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2931201900038001001 | ||||||||||||||||||||||||||||||||||||||||
异常情况描述: | 招标公告
城投?锦绣佳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投?锦绣佳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剑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剑发改备案【2019】6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川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1532931688574378W),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剑川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剑川县金华镇。 2.2 计划工期:546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按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 2.4 其他内容:本项目包含的内容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本项目投资约为36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125621.7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91177.61㎡,地下一层车库建筑面积约为34299.20㎡,通往地下车库楼梯及地下车库通风井建筑面积约为144.89㎡,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本项目投资约为36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125621.7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91177.61㎡,地下一层车库建筑面积约为34299.20㎡,通往地下车库楼梯及地下车库通风井建筑面积约为144.89㎡,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内容(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接受临时级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财务要求:2016年度至2018年度(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2016年3月至今至少有1项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6年3月至今至少有1项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含一级)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含一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说明; 2、拟派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阶段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云南省有固定的注册人员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4、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16年3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企业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 17 时止,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投标单位公章; 7、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文件《关于请衔接相关单位统一查询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记录事项的紧急通知》(云劳监局【2018】7 号),原“无拖欠工资证明”更名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投标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信用记录信息。若查询到投标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该项目资格审查和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必须亲自持 CA 数字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 10、注:上述企业业绩要求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需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dlggzy.cn..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5.2.1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注:现场报名时审核(1)、(2)、(10)条,其余条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若投标人不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的后果自负。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单位介绍信原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8)云南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备案证或网上入滇信息登记证明(云南省外企业需交验); (9)投标申请人不属于《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需清晰,能看清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指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0)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或携带企业数字证书(CA)由招标代理当场查验是否已进行网上报名。 注: (1)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更换。 (2)投标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①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投标资料;③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2.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 (1)凡通过报名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于2019年5月20 日至2019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现场拍照(持身份证原件)作为到场依据。 地址:剑川县金华镇拓新路17号县政务局一楼小会议室(大厅背面)。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912608995 (2)未按上述两种报名方式的投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证件不齐备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招标文件费用:12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www.dlggzy.cn..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6月11日 9时00分。 6.3.2.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响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单位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6.3.3.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要求:递交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一份(由技术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三部分构成)单独装一个包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投标需同时递交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只递交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或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6.3.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标书(格式为:*.TBS、*.TBJ、*.TBZ)内容必须与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一致、缺一不可,未按要求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5.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光盘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6.各投标人应把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带到开标现场对其电子文件进行解密,在按当场公布招标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 10 分钟内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现场退回给投标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7.该项目资格审查和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必须亲自持 CA 数字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及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com)、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www.dljszb.com)、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chuan.gov.cn/)(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0872-452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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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或批准结果: | 处理通过 | ||||||||||||||||||||||||||||||||||||||||
审批或批准时间: | 20190520085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