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地铁1、2号线车厢广告销售代理招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zw24-02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学涛0411-8362018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大莲


大连地铁 1、2 号线车厢广告销售代理招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招标编号:DFZW24-027)
一、内容:
一、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1、原因说明及法律依据: 大连地铁 1、2 号线车厢广告销售代理招商项目于 2024 年 2 月 4 日起发出采购公告。截止至 2 月 9 日北京时间 16:00 整, 只有大连新航传媒有限公司前来 购买采购文件。因本项目供应商不足三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本项目予以废标。
2024 年 2 月 18 日,本项目通过媒体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截止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只有大 连新航传媒有限公司前来购买采购文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 规定,本项目再次废标。
采购文件经专家审阅后认为采购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未发现歧视性、倾向性条款和与相关 法律法规相违背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本项目两次报名公 示期间内无潜在投标人提出异议。
因本项目两次报名期内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我单位于 2024 年 02 月 26 日在大连大丰工 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了针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是否有歧视 性、倾向性的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未发现歧视性、倾向性 条款和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情况。
综上所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法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的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 为单一来源采购。
2、招标过程
①招标项目名称:大连地铁 1、2 号线车厢广告销售代理招商项目
②项目编号:DFZW24-027
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④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最后一次公开招标时间为准):2024 年 2 月 18 日
⑤供应商报名情况:只有一家投标单位:大连新航传媒有限公司
⑥评审情况(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写明具体情况):未评

大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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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中是否有供应商质疑说明:无
4、招标文件是否有不合理条款的专家论证意见
① 论证意见:根据现场对招标文件的审阅,招标文件在资格条件及技术要求的设置上不存 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排他性,没有不合理条款。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大连新航传媒有限公司
2、地址:辽宁省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迎春街 6-2 号楼 501 室 36-6 号
三、公示期: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5 日
四、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交通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大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 556-6、7 号 联 系 人: 王学涛、司伟
电 话: 0411-83620189
电子邮件: wxt1987c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大莲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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