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安市尼葛开发区环保监测智慧平台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安市尼葛开发区环保监测智慧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亿达永招[2019]01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尤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59681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安市尼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尼葛路1666号
联系方式:尤先生、1859681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0598-385575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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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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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5000 |
18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1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9日 08:30 至 2019年04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1369号时代广场B2幢2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1、同时须随身携带材料 |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须随身携带无行贿犯罪情形说明或承诺函原件(由供应商自行说明或承诺)、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说明) |
自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改成无行贿犯罪情形说明或承诺函(由供应商自行说明或承诺)。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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