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康工022-259133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河北销售公司车用充电设备选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河北销售公司车用充电设备选商已完成审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全部由招标人出资。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对车用直流充电设备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加油站增设充电项目所需的充电设备:7KW单枪交流立柱式充电桩、12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机、16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机、18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机;24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整流柜)、36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整流柜)、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整流柜)、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单枪输出终端)、分体式直流充电机(双枪输出终端),均为落地式。投标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相关资料交付等。
2.3最高限价:

序号

类型

限价(元/台套)

1

7KW交流充电机(含支架)

2500

2

12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机

52,000

3

16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机

60,000

4

180kW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机

68,000

5

240kW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整流柜 )

70,000

6

360kW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整流柜 )

115,000

7

480kW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整流柜 )

150,000

8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单枪输出终端)

10,000

9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双枪输出终端)

18,000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价格含13%增值税、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资料交付、售后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数量以订货单和具体项目订货合同为准,卖方收到买方订货单后与买方所属分公司签订具体项目订货合同。
2.4交货地点及交货期:招标人指定地点;接到订单后20日历天(含)内将所需产品发至指定地点并派安装人员及时进行设备安装。
2.5质保期:设备投运后至少3年内免费质保。
2.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8服务要求:1)安装调试。乙方应免费进行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并配合买方进行调试、开展充电桩的检定等工作。
2)零备件更换。设备终身保修。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制造原因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24小时内更换或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免费质保期后,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保养,按零备件的成本价收费。零备件成本价投标时提供。甲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零备件价格。
3)维修响应。乙方应有完善的配套售后响应机制及充足的备品备件,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乙方维修人员应在2小时内响应,需到达现场处理的,要求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一般问题,特殊故障需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现场解决不了的重大故障,按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处理。质保期内乙方每季度至少对设备进行巡检一次,并出具巡检报告,报告至少包含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情况、具体的管理建议等等。
质保期内,收到甲方发出通知满12小时而未做出处理的,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不影响设备质保。乙方应就此条款进行实质性响应。
4)技术培训。乙方应就设备的使用维护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工作日免费技术培训,甲方有需求的可增加免费培训时间。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的原理、结构、性能,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等,同时免费提供涵盖上述培训内容的演示动画或现场演示视频。
5)设备说明书、重要部件合格证。乙方须保证所有产品都为全新的原厂正品、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随机附带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计量检定证书等技术资料,提供整套设备及主要部件中文操作说明书以及设备重要备件的出厂合格证。
6)乙方应承诺(格式自拟):无偿提供各类充电后台管理系统和运营平台及平台内各类服务,并无条件接入甲方指定运营平台。同时承诺,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系统中甲方所有经营、设备、现场安全等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获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制造生产商并拥有自己的运营平台,不接受贸易商或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乙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所投标产品;
3.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四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交流、直流一体式、直流分体式各至少有2个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业绩指车用充电设备采购)需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对应业绩发票(需全部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证明资料不全不予认可;
3.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乙方应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截止招标公告发布时2022年审计报告未出的可提供2019 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盖章及资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不抵债的将被否决(以最新年度出具为准);
3.3.4 信誉要求:
① 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出现产品关键部分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 4 设备要求:
①乙方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开发能力,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供货能力。
②充电机须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③充电机内置计量器具检验报告,应由具备计量考核能力的机构(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量值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出具。
④设备本体及人机交换模块应该设置或显示中国石油宝石花标识,除设备铭牌以外不应有生产厂家的标识(提供投标产品外观图(彩色)、内部结构图、底座地基安装尺寸图)。投标人应承充电桩供货前,目视化标识可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修改。
3.5保险要求:产品责任险不少于1000万保额。人员伤亡保额不低于50万/桩(堆),财物损失保额不低于50万/桩/次或同等标准,并承诺持续投保。
3.6 其他要求: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2日23时59分59秒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25928052、2596639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年 5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 2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 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支付,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康工  郑工        邮箱: dg_zhengshuang@petrochina.com.cn  
电  话: 022-25913358       手机:  18322331294 
                                      
投诉电话:022-25913109
 
    2023 年 0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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