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县道大朝线改线工程、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县道张下线改线工程、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张榆线至水晶屯村段改线工程-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张榆线至水晶屯村段改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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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4259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县道大朝线改线工程、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县道张下线改线工程、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张榆线至水晶屯村段改线工程-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张榆线至水晶屯村段改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县道大朝线改线工程、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县道张下线改线工程、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张榆线至水晶屯村段改线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609号)批准,招标方案已由张家口市崇礼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核准,核准文号:崇数政招核字第2024-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张家口市崇礼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张家口市崇礼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张家口市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张榆线至水晶屯村段改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崇政社字〔2024〕4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崇礼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崇礼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总长1.474公里。采用单车道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 路基宽度4.5米,行车道3.5米,两侧土路肩宽0.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拱横坡2%。路面结构为5厘米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6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16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总厚度为37厘米。全线新设中桥97米/1座,大桥333.5米/1座,设置涵洞4道,与等级公路平交一处。
2.1.2建设地点:起点水晶屯沟,改建终点与省道S231张榆公路改线工程平交。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前交工。
2.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5公告内容补充说明:投标人(适用于特级、壹级公路施工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9:00至2024-10-10 17:00,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hebei.gov.cn/)、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盲评”。 7.2本招标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3投诉受理部门:张家口市崇礼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招投标监管股),电话:0313-7688428,电子邮箱:clqszjztbjgg@163.com 7.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区间一:概算价<500万元,收费金额300-800元;区间二:500万元≤概算价<1000万元,收费金额800-1000元;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本招标项目收费金额为3000元,付费主体为投标人/供应商。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8.1提出异议的联系方式:张家口市崇礼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张英楠,联系电话:0313-4612312;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陈苏,联系电话:0313-5905687。 8.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崇礼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3-7688428 电子邮箱:clqszjztbjgg@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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