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0110300632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学院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1103006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学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1103006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主要包含系统管理、基础资源、培养方案管理、开课管理、排课管理、选课管理、教学运行管理、实验教学、考务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管理、教学评价、教材管理系统、工作量核算管理、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学生服务、教师服务、学科竞赛管理、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教研教改项目及成果管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移动教务服务等子系统功能。
对软件提供5年免费升级服务和软件故障的终身免费维护;对软件故障提供7*24小时网络技术支持,并且在学校需要时提供承诺时间内的上门服务。
1 750000
 合计金额小写: 75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伍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2-25 —— 2021-06-30
3.2 履行地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驻场服务,交钥匙工程。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7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完成系统安装、数据迁移、人员培训后支付第一笔款项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7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完成系统二次开发上线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第二笔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它经济法律纠纷)支付第三笔款项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300161673505001601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完整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符合环保标准的采购和第一流的工艺,全部符合国家新技术标准或者部颁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货架鉴定合格证。
5.2.2本项目整体质保5年。5年内提供免费升级服务和软件故障的终身免费维护。
5.2.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要求免费上面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将甲方原有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数据迁移到标的系统
5.3.2 保证原有综合教务系统的业务平滑过渡到标的系统
5.3.3 项目验收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4 验收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否则,有甲方承担。
5.3.5 项目验收不合格,有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进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联系2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照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对项目直接负责,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第三方
6.2 乙方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达到标准,应承担责任
6.3 乙方应协调内部资源,确保为甲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数量、业务素质满足甲方要求
6.4 乙方应遵守甲方告知的内部政策和规定,如违反相关内部政策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6.5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需求,技术资料、数据、报名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7.违约责任 1)服务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缺陷,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款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③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负责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基础上相应延长服务期限。
(2)如果自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提供服务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乙方提供服务误期的认定标准及误期赔偿的计算标准: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7 份,甲方5 份,乙方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5 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对软件提供5年免费升级服务和软件故障的终身免费维护。
(3)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乙方需要搭建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售后服务期内免费提供用户培训和使用指导、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以电子邮件、远程协作、在线即时通讯、现场技术支持、客户服务平台等多类型售后服务,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定期维护和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于系统运行中出现的BUG问题提供免费修改,对于系统BUG的处理,为了保证系统正常的运行,乙方承诺BUG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紧急问题在8小时内解决,特殊情况解决不了的8小时内响应问题解决计划,告知甲方教务系统负责人解决问题的最终时间及联系人,并得到甲方教务系统负责人认可,一般问题3-5个工作日内解决。BUG修复更新包更新之前,乙方应对更新程序进行严格测试。
(4)特殊要求:1)需应对教育部和甲方的教学改革新要求;
2)支撑甲方的排课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业务的即时技术支撑。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176号互联网园2号楼301

法定代理人: 杨小云 法定代理人: 叶青松

委托代理人: 王永宏 委托代理人: 魏勇兵

电话: 84261555 电话: 0571-89902828

传真: 84261555 传真: 0571-89902829


附件列表:
长沙学院采购合同 .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