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税划转共享项目采购需求
金额
28.62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税划转共享项目
二、采 购 人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28.62万元
四、预计采购时间
2021年11月。
五、需求概况
(一)项目概况
1.工作范围:青岛市辖区
2.工作任务: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税划转共享
3.建设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响应《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试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建设目标为实现自然资源部门同税务部门之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实现出让金缴费信息的信息化管理及共享,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及接口建设。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系统改造和数据共享建设两大部分。
1.系统升级改造
本项目系统升级改造包含以下内容:
1)土地供应成果管理系统新增模块
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共享模块,满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合同附件的录入需求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回传信息展示需求,满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共享的前置条件。
2)矿产资源勘察开采事中事后监管系统新增模块
新增矿业权出让收益费源信息共享模块,满足矿业权出让收益费源信息、合同附件的录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缴费回传信息展示需求,满足矿业权出让收益费源信息共享的前置条件。
3)矿业权审批登记系统升级改造
改造矿业权审批登记系统,在已实现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缴费信息、附件的录入的基础上进行改造,进一步满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费源信息、附件的录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缴费信息回传展示需求,满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费源信息共享的前置条件。
4)取消不动产登记各系统土地收益金的收缴
要求改造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系统、“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取消土地收益金的收缴及开票功能。
5)取消不动产登记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金缴清时间共享
要求改造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取消不动产登记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金缴清时间共享。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金缴清信息查询接口不再更新数据或只返回土地收益金缴清状态,不再返回缴清时间。
6)不动产登记应补缴土地价款信息与税务交互
要求改造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应补缴土地价款完成计费后,由系统将计费信息推送给税务,税务部门完成应补缴土地价款征收后,将缴费信息回传给不动产登记中心。
7)不动产登记共享出让金缴清凭证信息改造
当前不动产登记系统从内部信息共享获取出让金缴清凭证信息,包括凭证编号、缴纳金额、日期及出让金缴清凭据扫描件和出让金缴清证明扫描件等信息。非税划转后,要求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新增税务缴费情况信息查询展示功能,同时由登记系统自动生成缴费信息PDF文件。
2.数据共享建设
1)费源信息推送建设和回传接口建设
为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费源信息与税务局之间的数据共享及回传,需建设相关库表推送及接收,将需要共享的属性数据定时抽取到内网中间库定时推送至前置机中间库;在政务外网环境设立数据交换系统开发费源信息共享功能、建设缴费信息回传接口,进行数据的定时推送和数据接收。
2)合同附件信息推送建设
在政务外网环境设立数据交换系统设立附件信息查询接口、文件访问服务,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费源信息与税务局之间的附件的共享。
3)不动产登记应补缴土地价款信息与税务交互接口建设
在现有的“一窗办理”基础上增加不动产登记应补缴土地价款信息与税务交互功能。满足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应补缴土地价款完成计费后,由系统将计费信息推送给税务,税务部门完成应补缴土地价款征收后,将缴费信息回传给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需求。
在维护协议有效期内,由供应商资深工程师不定期进行系统巡检,确保系统软件运行正常。
(三)★工期要求
建设周期:3个月。
(四)★技术要求
本项目所涉及的系统改造、相关接口建设,都需基于原有系统的软件平台、技术架构以及开发语言进行建设。
(五)服务成果
服务成果:
1)需求确认单;
2)系统及其开发源代码;
3)系统测试报告;
4)系统用户手册;
5)工作总结报告。
(六)实施要求
项目在进行实施时需要严格遵照国家、山东省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若国家、省、市有关数据库标准有变动的,以变动后的标准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明确项目建设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名单,未经甲方同意,中标人中途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工程师。投标人中标之后,必须保障立即派驻技术团队和工作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备到项目现场开展工作。项目建设开始前,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安全保密协议,确保数据安全性和网络安全性,提高技术人员安全意识和个人素质。
(七)售后服务要求
1.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之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1年的质保期。
(2)项目质保期内,中标人就数据、系统出现的问题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现场技术支持;数据及系统出现重大问题时,专业技术支持工程师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提供电话热线7×24小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提供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八)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维护期结束,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九)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服务期限:自项目中标之日起至项目免费维护期结束。
六、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提供国家优惠扶持政策。
七、需求公示时间
本项目需求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 日。
采购单位: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八、采购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
注: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相应。
附件4:
评分标准
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2.2商务部分
2.3技术部分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税划转共享项目
二、采 购 人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28.62万元
四、预计采购时间
2021年11月。
五、需求概况
(一)项目概况
1.工作范围:青岛市辖区
2.工作任务: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非税划转共享
3.建设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响应《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试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建设目标为实现自然资源部门同税务部门之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实现出让金缴费信息的信息化管理及共享,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及接口建设。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系统改造和数据共享建设两大部分。
1.系统升级改造
本项目系统升级改造包含以下内容:
1)土地供应成果管理系统新增模块
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共享模块,满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合同附件的录入需求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回传信息展示需求,满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共享的前置条件。
2)矿产资源勘察开采事中事后监管系统新增模块
新增矿业权出让收益费源信息共享模块,满足矿业权出让收益费源信息、合同附件的录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缴费回传信息展示需求,满足矿业权出让收益费源信息共享的前置条件。
3)矿业权审批登记系统升级改造
改造矿业权审批登记系统,在已实现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缴费信息、附件的录入的基础上进行改造,进一步满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费源信息、附件的录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缴费信息回传展示需求,满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费源信息共享的前置条件。
