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大岭经济开发区兴岭路、滨河大路及南道村工业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金额
7681.8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681.82万元
招标公司公主岭市大岭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郑宇航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赫155266689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大岭经济开发区兴岭路、滨河大路及南道村工业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24】12号、公发改审批字【2024】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主岭市大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大岭经济开发区兴岭路、滨河大路及南道村工业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本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污水排水管线工程:1.污水管线水力计算 2.排水管线分布 3.检查井及管道基础。
长春大岭经济开发区兴岭路、滨河大路及南道村工业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建污水管线15538.9米,其中:兴岭路新建污水管线6915.9米,包括:DN1000污水管网(顶管)5321.9 米,DN500污水管网(拉管)1594米,顶管工作井 32座,污水检查井20座,钢板桩支护263吨,污水提升泵站 1座。
滨河大路新建污水管线3043米,包括:DN1200 污水管网(顶管)3043米,工作井18座,污水检查井 14座,钢板桩支护230吨。
南道村工业区新建污水管网5580米,包括:DN500 污水管网 5223 米,DN600 污水管网 357 米,污水检查井117座,拆除恢复立缘石4417.4米,拆除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22417.0平方米,铣刨罩面41098 平方米。
2.3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工程总承包服务;
2.4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大岭经济开发区;
2.5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6计划总投资:7681.82万元;
2.7质量标准:
2.7.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2.7.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2.7.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具备本工程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全资质投标: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投标:
勘察单位: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多家单位联合实施的,应当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牵头单位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另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勘察、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3.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吉林公主岭)”网站(credit.gongzhuling.gov.cn/creditgzl)出具的信用报告。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大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公主岭市大岭镇
联系人:郑宇航
联系电话:1739007343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长新路与亚泰大街交汇处临11栋1单元5楼524室
联 系 人:赵赫
电 话:15526668979
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34-625606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公主岭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6256069 邮箱:2750457817@qq.com
地址: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88号(住建局五楼)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邮编:136100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本招标项目长春大岭经济开发区兴岭路、滨河大路及南道村工业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24】12号、公发改审批字【2024】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主岭市大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大岭经济开发区兴岭路、滨河大路及南道村工业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本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污水排水管线工程:1.污水管线水力计算 2.排水管线分布 3.检查井及管道基础。
长春大岭经济开发区兴岭路、滨河大路及南道村工业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建污水管线15538.9米,其中:兴岭路新建污水管线6915.9米,包括:DN1000污水管网(顶管)5321.9 米,DN500污水管网(拉管)1594米,顶管工作井 32座,污水检查井20座,钢板桩支护263吨,污水提升泵站 1座。
滨河大路新建污水管线3043米,包括:DN1200 污水管网(顶管)3043米,工作井18座,污水检查井 14座,钢板桩支护230吨。
南道村工业区新建污水管网5580米,包括:DN500 污水管网 5223 米,DN600 污水管网 357 米,污水检查井117座,拆除恢复立缘石4417.4米,拆除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22417.0平方米,铣刨罩面41098 平方米。
2.3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工程总承包服务;
2.4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大岭经济开发区;
2.5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6计划总投资:7681.82万元;
2.7质量标准:
2.7.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2.7.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2.7.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具备本工程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全资质投标: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投标:
勘察单位: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指完成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对涉密工程业绩的认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吉建招〔2017〕12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多家单位联合实施的,应当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牵头单位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另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勘察、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3.6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7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吉林公主岭)”网站(credit.gongzhuling.gov.cn/creditgzl)出具的信用报告。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大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公主岭市大岭镇
联系人:郑宇航
联系电话:1739007343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长新路与亚泰大街交汇处临11栋1单元5楼524室
联 系 人:赵赫
电 话:15526668979
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34-625606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公主岭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6256069 邮箱:2750457817@qq.com
地址:公主岭市东正阳街588号(住建局五楼)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邮编:136100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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