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日间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正文 |
1 |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皮炎诊断贴剂项目 | 湖德环建〔2024〕186号 | 2024/11/25 | 湖德环建〔2024〕186号-我武审批意见 湖德环建〔2024〕186号-我武审批意见 |
2 | 德清县新禹圩整治工程 | 湖德环建〔2024〕187号 | 2024/11/27 | 湖德环建〔2024〕187号-新禹圩 |
3 | 百德时尚产业园数码印花项目及配套环保处理设施“打捆”审批建设项目 | 湖德环建〔2024〕188号 | 2024/11/28 | 湖德环建〔2024〕188号-百德打捆 |
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0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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