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质量与环境体系建设和园区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咨询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示公告”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质量与环境体系建设和园区企业质量管理提升的咨询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3041(JC12);
2.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质量与环境体系建设和园区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咨询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由咨询服务费与三年认证审核费两部分组成,共计人民币2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
6.项目类型:服务;
7.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8.采购需求:按照GB/T19001-2016和GB/T24001-2016标准要求建立管理体系,开展诊断、评估,对采购人现有的质量和环境体系开展再认证审核和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核,同时为采购人园区内企业提供管理提升类的增值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服务期三年,与认证审核周期一致。
10.联合体: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有能力协助采购人完成其现有的,由认证机构“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与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的再认证(换证)审核工作。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示公告”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3年11月21日13时至14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14时。
2.地点:崇川区城港路118号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1日14时整。
2.地点:崇川区城港路118号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启活动模式:现场参与。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118号;
联系人:徐建新;电话:0513-85608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联系电话:0513-8010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