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遂宁市安居区智慧停车位升级改造及招募合作运营管理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jf-202405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825-838882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江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女士136484862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遂宁市安居区智慧停车位升级改造及招募合作运营管理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SCJF-2024054) 一、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本项目做如下更正: 1、磋商文件“第一章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将上述资料发至邮箱: 2453058791@qq.com。 ” 现更正为“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将上述资料发至邮箱 1481631817@qq.com". 2、磋商文件:“第五章 2、采购预算:以每个车位实际产生的停车费收入进行结算, 运营收入全部到采购人指定账户,次月10日前扣取营业收入一定比例作为甲方收入,剩余 { 部分投标人出据相关票据返回给投标人。投标人报价的每年扣取营业收入比例不得低于 10%-40%。即:第一阶段(1-4年):每年扣取中标方不低于营业收入的10%作为运营收入;\3 第二阶段(5-8年):每年扣取中标方不低于营业收入的20%作为运营收入第三阶段(9-10 3iY 年):每年扣取中标方不低于营业收入的40%作为运营收入。 3、最高限价供应商需对每阶段采购人扣取的运营收入报出统一税率,投标人报价的每年 扣取营业收入比例不得低于10%-40%。即:第一阶段(1-4年):每年扣取中标方不低于营 业收入的10%作为运营收入;第二阶段(5-8年):每年扣取中标方不低于营业收入的20% 作为运营收入;第三阶段(9-10年):每年扣取中标方不低于营业收入的40%作为运营收入。” 现更正为”2、采购预算:以每个车位实际产生的停车费收入进行结算,运营收入全部到采 购人指定账户,次月10日前扣取营业收入一定比例作为甲方收入,剩余部分投标人开据相 关票据返回给投标人。投标人报价的每年扣取营业收入税费后比例不得低于10%40%。 即: 第一阶段(1-4年):每年扣取中标方不低于营业收入税费后的10%作为运营收入;第二阶 段(5-8年):每年扣取中标方不低于营业收入税费后的20%作为运营收入:第三阶段 (9-10 年):每年扣取中标方不低于营业收入税费后的40%作为运营收入。 3、最高限价供应商需对每阶段采购人扣取的运营收入报出统一税率,投标人报价的每年 扣取营业收入税费后比例不得低于10%-40%。即:第一阶段(1-4年):每年扣取中标方不 低于营业收入税费后的10%作为运营收入;第二阶段(5-8年):每年扣取中标方不低于营 业收入税费后的20%作为运营收入;第三阶段(9-10年):每年扣取中标方不低于营业收入 税费后的40%作为运营收入。“其他不变。磋商文件中有与本项更正冲突的以本更正公告为 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宁市耀通达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825-83888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江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号1栋10楼1005号 联系人: 袁女士 电 话: 13648486204 电子邮件: 148163181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不二(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