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330825-47-01-138058
预算金额69.26万元
招标公司龙游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童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505700191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龙游县】龙游县公安局溪口派出所及溪口交警中队迁建工程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三次)

  招标序号:LYCL2022-087-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县公安局溪口派出所及溪口交警中队迁建工程已经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中(2021)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330825-47-01-138058,项目业主为龙游县公安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位于龙游县溪口镇。

  2.2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约5271.8m2 。

  2.3招标范围:溪口派出所及溪口交警中队的中央空调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运输、仓储、系统检测、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联系单和设备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本项目须依照土建、装饰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土建、装饰工程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并与土建、装饰工程同时完成竣工验收。

  2.5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等规范及图纸设计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投标最高限价 69261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的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制造商独家授权的其代理商(经销商)。

  3.2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2投标申请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3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4.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4.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联通CA通用):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网址:http://ztb.longyou.gov.cn/front/content/9006000000/ecc8211d52024d4ebb821b4265933d9b)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4.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擎洲投标工具请选择擎洲投标工具(衢州版)(注:擎洲软件生成组价请使用: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杜工,15088719872;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许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4.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6天前。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5.1.1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

  5.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5.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09时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5.3缴纳方式

  5.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5.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5.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5.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3899008。

  5.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月22日15时00分整。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ggzy.qz.gov.cn)。

  6.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龙游县公安局:童警官 18957008040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陈先生 15057001915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魏女士 0570-7266270

  招标人:龙游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doc 招标文件正文.doc 装修图纸.rar 装修图纸.rar [LY20220606003501]龙游县公安局溪口派出所及溪口交警中队迁建工程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Q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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