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YNHS-CG-2022-039: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成交公告
金额
17.3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hs-cg-2022-039
预算金额17.48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工0871-64561405
中标公司江西咯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7.3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中心卫生院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成交公告
2022-09-22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中心卫生院 | ||
行政区域 | 怒江州 | 公告时间 | 2022-09-22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9-08 | 成交日期 | 2022-09-21 |
成交供应商 | 江西咯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总成交金额 | ¥17.3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64561405 | ||
采购单位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中心卫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营盘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86-3213138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商业区云纺国际商厦c座9楼3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64561405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HS-CG-2022-039
二、项目名称: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
供应商名称:江西咯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产业孵化创业园三区2号216室
成交金额(万元):17.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标段名称: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 |
名称:详见附件 |
品牌:详见附件 |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
数量:详见附件 |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梅(组长)、李增琴、施家烈(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规定
金额:0.26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营盘街
联系方式:0886-3213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商业区云纺国际商厦c座9楼33号
联系方式:0871-645614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 话:0871-64561405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
采购文件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中心卫生院-磋商文件9-8 (1).pdf | 2022-09-21 | 下载下载 | |
其他文件 | 采购一批新院设备成交公示.docx | 2022-09-21 | 下载下载 |
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NHS-CG-2022-039
采购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二二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其它要求★
四、采购文件获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六、响应文件开启
七、公告期限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九、联系方式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
五、磋商
六、成交结果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证明文件
二、商务部分
三、技术部分
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六章评审方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评审办法
2、评审标准
3、磋商及最后报价
4、详细评审及统分原则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
668号云纺商业区云纺国际商厦C座9楼3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HS-CG-2022-039
2、项目名称: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48万元
5、采购内容及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进口 |
1 | 新生儿黄疸仪 | 1 | 台 | 否 |
2 | 空气消毒机 | 2 | 台 | 否 |
3 | 治疗推车 | 2 | 台 | 否 |
4 | 手术器械台车 | 2 | 台 | 否 |
5 | 清创车 | 1 | 台 | 否 |
6 | 铅衣放置架 | 1 | 台 | 否 |
7 | 负压吸引器 | 3 | 台 | 否 |
8 | 胰岛素注射泵 | 1 | 台 | 否 |
9 | 产程监护仪 | 1 | 台 | 否 |
10 | 无油静音空气压缩机 | 1 | 台 | 否 |
11 | 切割机 | 1 | 台 | 否 |
12 | 新生儿血氧饱和度仪 | 1 | 台 | 否 |
13 | 手术室对接车 | 1 | 台 | 否 |
注:供应商须对所投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
磋商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6、实施要求: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不含培训及售后服务时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以下特定条件:列入行政许可的,能提供相关资格
资质证明:如果磋商申请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
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如果磋商申请人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
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
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
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它要求★
1.信用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
准)。
(2)根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结果为准)。
(3)供应商存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列入“联合惩戒信息”且未被移出的,不能
参加磋商(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无效。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四、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2年09月08日至2022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商业区云纺国际商厦C座9楼33号(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生产厂家提供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
例外)原件及法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商业区云纺国际商厦C座9楼33号(云南宏实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方式:现场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商业区云纺国际商厦C座9楼33号(云南宏实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公司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公告,请各供应商留意。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营盘街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86-321313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871-64561405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商业区云纺国际商厦C座9楼33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中心卫生院地址: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营盘街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86-3213138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781-64561405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商业区云纺国际商厦C座9楼33号 |
3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项目编号:YNHS-CG-2022-039 |
4 | 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17.48万元 |
5 | 采购内容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6 |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7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8 |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9 | 其他要求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不接受 |
1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2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1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 |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
14 | 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15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6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 |
17 |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
18 | 语言文字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
19 | 计量单位 |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
20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1、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2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22 | 磋商保证金 | 一、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支票、本票、汇票、银行转账、保险保函、担保保函、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一)银行转账:磋商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二)保险保函: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供应商在支付磋商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三)担保保函: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公司按照要求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供应商为被担保人,采购人为收益人。(四)银行保函:1.当供应商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担保银行按照要求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在投标担保中,供应商为被担保人,采购人为收益人。二、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的,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提供有效的投标保函。三、磋商保证金的办理程序(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项目名称: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单位名称: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帐号:170280283 |
联系人:曲老师电话:0871-64561405保证金金额:3000.00元注: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2、保证金转账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形式;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5、磋商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请潜在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二)采用保险保函方式:项目名称: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 ||
23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壹份(光盘刻录或U盘,电子文档包括纸质投标文件有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及投标文件word版本)。 |
