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复建高科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环保道路材料生产项目移动破碎机采购招标公告
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复建高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丰城市复建高科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环保道路材料生产项目移动破碎机采购(采购编号:JXSJSJL-FC2019-004)”组织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技术要求 |
JXSJSJL-FC2019-004 |
丰城市复建高科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环保道路材料生产项目移动破碎机采购 |
1套 |
509.88 |
详见招标 文件 |
注:以上设备均为国产设备,不允许提供进口设备投标。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
4、投标人必须是移动破碎机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与本采购项目同类的经营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必须提供有效、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即可)、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刚成立的单位可以提供开户许可证)、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和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等资格要求所有材料原件。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三、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办法: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汇款时应注明采购编号、拟投标供应商名称,开标时以到账为准)
帐户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帐 号:14-0811 0104 0014 027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cgzj.gov.cn/。
九、特别提醒:
1)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资格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二个密封袋中,且在密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3)所有第一次来丰城参加投标的公司,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登记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5-7159030。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后果自负。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丰城市复建高科有限公司
地 址: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区火炬大道11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88705250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888号万达广场A3写字楼22楼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18870024668
邮 箱:1123244265@qq.com
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