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本级园林草地分等及全市分等成果汇总工作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02: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安康市市本级园林草地分等及全市分等成果汇总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R-2023-ZC-002
项目名称:安康市市本级园林草地分等及全市分等成果汇总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5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市本级园林草地分等及全市分等成果汇总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685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安康市市本级园林草地分等及 全市分等成果汇总工作 |
1(项) |
详见竞争性 采购文件 |
685,900.00 |
685,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市本级园林草地分等及全市分等成果汇总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市本级园林草地分等及全市分等成果汇总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出具企业所在地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的函,拟派往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2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1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报名登记: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网上报名;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1640046471@qq.com邮箱,报名资料审核完成后联系代理公司缴纳报名费,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8号国土信息大厦
联系方式:0915-3209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后附楼6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7392408813
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