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平凉红牛”养殖小区改造扩群增量项目(蒲窝镇五星村红牛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平凉红牛”养殖小区改造扩群增量项目(蒲窝镇五星村红牛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已由灵台县农业农村局以灵农发〔2022〕8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蒲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平凉红牛”养殖小区改造扩群增量项目(蒲窝镇五星村红牛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灵台县蒲窝镇五星村。
3.建设规模:对蒲窝镇平凉红牛养殖场进行提升改造,硬化进场道路及院落1000平方米、养殖场崖面去直加固、维修改造蓄水池1座10立方米、埋设自来水管道400米、修建牛粪堆放场1处100平方米(含防渗墙及晴雨棚)、新建饲草料棚1座80平方米,改建功能用房3间,更换围栏300米,购买揉丝机2台,农用三轮车1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项目概算:60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 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6月28日。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共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上个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再次报名。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9日15时00分至2022年4月22日15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投标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投标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代理公司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施工方案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五、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4月19日15时00分至2022年4月22日15时00分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4.中标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公示结束后,投标人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正版广联达软件版本)及光盘2份(PDF格式)送至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
六、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金额:12000.00元
户名: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灵台分公司
账号:2725250104000141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中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PLFZ-2022-019;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蒲窝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蒲窝镇街道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5193338281
代理机构: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室
联系人:郭永红
电 话:1779331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