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唱歌镇卫生院石林分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通江县唱歌镇石林卫生院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804801088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827-85800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磋商邀请
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通江县唱歌镇石林卫生院委托,拟对唱歌镇卫生院石林分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唱歌镇卫生院石林分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2建设地点:通江县唱歌镇卫生院石林分院
1.3建设内容:原室内局部拆除、室内装饰装修、安装;室外廊架等。
1.4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1.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1.6建设工期:60日历天完成工程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1.7资金来源:业主统筹卫生事业收入解决。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招标与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参与磋商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五、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从 2024年 11 月 13 日上9:00至2024年 11 月 19 日17:00止,潜在投标供应商将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现场进行报名。“单位介绍信”须载明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磋商文件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5 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地点:
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江县唱歌镇石林卫生院
地址: 通江县唱歌石林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4801088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5栋7层709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7-8580088
2024年11月
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通江县唱歌镇石林卫生院委托,拟对唱歌镇卫生院石林分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唱歌镇卫生院石林分院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2建设地点:通江县唱歌镇卫生院石林分院
1.3建设内容:原室内局部拆除、室内装饰装修、安装;室外廊架等。
1.4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1.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1.6建设工期:60日历天完成工程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1.7资金来源:业主统筹卫生事业收入解决。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招标与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参与磋商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8.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五、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从 2024年 11 月 13 日上9:00至2024年 11 月 19 日17:00止,潜在投标供应商将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现场进行报名。“单位介绍信”须载明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磋商文件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5 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地点:
通江县高明新区石牛大道888号西锦汇A2-505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江县唱歌镇石林卫生院
地址: 通江县唱歌石林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4801088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弘博嘉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5栋7层709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27-8580088
2024年11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