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商业F段商铺(第二次)公开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工0754-827700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4
公告正文

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商业F段商铺(第二次)公开招商公告
(招标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商(2022〕10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揭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商业F段商铺(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本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项目概况(一)商铺编号:3MR-02;面积:125m2;经营业态:零售(品牌展
销);位置:核心区(新扩建);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底价:374元/m2;销售额提成比例底
价:15%。(二)商铺编号:2SR-14;面积:35m2;经营业态:零售(品牌展销);位置:南连
廊(新扩建);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底价:486 元/m2;销售额提成比例底价:15%。1.合同
期限5年。2.经营权转让费不含租赁费(60元/平方米/月)及综合管理费(25元/平方米/
月),相关费用递增比例详见合同条款第七条。3.经营业态:
业态:零售(品牌展销);业态说明:经营某品牌或某些品牌的综合展示与销售;业态可以包括
服装、鞋包箱包、珠宝饰品、香化精品、电子数码、工艺品、农林产品等;不可经营:不得经
营堂食餐饮。不得经营烟酒茶、包装食品和便利商品。
具体释义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附件24.本项目为打包招商,响应人需响应所有商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商业F段商铺(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商业F段商铺(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响应
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
(工商登记注册时间须在一年以上,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若响应人经营品牌店,要求如下(若响应人非经营品牌店,则无需响应该项,不视为不响
应处理):
2.1如响应人为拟投报品牌的持有人,须提交拟用于本项目的品牌持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 {
响应人公章;
2.2如响应人非拟投报品牌的持有人,需提供品牌合法有效授权证明文件及品牌方授权参与
本次招商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响应人具备1年(含)以上运营及管理所报业态的经验(提供相关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以历史经营合同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
为准,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关信息截图需加盖响应人公
章;
4.响应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或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包括独立法人及其关联公司和自然人)
未与招商人所属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
诉讼和仲裁,提供《声明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6.响应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
名录或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在该网站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
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响应人公章;
7.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与招商人及招商人所属集团公司本部、各
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提供《声明
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8.响应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
台 http://wz.gdairport.com 网站首页的“合作商注册”项完成注册(以前已经注册过的不
需再注册),未按时完成注册的,责任及后果自负,提供合作商注册登记表加盖响应人公章。
9.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形式报名(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是指两个或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响应)。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名,提供《声
明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0.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既包括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又包括厂长、董事长、
执行董事、经理、投资人、合伙人等主体。
10.2“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指控股关系或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主体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
关系。
11.成功购买招商文件的响应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按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招商文件。招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获取招商文件时,响应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响应人公章):1.网上报名:响应人可发信
息(响应人名称、信用代码)至电子邮箱 2370667650@qq.com, 代理机构收到后,将发送《招
商文件发售登记表》至响应人处,响应人填写并盖公章后扫描发送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确
认无误后发送招商文件。2.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
招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已办理报
名、成功购买招商文件并注册登记的响应人参加招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4.
响应人必须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主
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
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4楼402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4楼402
七、其他
一、合作要求
1.重要提示:招商人原则上不因下列因素调整双方约定的租赁费单价、保底经营权转让费
单价以及提成比例的计算标准:
1.1 旅客流程动线、旅客流量、 旅客构成的改变;
1.2 周边商铺品牌和业态调整;
1.3场地面积测量标准、销售额统计口径的调整;
1.4入驻航空公司数量、航空公司分布情况及航班的调整;
1.5 周边商铺的调整、航站楼商业场地面积或商业项目的调整;
1.6
现场营销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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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城同质同价
中选人须按合同约定的经营类别销售商品,并遵守招商人关于“同城同质同价”管理要
求。响应人需在参评文件中承诺服从招商人“同城同质同价”管理要求,按招商要求明
确对标店并附上相关对标资料,运营商选取的对标店原则上应于潮汕三市中心商圈(万象
城、万达广场、苏宁广场、卜蜂中心、群光汇、财富中心、天虹购物中心等)内选择对标
店,禁止选取游乐城、风景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内的商铺对标。
3.营业时间
中选人应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招商人对营业时间的要求, 并须在全营业时间内保证商品的稳
定供应,营业时间应与机场航班运作时间同步。如遇春运、大面积航班延误等特殊时期,
中选人应遵守机场关于临时变更营业时间的要求。
4.场地面积
招商面积即最终合同面积,不再进行实地测量。在合同期限内原商铺无因招商人原因发生扩
张或缩小,不对商业场地面积进行调整(不可抗力事由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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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会时间:2023 年2月14日下午15:00。
三、报价会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4楼402
四、评审时间:报价会结束后立即进行。
五、本次招商公告发布的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ynjl.com/)、广东省
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z.gdairport.com)、粤易租平台
(https://www.gdzcym.com/)。
六、特别说明
风险提示 新冠疫情影响未来充满不确定性,响应人应充分知悉这一风险,考虑自身实际情
况从而参与项目招商。签订合同后不得因疫情提出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或者修改本合同约定
的请求和抗辩,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合同费用,均应当依照本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
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人所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揭阳潮汕机场公司纪检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空港区揭阳潮汕机场地勤楼二楼207室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802338266
电子邮件:zhaoshangcsjc@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402
联系人: 纪工
电 话: 0754-82770097
电子邮件: 2370667650@qq.co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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