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秦皇岛某单位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毫米波雷达周界防护设施及库房温湿度监控报警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秦皇岛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惠敏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9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某单位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5-08 0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5-29 14:00

秦皇岛某单位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毫米波雷达周界防护设施及库房温湿度监控报警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秦皇岛某单位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单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秦皇岛某单位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其中包1:毫米波雷达周界防护设施采购;包2:秦皇岛某单位仓库温湿度监测报警系统采购。项目地址:秦皇岛某单位;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合同估算价:包1:15万元;包2:8万元;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2.2招标范围:包1为采购毫米波雷达5套及与之配套的监控摄像设备、显示设备、软件、录像(记录、存储)设备、交换机等,具体数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包2为温湿度监测报警系统采购,包括防爆温湿度探测器12个、温湿度探测器12个、报警控制器及与之配套的配管、配线设施等。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达到招标人要求。
现场踏勘:本项目将在报名期结束后一周内组织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所供产品均须为国产品牌。(二)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三)其他要求:1、如有利用此公告内容从事诈骗活动的,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的权利;2、凡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均应遵守国家、军队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围标、串标、挂靠其他单位参与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给与该投标人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招标活动的处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4、投标人须确保在中标后,参与本项目施工人员政治清白、无违法违纪记录、且中标企业及施工作业人员承诺遵守招标人安全保密制度和现场管理,并签订相关保密协议。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8至2024-05-1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200元。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835424735@qq.com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1-3款禁止投标行为,且同意第4款中标后签订保密协议及委派符合要求人员进场施工的要求(格式自拟)。
7.投标人提供的书面声明,内容为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注明是以制造商还是代理商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格式自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29 14:00 ,地点为 另行通知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秦皇岛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万象城B座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人:
耿惠敏、信玉
电话:

13303355900
电话:
0311-68009616 1378438850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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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4247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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