4)取消不动产登记各系统土地收益金的收缴
要求改造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系统、“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取消土地收益金的收缴及开票功能。
5)取消不动产登记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金缴清时间共享
要求改造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取消不动产登记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金缴清时间共享。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金缴清信息查询接口不再更新数据或只返回土地收益金缴清状态,不再返回缴清时间。
6)不动产登记应补缴土地价款信息与税务交互
要求改造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应补缴土地价款完成计费后,由系统将计费信息推送给税务,税务部门完成应补缴土地价款征收后,将缴费信息回传给不动产登记中心。
7)不动产登记共享出让金缴清凭证信息改造
当前不动产登记系统从内部信息共享获取出让金缴清凭证信息,包括凭证编号、缴纳金额、日期及出让金缴清凭据扫描件和出让金缴清证明扫描件等信息。非税划转后,要求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新增税务缴费情况信息查询展示功能,同时由登记系统自动生成缴费信息PDF文件。
2.数据共享建设
1)费源信息推送建设和回传接口建设
为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费源信息与税务局之间的数据共享及回传,需建设相关库表推送及接收,将需要共享的属性数据定时抽取到内网中间库定时推送至前置机中间库;在政务外网环境设立数据交换系统开发费源信息共享功能、建设缴费信息回传接口,进行数据的定时推送和数据接收。
2)合同附件信息推送建设
在政务外网环境设立数据交换系统设立附件信息查询接口、文件访问服务,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费源信息与税务局之间的附件的共享。
3)不动产登记应补缴土地价款信息与税务交互接口建设
在现有的“一窗办理”基础上增加不动产登记应补缴土地价款信息与税务交互功能。满足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应补缴土地价款完成计费后,由系统将计费信息推送给税务,税务部门完成应补缴土地价款征收后,将缴费信息回传给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需求。
在维护协议有效期内,由供应商资深工程师不定期进行系统巡检,确保系统软件运行正常。
(三)★工期要求
建设周期:3个月。
(四)★技术要求
本项目所涉及的系统改造、相关接口建设,都需基于原有系统的软件平台、技术架构以及开发语言进行建设。
(五)服务成果
服务成果:
1)需求确认单;
2)系统及其开发源代码;
3)系统测试报告;
4)系统用户手册;
5)工作总结报告。
(六)实施要求
项目在进行实施时需要严格遵照国家、山东省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若国家、省、市有关数据库标准有变动的,以变动后的标准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明确项目建设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名单,未经甲方同意,中标人中途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工程师。投标人中标之后,必须保障立即派驻技术团队和工作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备到项目现场开展工作。项目建设开始前,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安全保密协议,确保数据安全性和网络安全性,提高技术人员安全意识和个人素质。
(七)售后服务要求
1.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之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1年的质保期。
(2)项目质保期内,中标人就数据、系统出现的问题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现场技术支持;数据及系统出现重大问题时,专业技术支持工程师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提供电话热线7×24小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提供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八)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维护期结束,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九)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服务期限:自项目中标之日起至项目免费维护期结束。
六、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提供国家优惠扶持政策。
七、需求公示时间
本项目需求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 日。
采购单位: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八、采购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
注: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相应。
附件4:
评分标准
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
评分因素 | 商务部分 | 技术部分 | 总分 |
分值比重 | 35分 | 65分 | 100分 |
2.2商务部分
评分因素 | 分数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10分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10。 |
企业业绩 | 12分 |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自然资源(或国土资源)、矿产或不动产类系统建设或系统运维项目的,每一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注: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企业认证 | 10分 |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0000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的,每项得2分,最高10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企业荣誉 | 3分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具有评价资质机构出具的AAA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3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3技术部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标准 |
响应情况 | 12分 | 基础分为10分。 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每有1条加1分,最高加2分; 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2分,出现3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 |
服务方案 | 20分 | 整体服务方案优于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得10-6分,整体服务方案符合招标文件的,得5-1分。 服务流程合理、管理措施完备的,得4-1分; 管理科学、服务制度完备的,得3-1分; 人员配备合理的,得3-1分。 |
服务定位 | 10分 | 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认识深刻、定位合理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7分; 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不够合理、无法深刻认识、定位有缺失,得6-4分; 无整体统筹规划、定位不合理得3-1分。 |
服务保证措施 | 5分 | 供应商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能做到机构健全,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得5-4分; 供应商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有欠缺,得3-2分; 供应商无组织机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不健全,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缺失,得1-0分。 |
项目组织与风险控制 | 7分 | 项目组织合理,责任、目标明确,质量目标分解、规划合理,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手段先进完善;能有针对项目需求的特点、难点、重点分析及预控措施,风险预测与防范对策有效可行得7-5分; 项目组织合理,质量目标规划合理,针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对策合理得4-3分; 项目组织一般,质量目标规划一般,针对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对策不合理得2-0分。 |
服务团队 | 10分 | 1、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的,每本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 2、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PMP项目管理证书的,每本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 3、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提供Oracle数据库认证的OCM证书)的,得2分,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同一人享有多个证书的,视为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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