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欣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康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360703-04-05-665457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业主名称:

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


采购项目名称:

赣州欣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康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212-360703-04-05-665457


采购项目编码:

3607037788315502303240900


项目规模:

投资额(¥9800000.0元)


服务类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


服务时限:

15


服务金额:

¥6500.0元至¥7000.0元


金额说明:

总共7000元。费用计算:邀请市内专家3人,每人800元,共2400元,专家组长费200元,中介服务费用4400元。


服务内容:

建设地点位于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西华村茶滩上。本项目为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 使用木屑、 刨花作为原料。总投资98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3(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3(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资质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项目采取函审的形式 1.评估机构营业执照中须有“环保咨询服务-环境评估服务”的经营范围,但不能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 2.评估机构须有1名(或邀请)与项目相应类别的环评工程师或市级专家库以上专家承担本项目评估工作,并主持技术评审会议,同时参与对现场踏勘、技术评审会、签发评估意见等全过程; 3.评估机构应当配备技术评估(踏勘现场)所需的相关仪器设备; 4.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作为审批的依据,对意见结论负法律责任; 5.评估机构应核查评审专家是否对环评编制单位按本人所提意见修改完成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6.项目中选之后,由评估机构原因导致项目评估无法进行的,将取消其后续其他项目的竞选资格。


选取中介方式:

网上竞价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直购企业:




截止报名时间:

2023-03-27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楼中介超市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3-03-28 09:30:00


咨询电话:

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登录后查看)


备注: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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