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403.51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jy-zc-2022-177
预算金额411.22万元
招标公司舟曲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严志勇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西建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严志勇0941-8211996
中标公司舟曲县泓盛物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403.51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GNJT-ZC-2022-177
二、项目名称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舟曲县泓盛物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 |
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城关镇广坝邮政局综合楼2单元231号 |
403.5104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舟曲县泓盛物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进平,宋俊艳,赵雪,何鸿强,姚俊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计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4.92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舟曲县教育局
地 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老城区统办楼
联系方式:13893922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西建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当周街道卓尼路社区念钦街771号商铺2层201室
联系方式:0941-8211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志勇
电 话:18194188288
附件下载 | |||
yy中标公告.pdfyy中标公告.pdf 9.7招标文件.pdf9.7招标文件.pdf |
甘南州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JT-ZC-2022-17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单位:舟曲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西建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综合说明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六章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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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综合说明
项目概况
舟曲县教育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ggzyjy.gnzrmzf.gov.cn)免费
下载或查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24日09点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
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JT-ZC-2022-177
项目名称: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1.2208万元
最高限价:411.2208万元
采购需求:学生营养餐牛奶1285065盒;新鲜鸡蛋1285065枚。(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学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
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
标以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
第2页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8日每天00:00:00时至23:59:59时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
方式:登陆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我要投标”,并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24日09点5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47.1
14.198.204/)中上传提交;(上传方法详见“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右上角“操
作帮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nzrmzf.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3页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舟曲县教育局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老城区统办楼
联系方式:18194188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西建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街道卓尼路社区念钦街771号商铺2层201室
联系方式:0941-8211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红梅
电话:0941-821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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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单位名称 | 舟曲县教育局 |
2 | 招标项目名称 |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 |
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4 | 联合体投标 | 接受()不接受(√) |
5 | 采购人 | 采购人;舟曲县教育局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老城区统办楼联系人:严志勇联系电话:18194188288 |
6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甘肃西建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街道卓尼路社区念钦街771号商铺2层201室联系人:丁红梅联系电话:0941-8211996 |
7 | 采购项目预算 | 总预算:肆佰壹拾壹万贰仟贰佰零捌元零角零分(¥:411.2208万元) |
8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肆佰壹拾壹万贰仟贰佰零捌元零角零分(¥:411.2208万元) |
9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2年8月8日23:59:59时(北京时间)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固化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成功上传提交到“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47.109.20.190) |
11 |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期限 | 招标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12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3 |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 | 开标时间前,48小时之内 |
14 | 开标时间 | 2022年8月24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
第5页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5 | 资格审查 | 开标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
16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 1.中小企业折扣.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2)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注:不叠加计算。 |
17 | 现场勘察 |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
第6页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8 | 中标通知书领取时间 |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负责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
19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
2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21 | 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 甘肃省政府采购网、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期限:五个工作日(即报名期限) |
22 | 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一、联合惩戒对象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一)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二)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三)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四)海关失信企业(五)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六)涉金融严重失信人。二、联合惩戒措施符合联合惩戒对象的相关失信企业和责任主体采取以下惩戒措施。(一)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二)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依法限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和联合惩戒措施。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加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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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会或者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 | ||
23 |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 | 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47.109.20.190)进行,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48小时内登录“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47.109.20.190)。操作帮助界面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电子签章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选择自己参与的开标项目,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录入开标授权委托人信息,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时,请直接填写投标单位全称即可,不得添加任何特殊字符、符号等,若因特殊字符、符号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损坏或打不开,后果自负)。各申请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CA登录网络开标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申请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在线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确认(加盖电子印章)开标信息览表时限为30分,超出时限系统则自动默认相关开标信息。 |
24 | 材料真实性承诺 | 实行投标人材料与原件一致的承诺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没有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若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
25 | 纸质文件的邮寄 | 中标公示发布后,中标人需打印出纸质版(一正三副)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上传的固化投标文件相一致)邮寄或送到甘肃西建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6 | 代理服务费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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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综合说明
(一)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采购。
(二)定义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
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电话、联系人见招标公告。
3.“招标人”系舟曲县教育局,是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组织
本次招标事宜。
4.“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
会议纪要。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
见《甘肃省2020-202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0]13号)。
9.“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甘
肃省2020-202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0]13号)。
10.“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甘肃省2020-2022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0]13号)。
11.“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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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1)报价评分(30分)
