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客户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302202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委托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资质要求
3.4.1通用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服务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服务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存在失信惩戒记录)或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8.除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0.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12.设计、施工、监理类项目增加:建设工程的施工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存在较大安全质量事故或2年内存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3年内存在特大安全质量事故。事故信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事故快报为准。
13.施工类项目增加: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不含本年度,上一年度尚未完成审计的可向前顺延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附件原始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因成立日期所限无法提供近三年相关证明材料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3.4.2专用资质要求: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对应的相关内容。
特别说明: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导致证书、报告过期后未及时续期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提交情况说明及能够证明确实因疫情影响办理续期的证明材料,供评审委员会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3.4.3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未在招标说明书中明确要求应用国家电网标识的,投标人不得随意添加标识应用内容。拒绝投标人额外添加标识应用项目的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招标项目中确需使用国网标识应用的,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应用手册》的相关要求。
3.5 信誉要求: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详见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最新发布的《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及《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3.6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
3.7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
3.8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9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9年至2021年(如无2021年,仍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0疫情防控方案要求
因国家整体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投标文件时,针对需现场实施或提供服务的采购项目编制相应的疫情防控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及具体防控措施等方面。防控措施包括:人员管控、现场管控、住宿管控、用餐管控、防疫物资管控等),该方案将被纳入投标文件评审事项。
3.11 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委托中介机构、中间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串通投标,以及侵害投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串通投标行为严重损害国家、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投标人成交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要求予以处理。
在实际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不同投标人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中标通知书的,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投标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6)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7)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8)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投标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3.12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月12日至2022年05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能电力服务在线”(新版)获取标书,获取网址:https://z.esgcc.com.cn/xj(获取请先查看网页左下角---操作指南---用户注册--投标报名-下载文件 (https://z.esgcc.com.cn/view/srplatform/xjModule/operatingGuide/helpYHZC.jsp),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操作。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010-95598-1-8(工作时间9:00-11:30,14:00-17:30),只负责解答投标人在国网企购招投标专区注册、报名和获取标书过程中的平台使用的问题,有关投标项目的问题咨询,请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注:(1)各位投标人,请务必完成注册与补充公司基本信息操作后及时致电新能专区客服李工0991-2928371、15894606683,告知已注册新用户,若未电话通知造成的审核滞后,请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获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4.3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意:请各投标人在线报名过程中,如实填写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后果自负。
4.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如有标包放弃投标的,必须出具《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弃标函)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93111404@qq.com,文件命名及邮件主题为“弃标函+投标单位全称”,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接收该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2。
4.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22年05月26日18:00前将澄清问题发送邮箱:1193111404@qq.com。邮件发送后务必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方式:
特殊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现场及邮寄方式进行递交。
5.1.1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时间2022年06月06日上午10:00—11:0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分公司会议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210号),联系人:吾提库尔18999814555。投标当日需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招标代理机构保安人员进行安检、消毒、体温测量等相关事宜。为避免人员聚集,各投标人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自助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积极配合。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关于疫情防控相关通知要求。
5.1.2邮寄递交方式:投标人采用本方式递交时,应做好光盘文件邮寄的必要保护措施,为了为避免开标当日时间紧迫的情况,保障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建议投标人于2022年06月05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邮寄地址: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分公司会议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210号),收件人:吾提库尔18999814555)。投标人在选择邮寄时,需充分考虑邮寄时间,选择优质高效的快递公司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工作,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能够送达指定地点。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将自动退回。邮寄费用投标人自理,请各位投标人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投标文件如有破损、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及时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不得进入开标阶段,造成的潜在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6月06日11:00时(北京时间)。
5.3请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5.3.1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2投标人仅能采用现场、邮寄两种递交方式其中的一种,如出现多种方式递交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2年06月06日11: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分公司会议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210号)公开开标。
鉴于疫情因素综合考虑,为有效避免人群聚集,本次开标由现场开标改为网上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仪式(包括在乌鲁木齐市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在2022年06月06日11:00前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并按时进入腾讯会议室,腾讯会议室账号:620 901 765。请各投标人届时加入会议平台,参与开标过程。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照正常流程办理,办理流程及要求详见本公告条款,所有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扫描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保证金格式)编入至开标文件光盘中,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针对不同方式办理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如下:
(1)投标保证保险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办理保证金的,投标时无需再单独递交保单原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截止日办理的保单将在当日24:00后生效,属于无效保单)与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联系人:马先生:0991-2311060/15609912981】联系进行线上办理及保单校验,保险保单必须涵盖招标批次名称、招标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包号等基本信息。
(2)银行保函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办理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时无需再单独递交保函原件,将银行保函的原件扫描件纳入开标文件中。
银行保函办理说明:需开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的银行保函。除上述银行外投标人亦可提交由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在提交基本账户银行开具银行保函时须同时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保证金办理、格式等相关要求及投标保证保险具体办理方法流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能电力服务在线(新版)”(https://z.esgcc.com.cn/xj)(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9 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
在评审工作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能电力服务在线(新版)”(https://z.esgcc.com.cn/xj)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满后,将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确定最终中标单位,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积极关注相应公示公告栏获知详细信息。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米兰街2号
邮编:830013
网址:https://z.esgcc.com.cn/xj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65050161665000001356
行号:105881000454
收款人名称: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备案联系人:吾提库尔
联系电话:0991-2929358、18999814555
招标项目联系人:岳颉
联系电话:0991-2929358、15999195657
特别提示:1、未在我公司备案开票信息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将开票信息以word(可编辑)形式发送到邮箱:47296789@qq.com,并备注联系方式、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票还是普票,需要专票的还需要:一般纳税人认定发到指定邮箱。未备案开票信息的,将全部按照普票开具发票。
2、当中标单位缴纳中标服务费后,我公司将于当月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请及时联系我部胡杨锋0991-2928361领取,跨年过期领取造成不能抵扣认证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1特此说明: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邮寄或现场补交所中标包的纸质版全套投标文件正本一套(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必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完全一致,签字盖章不得为打印或复印,签字为手签,加盖鲜章,必须胶装,不可活页装订,无需密封),因逾期递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补交和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米兰街2号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收件人:吾提库尔189999814555,请各位中标人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
招标公告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单独成册)
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格式样本)
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
批次名称: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客户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弃标说明:我公司已经获取招标文件但决定放弃投标的标包信息如下,特此提出!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包号 |
1 | |||
2 | |||
1.本表由投标人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有效。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如有部分标包放弃投标的,必须填写本弃标函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93111404@qq.com。本弃标函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如影响开、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对于投标人填写在此表中的标包信息,视为该投标人放弃参与相应标包的投标,不进入开标阶段,因投标人误填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投标人:XXXXX公司(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