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新路桥兵交建第十二师八钢工业园区-头屯河公路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中央隔离护栏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二师八钢工业园区-头屯河公路工程项目部(项目名称) 招标人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该政府出资(资金来源:政府出资/企业出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央隔离护栏(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为 K7+500,路线全长7.5km。合同额为126944119.18元,包含路基土石方填筑、路面沥青铺设、盖板涵结构物等工程。

(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第十二师八钢工业园区-头屯河公路工程项目中央隔离护栏采购招标。

招标供货期:供货开始至全部工程完毕,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乌市头屯河区十二师西郊境内第十二师八钢工业园区-头屯河公路工程项目(具体地址)

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质量保证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本次采购包件划分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中央隔离护栏

h=1.03m

m

6718


备注

1.表中数量为预计数,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

2.招标人有权在供货期间对数量进行修正。

3.实际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清单,对照十一师集采平台对应内容填写,报价清单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如下(要求对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等资料进行明确,未提供资料、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废标处理):

(一)资格要求

注册资金:不低于80万元。

(二)业绩要求

1.近两年同类作业业绩有合同、结算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发票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仅提供合同视为虚假资料)。

2.十一师招商引资企业及园区企业、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三)财务要求

1.应当附22年至24年纳税证明或者纳税信用等级

2.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四)信誉要求

4.1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公司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4.3公司法人及股东未被列为失信名单。

4.4未被列入十一师集采平台黑名单。

4.5应当提供近3年涉诉信息,不得隐瞒(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

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4.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允许参加的其他情形。

4.7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投标。

(五)其它要求

应当提供拟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拟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满足招标文件中的供货质量要求。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对明知不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其它要求5项强制性资格评审条件,仍参与投标的单位,视为扰乱投标秩序,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进行报名,将标书费(500元)汇入指定账户,资格前审项目,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项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指定账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户:65001630300050001560

行号:105902800047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附言栏中注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第十二师八钢工业园区-头屯河公路工程项目中央隔离护栏标书费(可简写)。

未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以电子版投标和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填报数据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签字盖章清晰,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胶装,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前邮寄出,并将相关信息(邮寄单号,邮寄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471824057@qq.com。

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邮寄出纸质版投标文件则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汇通街75号飞宏商用车市场商业综合楼B栋四层物资部办公室如填报数据或电子版标书与纸质版标书有差异,以纸质版标书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http://xbjgjc.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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