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16
2023年02月15日,根据贵阳至平塘高速公路T1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的需求计划,申请购买双导梁式架桥机40米180吨采购的申购报告,通过集团公司批复意见由贵州公路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招采购标方式进行。
经评审小组对各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售后服务等综合评审后,推荐本次招标方式的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推荐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综合评审得分 |
备注 |
1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南京登峰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77.69 |
|
2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河南省隆宇起重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
77.19 |
|
3 |
第三中选候选人 |
浙江中建路桥设备有限公司 |
73.45 |
|
公示条件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17日;
二、投诉、举报:
1、投标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纪检部门提出异议或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单位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三、对招标单位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单位有违规违纪嫌疑,由招标单位纪检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四、纪检监察室电话:0851-85847777,联系人:舒女士。
贵州公路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部招标办公室
2023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