24 | 报价方式 | 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申请人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磋商价格及分项价格。磋商报价为磋商申请人所提供全部成品价、包装费、运输费的总价(含全部税费)。3.磋商报价不超过本项目的控制预算。4.具体报价格式详见磋商一览表。 |
25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26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单位章)。 |
27 | 响应文件的标记 | 响应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号(若分标段时)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
28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29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30 | 磋商小组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
3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2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谈判时由甲乙双方自行商定 |
3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
34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
35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时间:同踏勘现场时间。召开地点:同踏勘现场地点。 |
36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证照:□√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例外):□√原件□复印件□√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复印件(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将在开标现场由验证单位负责审验,检查结果由供应商签字确认,并提交评委评审时核验。) |
6、升降角度:0~75°±5°。7、推车车身主要结构采用优质铝材一次压铸成形和钢制件材料组成,强度高外形美观。8、下架由PP材料一次性成型制作的外壳罩,外形美观,强度高,材料厚达6mm。9、大架升降丝杆采用45#钢挤压成型,丝杆外表光滑耐用,摇杆采用钢件制作,经久耐用。10、升降幅度0-290㎜之间。11、☆推车均配置中控刹车系统,八只φ150高级两档式脚轮,中间配两只导向脚轮,在推动时更稳定更可靠12、推车装有升降式不锈钢输液杆,以备抢救之用。13、床垫采用多层高强度防水14、☆床体需喷塑部分全部采用内外防锈处理工艺,表面静电喷塑工艺。15、☆床体焊接部分全部采用机器人焊接,焊接质量与美观兼备。 |
第六章评审方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公司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自行说明,新成立的机构除外(加盖公章))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0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新成立的机构除外;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自行说明;)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 |||
2.1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条件 | 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根据本项目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以下特定条件:列入行政许可的,能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证明:如果磋商申请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如果磋商申请人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2.2 | 符合 | 供应商名称 | 与供应商提供的各项证照一致 |
信用要求 |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根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存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4)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列入“联合惩戒信息”且未被移出的,不能参加磋商(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 ||
性评审标准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2项规定 | |
性评审标准 | 关联关系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无效。 | |
性评审标准 | 非联合体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 |
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
性评审标准 | 磋商申请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性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性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注: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磋商会议的,不审查该项。 | |
性评审标准 | 磋商报价 | 完整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性评审标准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 | |
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条件 | 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 | |
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无效 | 无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 | 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A1+F2×A2其中:①F1、F2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②A1、A2分别为3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1)。 |
2.3.11、评审办法 | 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注:请各供应商将所有与评标打分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 磋商报价F1:100分,权重A1为0.30。技术部分F2:100分,权重A2为0.70。 |
本项目评审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
定项目合格供应商的依据,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确定供应商的评标方
法。(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等且磋商报价相同时,按技
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及否决投标条款标准(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对
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第六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本章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中相应的规定。
2.2、详细评审及分值构成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2.2 | 磋商报价评分F1(满分100分,权重0.30)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二次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二次磋商报价)×100*0.3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2、若货物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请在分项报价表备注栏中标明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经磋商小组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5、供应商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二次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二次磋商报价)×100*0.3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2、若货物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请在分项报价表备注栏中标明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经磋商小组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5、供应商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二次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二次磋商报价)×100*0.3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2、若货物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请在分项报价表备注栏中标明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经磋商小组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5、供应商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二次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二次磋商报价)×100*0.3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2、若货物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请在分项报价表备注栏中标明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经磋商小组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5、供应商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 |
第二个档次(15分):质量保证及承诺良好; | |||||
第三个档次(10分):质量保证及承诺一般; | |||||
2.2 | 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100分,权重0.70) | 质量保证及承诺(满分20分) | 第一个档次(20分):质量保证及承诺优,措施完善; | ||
第四个档次(5分):质量保证及承诺较差。 | |||||
第五个档次(0分):无质量保证及承诺。 |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产品技术指标参数(满分30分) | 产品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0分,设备技术参数不符☆要求的1条扣2分、非☆要求的1条扣1分,30分扣完为止 | 产品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0分,设备技术参数不符☆要求的1条扣2分、非☆要求的1条扣1分,30分扣完为止 | 产品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0分,设备技术参数不符☆要求的1条扣2分、非☆要求的1条扣1分,30分扣完为止 | ||
售后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可行性(满分10分) | 提供完整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程序,包括流程、响应/处理时间、负责人及负责人电话、质量监管及处罚等。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且切实可行。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交培训方案,包括具体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次数及规模等内容,具有可行性。第一个档次(10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培训方案安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第二个档次(6分):售后服务方案可行,培训方案安排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第三个档次(3分):售后服务方案有明显瑕疵,培训方案安排有瑕疵;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完整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程序,包括流程、响应/处理时间、负责人及负责人电话、质量监管及处罚等。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且切实可行。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交培训方案,包括具体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次数及规模等内容,具有可行性。第一个档次(10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培训方案安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第二个档次(6分):售后服务方案可行,培训方案安排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第三个档次(3分):售后服务方案有明显瑕疵,培训方案安排有瑕疵;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完整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程序,包括流程、响应/处理时间、负责人及负责人电话、质量监管及处罚等。方案合理、操作性强,且切实可行。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交培训方案,包括具体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次数及规模等内容,具有可行性。