评分项目 | 标准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权值 | 30分 | 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11】181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10%-2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财库【2011】181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根据政府采购87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商务评分(4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标准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文件响应程度 | 5分 | 投投标文件相关证件齐全、图表或字迹清晰的得5分;相关证件模糊、图表不规整的得3分;相关证件欠缺、文字模糊难以辨认的得1分 |
2 | 生产厂家授权书 | 4分 | 学生营养餐牛奶、新鲜鸡蛋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共得4分。(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不提供不得分) |
3 | 检验报告 | 6分 | 1、投标人提供的牛奶、新鲜鸡蛋检验报告的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得4分;2、投标人承诺提供所供每批次货物的检验报告的得2分;(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提供本企业有效的《检验报告》;投标人是经销商的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检验报告》) |
4 | 企业实力 | 10分 | 此项目涉及舟曲县众多学校,按各学校实际情况随时供货,近年来我国疫情反复,又加舟曲地理位置特殊,学校偏远,经常发生地质灾害,供货路线复杂,为能够保证此项目食品存储安全及按时顺利完成配送任务:1、经营场地: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经营场地,经营场地占地≥1000平米以上的得6分;经营场地占地<1000平米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彩页照片);2、配送车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送车辆≥10辆的得4分,配送车辆<10辆的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者不得分) |
第55页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5 | 生产厂家综合实力 | 15分 | 牛奶 | 生产厂家同时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学生奶源基地》、《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证书》、《乳制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9分,没有不得分;(复印件加盖厂家鲜章,没有不得分); |
5序号 | 生产厂家综合实力 | 15分(3)技术评分(30分)评分项目 | 新鲜鸡蛋 | 生产厂家同时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及《商标注册证书》的得6分,没有不得分;(复印件加盖厂家鲜章,没有不得分); |
标准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货物说明 | 4分 | 投标人所供产品资料详细、品牌及所供货物图片清晰得4分,产品资料欠缺、品牌及所供货物图片模糊难以辨认的得1分。 |
2 | 货物储存及质量保证 | 5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提供货物储存及质量保证,内容包括仓库图片资料、自有仓库产权证明或仓库租赁合同、储存方法、存储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和产品质量保证措施,每提供一项得1分,不提供或不切合实际的不得分,满分5分。(仓库在项目所在地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3 | 货物装卸运输及安全措施方案 | 6分 | 1、对货物装卸及运输做出科学合理、详细、可行的方案的,优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有安全保证体系及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优得3分,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 | 售后服务 | 3分 | 售后服务承诺做的全面、详细且响应速度等方面细节详尽、合理的得3分,不够详尽,不够合理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5 | 应急预案 | 6分 |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提供应急预案、措施,内容包括应急小组人员及应急小组办公室、应急车辆、人员救治、危害控制、善后处理及疫情防控。每提供一项得1分,不提供或不切合实际的不得分,满分6分。(为实质性的起到应急作用,满足应急小组人员应长期在项目所在地居住【以身份证或暂住证为准】及应急小组办公室在项目所在地【以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为准】的情况,本应急预案有效,否则本应急预案无效,不得分) |
6 | 路线勘察 | 6分 | 由于供货路线复杂,需供货学校众多,涉及多条乡道、村道,投标供应商进行实地路线勘查,撰写路线勘察报告并提供现场勘查照片,并由甲方盖章确认的得6分,没有不得。 |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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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
财库【2011】181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
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57页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附件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三条(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第四条(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第六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七条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
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
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八条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
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
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
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第58页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九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
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十条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
定。
第十一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见附件)。
第十二条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第十三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第十四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
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十五条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
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
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十六条第八条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
业分包。
第十七条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
额。
第59页
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十八条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
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
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九条第十条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
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二十条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
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
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
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二十三条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
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第十五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六条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七条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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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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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
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
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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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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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
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
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
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
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
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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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GNJY-ZC-2022-177
二、项目名称:舟曲县教育局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餐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中标金额(万元) | 中标金额(万元) |
舟曲县泓盛物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 | 舟曲县泓盛物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 | 舟曲县泓盛物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 | 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城关镇广坝邮政局综合楼2单元231号 | 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城关镇广坝邮政局综合楼2单元231号 | 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城关镇广坝邮政局综合楼2单元231号 | 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城关镇广坝邮政局综合楼2单元231号 | 403.51041 | 403.51041 | 403.51041 |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品牌或型号或规格 | 品牌或型号或规格 | 供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学生营养餐牛奶 | 规格:200ml/盒,纯牛奶;色泽:呈乳白色;滋味、气味:乳香味纯正;脂肪:4.0g/100g;蛋白质:3.3g/100g:非脂乳固体:8.3g/100g:钙(以Ca计):1223mg/kg;符合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标准要求。采购数:1285065盒 | 规格:200ml/盒,纯牛奶;色泽:呈乳白色;滋味、气味:乳香味纯正;脂肪:4.0g/100g;蛋白质:3.3g/100g:非脂乳固体:8.3g/100g:钙(以Ca计):1223mg/kg;符合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标准要求。采购数:1285065盒 | 舟曲县泓盛物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 | 盒 | 1285065 | 1285065 | 2.36 | 3032753.4 | |
2 | 新鲜鸡蛋 | 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现橘红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鸡蛋,各项营养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每批次所配送鸡蛋必须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每枚鸡蛋净重55g每枚≤60g。蛋黄指数:W0.4。鲜鸡蛋保质期:保质期达到30天。采购数:1285065枚 | 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现橘红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鸡蛋,各项营养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每批次所配送鸡蛋必须新鲜无破损、大小均匀,每枚鸡蛋净重55g每枚≤60g。蛋黄指数:W0.4。鲜鸡蛋保质期:保质期达到30天。采购数:1285065枚 | 舟曲县泓盛物资贸易管理有限公司 | 枚 | 1285065 | 1285065 | 0.78 | 1002350.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页共二页
五、评审专家采购人员名单:
张进平宋俊艳赵雪何鸿强姚俊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规定的计费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492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舟曲县教育局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老城区统办楼
联系方式:18194188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西建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街道卓尼路社区念钦街771号商铺2层201室
联系方式:0941-8211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志勇
电话:18194188288
目
甘肃西建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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