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78.1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信新公开招标(2021)2号
预算金额78.13万元
招标公司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8603977069
中标公司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78.1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新公开招标(2021)2号
2、项目名称: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9月1日
5、评审日期:2021年9月2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内容:听证室基本设备、应用及支撑软件、互联网直播扩展及远程接入、UPS及综合布线及装修(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4、质保期:主要设备免费质保期限3年。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金额:78133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妍、李明、归志华、陈宏天、姜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有关行业收费和市场情况执行。
七、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一零七国道与湖东大道路口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37600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恒大名都3号楼一单元2804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03977069
2021年9月24日
1、项目编号:信新公开招标(2021)2号
2、项目名称: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9月1日
5、评审日期:2021年9月2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内容:听证室基本设备、应用及支撑软件、互联网直播扩展及远程接入、UPS及综合布线及装修(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4、质保期:主要设备免费质保期限3年。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金额:78133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建设项目 品牌:见采购文件 规格型号:见采购文件 数量:1批 单价:78133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妍、李明、归志华、陈宏天、姜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有关行业收费和市场情况执行。
七、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一零七国道与湖东大道路口处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37600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恒大名都3号楼一单元2804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603977069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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