名称:氮气 |
9 |
瓶 |
|
10 |
制冷剂 |
1.名称:制冷剂 |
12 |
瓶 |
|
11 |
冷冻油 |
1.名称:冷冻油 |
2 |
桶 |
|
12 |
干燥过滤器 |
1.名称:干燥过滤器 |
4 |
个 |
|
13 |
油过滤器 |
1.名称:油过滤器 |
2 |
个 |
|
14 |
抽真空 |
1.名称:抽真空 |
1 |
项 |
|
15 |
运行调试 |
1.维修完毕后,对系统进行调试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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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压缩机人工搬运 |
1.压缩机人工上下漏搬运两次 |
30 |
人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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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运输费 |
1.运送至维修工厂及返场 |
2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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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合计 |
|
注:报价时以上述清单为准,本清单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单位应考虑施工的各种因素并将其纳入报价中。
三、维修内容
- 排放系统内的制冷剂及冷冻油。
- 拆除压缩机的吸、排气管路,同时拆除与该压缩机相连接的线路,并做好标记。
- 采用起重设备将压缩机吊离机组,并将压缩机本体从机器内搬运到地面,运送至维修地点。
- 故障压缩机解体,仔细检查机内零部件,修复故障点以及更换内部轴承等部件,修复并试车正常后,起重及运送回安装点。
- 吊装压缩机并完成机组的安装工作,包括制冷系统管路、控制元器件的连接以及设备保温棉恢复。
- 更换机组干燥过滤器和油过滤器。
- 向该机组制冷系统内充注氮气进行压力检漏,压力测试合格后抽真空,并按机组铭牌充注量添加制冷剂和冷冻油;
- 检查启动控制回路,检查压缩机启动柜及其他电气元器件等,模拟启动压缩机,对压缩机各项参数进行运行调试。
- 检测压缩机电流及各项运行数据,压缩机运行24小时后。
四、质量和服务要求:(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需求文件)
- 项目实施方开工前需根据甲方组织要求进行现场调研,并出具合理的实施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 项目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进行履约,发现违规立即停止,并要求纠正;
- 对房屋水、电、气各种管道等房屋公用设施的防护,不能因为项目实施而影响车站方的正常使用;
- 项目实施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电工证);
- 项目实施期间的噪音不可过大,避免影响车站正常营运;
- 项目实施期间环境卫生管理,防止因实施而破坏公共卫生、污染毗邻房屋、堵塞上下水管道等。
- 项目实施结束后,队伍必须及时清场离开管理辖区。收回项目实施人员的出入证。
- 项目实施调式完毕后需对现场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记录。
- 项目实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标准规范:
-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50226-2007)
-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 建筑平立剖面图,现场勘查所获图片及技术资料
- 《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GB/T13663-2005)
-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10063-2007)
- 项目实施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项目实施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 项目实施方对本项目的安全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为自身的原因产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包括对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项目实施方负责购买自身员工的工地保险,对自身员工生命、财产负全部责任;项目实施方应提供保险公司有效保单复印件给甲方备案,否则不允许进场;
- 项目实施达到国家或相关部门颁发标准;
- 项目实施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项目实施方停工或返工,费用由自身负担,工期不顺延;
- 双方对项目实施质量有争议,由质量管理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裁判,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五、报名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内暖通类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两份;(2021年至今)
3、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近3年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过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2021年至今)
六、报名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我司将根据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向报名供应商发出报价邀请。
3.本次物资采购信息公告至2024年5月27日16:00结束。
4.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报价资格。
报名单位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会员。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认证及会员申请。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报名单位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采购公告】模块下,查看采购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进行报名操作。
5.公告结束后,我方将根据报名情况将需求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6.采购文件发布后,除在答疑时间截止日前确认放弃报价外(盖报价人公章扫描成PDF文件,以“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弃标函”为标题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件),对其他未参加报价者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需求文件指定时间。
-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需求文件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司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的报价时间及地点
- 报价时间: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见需求文件。
- 报价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上发布。
十、联系地址和电话
- 联系人:庄工
- 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181号兴铁大厦1110
- 联系电话:021-510 22018 (市电)
(工作日8:00-11: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来电,敬请谅解。
上海局集团公司申铁信息公司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