第一个档次(10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培训方案安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第二个档次(6分):售后服务方案可行,培训方案安排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第三个档次(3分):售后服务方案有明显瑕疵,培训方案安排有瑕疵;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服务能力、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满分20分) | 第一个档次(20分):服务能力强,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完善具体,针对性强;第二个档次(15分):服务能力较强,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具体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第三个档次(10分):服务能力一般,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基本可行,但缺乏针对性;第四个档次(5分):服务能力差,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可行性较差;第五个档次(0分):无方案、承诺及保证可行性较差。 | 第一个档次(20分):服务能力强,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完善具体,针对性强;第二个档次(15分):服务能力较强,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具体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第三个档次(10分):服务能力一般,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基本可行,但缺乏针对性;第四个档次(5分):服务能力差,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可行性较差;第五个档次(0分):无方案、承诺及保证可行性较差。 | 第一个档次(20分):服务能力强,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完善具体,针对性强;第二个档次(15分):服务能力较强,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具体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第三个档次(10分):服务能力一般,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基本可行,但缺乏针对性;第四个档次(5分):服务能力差,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可行性较差;第五个档次(0分):无方案、承诺及保证可行性较差。 | ||
第二个档次(15分):项目组织计划较完备齐全,科学合理 | |||||
项目组织计划(满分20分) | 第一个档次(20分):项目组织计划完备齐全,科学合理; | ||||
项目组织计划(满分20分) | 第三个档次(10分):项目组织计划基本完备齐全,科学合理; |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第四个档次(5分):项目组织计划一般; | |||||
3、磋商及最后报价 | 第五个档次(0分):无项目组织计划一般。 |
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
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
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
购人代表确认。
3.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款
情形或符合《财政部关于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最后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
递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
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按规定的时间予以退还。
4、详细评审及统分原则
4.1磋商小组各成员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
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评审
得分。
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A1+F2×A2其中:
①F1、F2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②A1、A2分别为3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1)。
磋商报价F1:100分,权重A1为0.30。
技术部分F2:100分,权重A2为0.70。
4.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
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
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
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4.4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5.1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附件A:磋商申请被否决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A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
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部分的规定为准。
A1.否决投标条件
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申请作否决处理:
A1.1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A1.2有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1.3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A1.4在清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竞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
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A1.5响应文件中不符合供应商须知19.1响应文件的签署的。
A1.6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有瑕疵的。
A1.7在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竞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A1.8供应商报价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报价方式的。
A1.9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A1.10无供应商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A1.11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A1.1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
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A1.13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A1.14采用“暗标”评标时,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
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的。
A1.1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签名的人员与其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的签名人员为同一人的。
A1.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磋商小组集体表决后认定,视作串通投标处理,并提请有关监管部门依
法予以处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两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接近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参与磋商的;
(8)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资金交纳磋商保证金。
(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或者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人员为其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
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
(10)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A1.17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影响评标的。
A1.18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成交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个工作日主要标的信息:受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中心卫生院委托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项目编号:YNHS-CG-2022-039),采购于2022年09月21日在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竞争性磋商会议,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采购一批新院医疗设备成交公示
成交人名称 | 江西咯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成交人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产业孵化创业园三区2号216室 |
成交价 | ¥173600.00元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
交货地点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中心卫生院,用户指定地点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单位 | 制造商/生产商名称 | 总价(元) |
1 | 新生儿黄疸仪 | BM-100A | 1台 | 宁波戴维/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34600.00 |
2 | 空气消毒机 | Y-1000 | 2台 | 江苏巨光/江苏巨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 |
3 | 治疗推车 | RT-025B | 2台 | 四川瑞郎/四川瑞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700.00 |
4 | 手术器械台车 | RT-031B | 2台 | 四川瑞郎/四川瑞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000.00 |
5 | 清创车 | RT-018B | 1台 | 四川瑞郎/四川瑞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900.00 |
6 | 铅衣放置架 | 6挂 | 1台 | 昆明赣隆/昆明赣隆经贸有限公司 | 2700.00 |
7 | 负压吸引器 | DFX-23D | 3台 | 江苏科凌/江苏科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500.00 |
8 | 胰岛素注射泵 | TruCarell | 1台 | 无锡顶点/无锡顶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8000.00 |
9 | 产程监护仪 | F6 | 1台 | 深圳理邦/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 |
10 | 无油静音空气压缩机 | TYTG-300 | 1台 | 山东宏润/山东宏润空压机科技有限公司 | 9500.00 |
11 | 切割机 | EF211 | 1台 | 淄博逸风/山东逸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 |
12 | 新生儿血氧饱和度仪 | H100B | 1台 | 深圳理邦/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4200.00 |
13 | 手术室对接车 | HH/DJC-196 | 1台 | 成都浩瀚/成都市浩瀚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24000.00 |
合计: | ¥173600.00元 |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结束后尽快与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领取成交通知书。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公示期结束后给予退还,成交供应商请签订合同后将合同交予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成交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纪检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实名书面投诉。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陈丽梅(组长)、李增琴、施家烈(采购人代表)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取2604.00元。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86-3213138联系人:杨老师地址: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营盘街采购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中心卫生院在此,谨对积极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商业区云纺国际商厦C座9楼33号联系电话:0871-64561405联系人: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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