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智慧小区后端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05.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智慧小区后端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智慧小区后端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1 年12 月 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2JH202100492
1.2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智慧小区后端建设项目
1.3预算金额:1056000.00元
1.4最高限价:1056000.00元
1.5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工作。
1.7本项目是否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采购项目整体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智慧小区后端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1 年12 月 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2JH202100492
1.2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智慧小区后端建设项目
1.3预算金额:1056000.00元
1.4最高限价:1056000.00元
1.5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通过分级建设公安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最大程度地实现视频图像信息共享,汇聚整合各地、各部门掌握的车辆、人员等视频图像信息资源,通过与其他公安业务信息的深度融合,经过数据分析挖掘为各警种提供视频图像信息数据资源服务,充分发挥公安大数据的整体合力。 本项目中涉及公安用户新建车辆视图库,并对公安局原有大数据进行升级改造,从而为建设省、市、县三级的视图库级联融合应用奠定基础,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公安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级建设,最终实现公安信息网内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级联。省一级视图库侧重于视频图像信息整合及综合应用。市、县两级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侧重于视频图像信息资源的接入采集及基础服务。 (2)整合公安视频图像信息资源 依托公安视图库,实现车辆、人脸等视频图像信息特别是机场、车站、码头、公交车及公交站、地铁及地铁站、公安检查站、治安卡口等易受恐怖袭击的目标和部位的视频图像信息的汇聚整合及标准化处理,最终形成能够支撑全国共享共用的视频图像信息资源库。 (3)优化视频图像信息数据质量 按照公安部《全国公安视频图像数据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对视频图像数据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通过告警和报表进行展示。通过监测和告警,推动问题的定位和解决,最终提高数据质量。 (4)实现视频图像信息共享服务 基于视图库资源,提供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基础服务,实现数据查询、布控与告警、订阅与通知等功能,满足视频图像资源的共享需求。 以上数据库部署在视频专网。 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建设方案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进行规划设计,具体如下: 《全国公安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建设联网总体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 《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任务书》(公科信[2012]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应用工作的意见》(公通字 [2015]4号); 《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1400.1-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第3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GA/T 1400.3-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第4部分 接口协议要求》(GA/T 1400.4-2017); 《部、省级公安视频图像信息数据库对接技术要求(试行)》; 《2019年度全国公安科信部门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管理考核任务分解书》; 《2020年度全国公安科信部门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管理考核指标及测评方法》; 《关于规范推进公安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建设的通知》(公科信〔2019〕36号); 《公安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体系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关于传发<全国公安视频图像数据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公传发〔2021〕127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四)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数量见上表,交付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工作。 (五)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 中标供应商应当设置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电话。 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供货时组织使用单位或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学习、培训。 3. 涉及备品备件或易损件的设备,中标供应商应当按出厂标准提供。 4. 所有设备整体质保不少于3年(若技术参数中含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的特殊要求,以技术参数部分中的为准;未涉及的参照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总体要求相关内容执行),提供质量保证书。 5. 当设备使用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并联系中标供应商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2小时内予以响应,48小时内予以解决问题。 (六)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履约验收主体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2.履约验收时间 中标方提交验收申请5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采购人组建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项目完工并达到验收标准后5日内,中标单位向建设单位递交项目竣工报验单及竣工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通过现场勘察、资料审核、会议评议的方法对项目进行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1)采购人将安排验收小组先对货物的数量、包装、外观进行初步验收。 (2)对照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拆封货物包装,检查货物配件是否完整。 (3)检查各设备仪器是否满足生产质量标准等国家强制或行业推荐的标准。 (4)安装并测试,核对投标文件承诺具备的功能。 (5)验收小组认为需要测试或验收的其他内容。 5.履约验收验收标准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根据合同、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负责组织验收,交货时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指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将拒收;采购人可以邀请部分供应商代表或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自行对中标供应商所交货物和安装工程进行抽检,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有虚假应标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相关证据确凿的 ,用户方须直接反映给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同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对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 6.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验收报告:中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验收总结报告(自评报告),验收自评报告包括:项目概况;项目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情况;涉及分项质量检测结论及建筑物沉降观测资料;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验收结论;本项目(单位工程)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条款的规定等内容。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无。 |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工作。
1.7本项目是否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采购项目整体转包给其他主体实施。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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