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委托,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206]ZK[GK]2024001、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第三方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第三方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6]ZK[GK]2024001
项目名称: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第三方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58,756.80元
采购包1(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第三方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958,756.8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958,756.8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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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第三方服务 | 2(年) | 否 |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以下具体服务内容: 一是制定江头街道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标准;二是制订培训宣传方案,代表街道组织街道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培训及宣传,并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与监督,对街道辖区内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业主、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宣传; 三是严格按照市、区街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文件内容进行纳管登记、归类;四是严格按照市、区、街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文件要求制定巡查标准,代表街道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定期监管,对街道辖区内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进行安全巡查、安全监管、安全告知、巡查日报、制作完工核销表;五是做好相关台账备查工作,严格按照市、区建设局年度考核要求,做好相关文件资料、巡查台账、隐患整改台账、项目完工台账等准备工作,要求半年度、年度考核成绩良好。 | 2,958,756.8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包1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往前三年内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06 至 2024-11-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7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收标窗口: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收标处3号收标窗口,如有变动,则以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窗口信息为准。
2、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89号江头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592-5512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办公楼213单元
联系方式:0592-6012226;1329592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育祥
电话:0592-6012226;1329592266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