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陶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工1358849299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投标单位:
浙江建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嘉善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就长三角(嘉善)金融创新中心项目3#楼商务酒店厨房、洗衣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于2024年5月21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对原采购文件作出适当调整及对投标单位提疑进行回复:
1、因设计原因对厨房设备、洗衣房设备外购件设备规范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规范文件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技术标评分细则中原:3、工作台连下二层板。现更正为:3、制服发放窗台连工作柜。
3、答疑部分:
①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与(建设单位)嘉善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订采购合同,请问本项目是否有总包配合费?如有费用为多少?
答: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已有垂直运输(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现场道路摊销费用、现场施工水电费、现场及生活垃圾外运费等,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②问:投标时须提供的样品1.打荷台热柜连双抽屉 2.挂墙柜 3.制服发放窗台连工作柜这三个样品均为柜类产品,工艺基本一样且尺寸较大,搬运和放置都比较麻烦,是否可将挂墙柜及制服发放台连工作柜改为洗手星盆(450*400*300)和明沟及盖板(355*355)?
答:本项目样品均为厂制品,本项按招标文件。
③问:因样品均为定制不锈钢产品,制作及运输需要至少20天,是否可将回标截至时间延期至6月18日?
答:本项目品质要求高、工期紧,对供应商要求高。样品制作能力是体现供应商实力的重要部分故本项按招标文件。
④问:因厨房设备70-80%的设备为外购件,付款方式是否可以调整为:1.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2. 货到项目工地并经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善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支付该批次到货部分合同价款的40%,根据要求分批到货分批支付;3. 货物就位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并通过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善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最终验收,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90%;4项目审计完成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支付至审计价的98%;5.在质保期满后且嘉善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支付至审计价的100%(质保期从全部交付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
⑤问:厨房洗衣房技术招标文件-2024-04-A中厨房设备品牌及参数清单中各设备均基本有三个品牌,但第五部众外购件设备规范提供的资料仅是一个品牌的资料,只有一个品牌能满足,请相应再提供所有外购设备另两个品牌的外购件设备规范,与厨房设备品牌及参数清单相匹配。
答:厨房设备品牌及参数已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⑥问:本项目招标评标资信部分要求投标人提供2 0 1 9 年4 月1 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厨洗设备采购项目业绩(业绩中须含设备清单,设备清单中必须包括中、西餐设备和洗衣房设备,金额大于1150万元,否则不予认可),每个业绩得2 分,最多得6 分。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发票(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己支付金额的50%以上额度的发票,可多张发票),未提供或缺少一样不得分,单个合同不重复计分。
疑问意见:本项目是厨房设备及洗衣房设备的设备采购和伴随安装服务招标,上述业绩要求既有金额要求,又要有清单设备要求并包含中、西餐设备和洗衣房设备,还要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中标公示网上截图及发票且己支付款项为合同约定款项的50%以上,因每个项目的情况不同,有的酒店厨房设备和洗衣房设备分开招标,有的酒店只有厨房设备招标,不设洗衣房也就没有洗衣房设备,有的中标项目网上公示,有的发中标通知书,有的发邮件通知,也有电话通知等,开具发票收款情况也是根据项目进度,合同约定情况等,上述要求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有为潜在中标单位量身定制之嫌,根据有关招投标法规:“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建议按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即能完全证明投标单位的业绩,业绩金额设置按主要厨房设备或含洗衣房设备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上设置分值更能体现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也更有利于业主方通过招投标选择综合实力优秀的企业中标,请问是否调整?
答:本项目采购需求设备清单中包含中、西餐设备和洗衣房设备,且本项目厨房设备、洗衣房设备合并招标。以上业绩要求均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证明材料调整为:合同复印件、发票(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己支付金额的50%以上额度的发票,可多张发票),未提供或缺少一样不得分,单个合同不重复计分。
⑦问:根据投标人的加工设备如激光切割主机系统控制软件类设备、不锈钢开卷平衡剪码垛生产线类设备、折弯机器人类设备、激光焊接机冷水机机器人类设备、液压类设备。提供设备购买的发票复印件、现场设备照片、现场设备铭牌。发票、设备照片、设备铭牌须一一对应,每提供一组得1分,最多得5分。如设备功能与本项目对应但名称有区别的须提设备使用功能说明。
疑问意见:厨房设备制造商会根据自身经营和发展情况购置相应的专业设备,整体商用厨房、洗衣房解决方案的能力和水平不仅体现在加工专业设备上,同时专业设备也种类繁多,而且还有比上述要求设备更先进的设备,同时也更体现在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厨房、洗衣房工程解决方案的整体经验包括项目管理经验上,本项目特要求投标企业提供并指定上述设备显然有为潜在中标单位量身定制加分之嫌,也有失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建议取消此类量身定制的不合理要求,请问是否调整?
答:以上设备均为本项目厂制品生产所须设备,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加工设备反应投标人的实力,有利于本项目实施。且已在评分细则中有明确“如设备功能与本项目对应但名称有区别的须提设备使用功能说明”。如投标人有同类型设备或比上述更先进的设备满足功能的亦可参与评分。本项按招标文件。
⑧问:投标样品评分:①打荷台热柜连双抽屉:从投标样品的规格、材质、加工工艺、外观、性能等方面进行酌情打分。完全符合采购要求的且工艺精良的最高得5 分;基本满足但尚有欠缺的最高得3 分;质量较差且品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最高得1分;没有提供样品或样品、规格不符不得分。②挂墙柜:从投标样品的规格、材质、加工工艺、外观、性能等方面进行酌情打分。完全符合采购要求的且工艺精良的最高得5 分;基本满足但尚有欠缺的最高得3分;质量较差且品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最高得1分;没有提供样品或样品、规格不符不得分。③工作台连下二层板:从投标样品的规格、材质、加工工艺、外观、性能等方面进行酌情打分。完全符合采购要求的且工艺精良的最高得5分;基本满足但尚有欠缺的最高得3分;质量较差且品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最高得1分;没有提供样品或样品、规格不符不得分。
疑问意见:此类定制样品要求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很好反映投标企业的整体实力及生产能力和项目的管理水平和经验,也大大增加了投标企业的投标成本,而且投标样品大多为非标定制产品,会让真正想投标的企业放弃投标,使围标企业成功围标,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22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建议取消样品要求,改为系统考察1至2个国际品牌高星级酒店整体商用厨房及洗衣房设备工程案例,或提高商用厨房、洗衣房工程案例业绩和企业在本项目领域实力的分值,更有利于贵方选择优秀企业中标。请问是否调整?
答:本项目是非政府采购项目,且为减轻投标人负担所有样品均为厂制品无品牌要求,价格相对外购件较低。本项目时间紧、要求高,对实施单位厂制品生产水平要求高。样品好差是对投标单位厂制品生产能力重要体现。本项按招标文件。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调整为:
投标人应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9时30分止,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送达方式:在2024年6月12日上午08:30时至09:30时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直接送达至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城投集团(大云镇创业路566号科创园二期1号楼)2楼215 开标室。样品要求:在2024年6月12日上午7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样品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送达至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城投集团(大云镇创业路566号科创园二期1号楼)2楼215 开标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城投集团(大云镇创业路566号科创园二期1号楼)2楼215 开标室,投标人无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如采购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函内容有冲突,均以本补充函为准。
6、本补充文件一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7、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之日起,如未在规定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采购人名称:嘉善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女士 联系电话:0573-8411196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3588492990
2024年5月28日
附件信息:
Part 5. Buy-out Equipment Specification第五部分_外购件设备规范-1(1).pdf
27.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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