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遵义环保生态产业园市政污泥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遵义环保生态产业园市政污泥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义环保生态产业园市政污泥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遵市发改审批环资【2019】146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义红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遵义红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污泥(含市政污泥、工业污泥、酒厂污泥和其它类污泥,后同)350吨/日(其中含水率80%污泥300吨,含水率80%沼渣34吨,含水率60%污泥16吨,所有含水率为大约值,含水率向上浮动不超过3%,后同)。
本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建设:所有设备一次招标完成,分阶段建设,其中:干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为一次建设完成;焚烧炉和烟气处理部分为两条线,分为两阶段建设,一阶段先建设一条线,待设备稳定运行合格后,再建设另一条线。如两条线共用部分则以保障一阶段正常运行为前提一次建设完成,预留二阶段接口。一阶段设备建成投运后,甲方综合设备运行状况、运行成本、市场污泥量等情况后,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或继续实施二阶段的建设,且都不属于违约。分阶段设备详见技术需求书3.招标范围“主要供货设备表”。
注:本招标文件中的“二阶段”:是指备用焚烧及烟气净化系统,涉及内容含焚烧炉系统1套、余热锅炉系统1套、烟气净化系统1套及与之相应配套辅助系统的设备采购和安装。
2.2建设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大窝村。
2.3 项目概算:设备购置费为118639413.20元(含安装等费用)。
2.4 供货期:
一阶段建设330天:合同签订后3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及整体调试并进入带料调试。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工艺设计及配套设备基础条件、电气仪表系统设计;40天内出具全部工艺、电气、仪表系统安装图;从发出一阶段设备生产通知书之日起150天内完成设备生产;收到发货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运输到项目现场;设备到场后120天内完成安装、单机调试,进入带料调试运行,连续稳定运行15天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进入为期3个月试运行性能考核,性能考核验收合格后进入12个月设备稳定运行考核期。
二阶段建设230天:从发出二阶段设备生产通知书之日起2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及整体调试并进入带料调试。从发出二阶段设备生产通知书之日起120天内完成设备生产;收到发货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运输到项目现场;设备到场后90天内完成安装、单机调试,进入带料调试运行,连续稳定运行15天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进入为期3个月试运行性能考核,性能考核验收合格后进入12个月设备稳定运行考核期。
(注: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供货期统一填写330日历天,系统中所填数据只作开标采集数据使用,最终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供货期为准)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是遵义环保生态产业园市政污泥处理工程的完整工艺链设备及配套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污泥处理系统的设计(不计费)、称重计量系统、污泥接收与暂存系统、污泥输送系统、污泥卧式圆盘干化系统、污泥上料系统、鼓泡流化床污泥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输送与暂存系统、飞灰输送暂存螯合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以及满足工艺所需的附属配套系统(如:SNCR系统、石灰和活性炭喷射系统、碱液制备系统、电气系统、自控系统、仪表系统、中控系统(含拼接大屏等)、视频监控系统(生产和安防)、操作及检修平台、包含系统内所有工艺管道及支吊架、电气、仪控设备、线缆、阀门及附件、烟囱、卸料间内外门、设备防雷保护接地接入招标人建设的防雷接地网)等;配合设计单位完成设计提资,复核设计单位的图纸,并负责供货范围内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对招标人人员的系统运行及检修培训、性能验收及运行成本考核等;提供一年的备品备件及详细清单,并承诺备品备件采购周期不超过7天,价格按投标文件及合同执行。
2.6污泥处理考核要求:达到处置规模、经处置的污泥及各项外排物指标达到环保要求。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前对拟处理的污泥成分进行充分了解,处理规模中的含水率为约值;2、投标人中标后所设计和提供的设备最终需要同时满足处置规模和各项输出指标要求,如无法通过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各项考核指标时,均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工艺统筹与供货能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3.1.2. 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复印件加盖鲜章)。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有效的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会计师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对于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2年01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2)提供2022年01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时间为:购买标书当日起至开标前一天内任意时间)。(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以上资料除3.1.1投标人须具备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工艺统筹与供货能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装施工资质由安装施工企业提供,其余3.1.2至3.1.6资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两家单位,且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协办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应明确主要设备制造商(主要设备指干化系统、独立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中任意一系统设备)为牵头人,并具备工艺技术设计和统筹能力,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限定范围为主要设备制造商+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承包商。(联合体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允许擅自更换联合体成员,擅自更换联合体成员的,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权利,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设备清单、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等招标相关资料自2023 年01月19 日起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http://ggzyjy.zunyi.gov.cn/)下载、获取,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
4.3电子招标文件费免费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9日09时 00分,上传至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
5.2 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遵义市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51-28435300,依法实施的监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遵义红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遵义市汇川区高桥办十字铺
联系人:冯部长
电话: 15985275434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吉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17楼
联系人:胡恪双
电话:18085218833
