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耀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建设项目建设材料检测单位项目(第一批)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yb-2023-01-cg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4-226019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耀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工150016876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建设项目建设材料检测单位项目(第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B-2023-01-CG 
    项目名称:2023年建设项目建设材料检测单位项目(第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200000,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23年建设项目建设材料检测单位项目(第一批)标项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高新区基础设施补短段项目(一期)。创业大道(光明路-昌盛路)道路长1847米,宽13米;创业大道(吉祥路-如意路)道路长2100米,宽13米;吉礼路(G312-盛康面粉)道路长382米,宽16米;给水DN200长266.5米,排水DN400长643.1米;昌盛路(辉煌大道交叉口)道路长150米,宽16米,给水DN400长858米,排水DN400长68米;辉煌大道(吉祥路-经五路)排水DN400长638米;辉煌大道(经六路-如意路)排水DN400长514米。新建道路及道路整治4479米,并配套建设路灯等附属设施;新建给水管线1124.5米,新建排水管线1863.1米;以上内容的建设材料检测。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2023年建设项目建设材料检测单位项目(第一批)标项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6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高新区基础设施补短段项目(二期)。科技大道(市政中心一经七路)给水DN600长7421米,经三路(水厂一科技大道)给水DN800长616米,新建给水管线8037米;以上内容的建设材料检测。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2023年建设项目建设材料检测单位项目(第一批)标项三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2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高新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北环路(三岔口一经七路)排水DN600长1064.3米,DN800长1035. 5米,DN1000长3660. 2米,DN1500长5681. 1米,新建排水管线11441.1米;以上内容的建设材料检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3,总服务期150天日历日,具体时间甲乙双方自行约定。;标项 2,总服务期120天日历日,具体时间甲乙双方自行约定。;标项 1,总服务期90天日历日,具体时间甲乙双方自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全额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3.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及建筑类检测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供应商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供应商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程序,建议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为宜。
2)投标保证金:标段一:贰仟元整(2000.00元),标段二:贰仟元整(2000.00元),标段三:肆仟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采取支票、银行汇票、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投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响应。
3)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账户单位:新疆耀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园区支行,
账号:8062 6001 2010 1024 9902 8,行号:402885000602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响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7.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段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8.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9.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994-2260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耀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屯河路时代广场A座1131室
联系方式:15001687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 话:15001687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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