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PDA护理终端项目采购需求公示(编号:2023-JQ62-F1010)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62-f1010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PDA护理终端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编号:2023-JQ62-F1010)
我部拟对PDA护理终端项目组织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PDA护理终端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62-F1010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根据医院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在移动护理系统的基础上使用PDA移动护理终端设备进行相关护理操作及生命体征等信息的采集、传输和录入,需要PDA移动护理终端设备100台,及配套PDA终端设备使用的物联网卡使用授权,实现保障移动护理系统全部功能。
(二)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方案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相关工作,负责协助本项目相关手续办理。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50万元 ;
3.最高限价: 50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服务要求
具体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七、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401013179@qq.com 进行反馈,我部收到后会及时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给需求方,如被采纳将会一并修改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另行回复。
八、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公示。
九、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均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请您及时留意。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王助理
电 话:13991731699 17829478877 0917-8957171
邮 箱:401013179@qq.com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
十一、监督受理电话
电 话:0917-8957040 18602968846(8:30-12:00,15:00-18:00)
附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编号:2023-JQ62-F1010)
我部拟对PDA护理终端项目组织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PDA护理终端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62-F1010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根据医院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在移动护理系统的基础上使用PDA移动护理终端设备进行相关护理操作及生命体征等信息的采集、传输和录入,需要PDA移动护理终端设备100台,及配套PDA终端设备使用的物联网卡使用授权,实现保障移动护理系统全部功能。
(二)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方案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相关工作,负责协助本项目相关手续办理。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 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PDA护理终端项目 | 详见附件 | 陕西省 宝鸡市 |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 |
说明: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50万元 ;
3.最高限价: 50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5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服务要求
具体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七、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401013179@qq.com 进行反馈,我部收到后会及时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给需求方,如被采纳将会一并修改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另行回复。
八、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公示。
九、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信息均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请您及时留意。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王助理
电 话:13991731699 17829478877 0917-8957171
邮 箱:401013179@qq.com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
十一、监督受理电话
电 话:0917-8957040 18602968846(8:30-12:00,15:00-18:00)
附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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