2023年 01月1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遵义环保生态产业园市政污泥处理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遵市发改审批环资【2019】146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义红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遵义红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污泥(含市政污泥、工业污泥、酒厂污泥和其它类污泥,后同)350吨/日(其中含水率80%污泥300吨,含水率80%沼渣34吨,含水率60%污泥16吨,所有含水率为大约值,含水率向上浮动不超过3%,后同)。
本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建设:所有设备一次招标完成,分阶段建设,其中:干化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为一次建设完成;焚烧炉和烟气处理部分为两条线,分为两阶段建设,一阶段先建设一条线,待设备稳定运行合格后,再建设另一条线。如两条线共用部分则以保障一阶段正常运行为前提一次建设完成,预留二阶段接口。一阶段设备建成投运后,甲方综合设备运行状况、运行成本、市场污泥量等情况后,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或继续实施二阶段的建设,且都不属于违约。分阶段设备详见技术需求书3.招标范围“主要供货设备表”。
注:本招标文件中的“二阶段”:是指备用焚烧及烟气净化系统,涉及内容含焚烧炉系统1套、余热锅炉系统1套、烟气净化系统1套及与之相应配套辅助系统的设备采购和安装。
2.2建设地点: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大窝村。
2.3 项目概算:设备购置费为118639413.20元(含安装等费用)。
2.4 供货期:
一阶段建设330天:合同签订后3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及整体调试并进入带料调试。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工艺设计及配套设备基础条件、电气仪表系统设计;40天内出具全部工艺、电气、仪表系统安装图;从发出一阶段设备生产通知书之日起150天内完成设备生产;收到发货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运输到项目现场;设备到场后120天内完成安装、单机调试,进入带料调试运行,连续稳定运行15天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进入为期3个月试运行性能考核,性能考核验收合格后进入12个月设备稳定运行考核期。
二阶段建设230天:从发出二阶段设备生产通知书之日起2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及整体调试并进入带料调试。从发出二阶段设备生产通知书之日起120天内完成设备生产;收到发货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运输到项目现场;设备到场后90天内完成安装、单机调试,进入带料调试运行,连续稳定运行15天后,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进入为期3个月试运行性能考核,性能考核验收合格后进入12个月设备稳定运行考核期。
(注: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供货期统一填写330日历天,系统中所填数据只作开标采集数据使用,最终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供货期为准)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是遵义环保生态产业园市政污泥处理工程的完整工艺链设备及配套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污泥处理系统的设计(不计费)、称重计量系统、污泥接收与暂存系统、污泥输送系统、污泥卧式圆盘干化系统、污泥上料系统、鼓泡流化床污泥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输送与暂存系统、飞灰输送暂存螯合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以及满足工艺所需的附属配套系统(如:SNCR系统、石灰和活性炭喷射系统、碱液制备系统、电气系统、自控系统、仪表系统、中控系统(含拼接大屏等)、视频监控系统(生产和安防)、操作及检修平台、包含系统内所有工艺管道及支吊架、电气、仪控设备、线缆、阀门及附件、烟囱、卸料间内外门、设备防雷保护接地接入招标人建设的防雷接地网)等;配合设计单位完成设计提资,复核设计单位的图纸,并负责供货范围内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对招标人人员的系统运行及检修培训、性能验收及运行成本考核等;提供一年的备品备件及详细清单,并承诺备品备件采购周期不超过7天,价格按投标文件及合同执行。
2.6污泥处理考核要求:达到处置规模、经处置的污泥及各项外排物指标达到环保要求。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前对拟处理的污泥成分进行充分了解,处理规模中的含水率为约值;2、投标人中标后所设计和提供的设备最终需要同时满足处置规模和各项输出指标要求,如无法通过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各项考核指标时,均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工艺统筹与供货能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3.1.2. 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复印件加盖鲜章)。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有效的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会计师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对于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2年01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2)提供2022年01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时间为:购买标书当日起至开标前一天内任意时间)。(复印件加盖鲜章)
注:以上资料除3.1.1投标人须具备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工艺统筹与供货能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装施工资质由安装施工企业提供,其余3.1.2至3.1.6资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两家单位,且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协办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应明确主要设备制造商(主要设备指干化系统、独立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中任意一系统设备)为牵头人,并具备工艺技术设计和统筹能力,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限定范围为主要设备制造商+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承包商。(联合体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允许擅自更换联合体成员,擅自更换联合体成员的,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权利,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设备清单、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等招标相关资料自2023 年01月19 日起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http://ggzyjy.zunyi.gov.cn/)下载、获取,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
4.3电子招标文件费免费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9日09时 00分,上传至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220.197.200.182:88/ZYHY/)。
5.2 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遵义市红花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51-28435300,依法实施的监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遵义红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遵义市汇川区高桥办十字铺
联系人:冯部长
电话: 15985275434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吉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城上城17楼
联系人:胡恪双
电话:18085218833
2023年 01月1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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