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牙城镇后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通知[第(3)次答疑]
发布时间:2023-08-29 15: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关于“霞浦县牙城镇后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评标结果的异议”的回复函
福建兴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司发来的“关于霞浦县牙城镇后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评标结果的异议”已收悉。
收到函件后,我单位积极开展核查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经核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无误,且相关活动符合招投标法,评标委员会的意见予以采纳,继续公示。
依据如下:
1、闽建筑[2014]2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附件一)、闽建筑〔2022〕5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等规定,招标文件不得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作为资格要求,投标时应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提供《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承诺到位即可,中标后投标人若不能按照承诺到位的处理办法,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章已明确规定。
2、霞浦县牙城镇后山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8.1.1条款规定: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本项目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福建邦智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存在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详见附件二)。贵司提供的该中标候选人的“限制消费人员”不属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范围。
霞浦县牙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8日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