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医疗设备麻醉机规范编制医疗器械熏蒸仪红光治疗仪高频振动排痰仪酶标仪洗板机颈椎治疗仪腰椎治疗仪血气分析仪整体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检测麻醉系统超声脉冲导入治疗仪电子显示流量计快速充氧呼吸回路挥发罐主机麻醉罐经鼻高流量给氧麻药消耗量统计智能回路识别报警系统钠石灰罐双流量传感器二氧化碳吸收罐一体化回路呼吸机全中文操作和显示CO2旁路回路整体加温低回路系统容积波形监测心肺旁流模式CPB吸入端动态潮气量实时自动补偿功能控制通气麻醉气体分析麻醉气体吸入呼出浓度监测呼吸环氧电池法吸入氧浓度监测可配备插件EtCO2监护仪槽位插件槽彩色电容触摸屏一次性坐垫圈马鞍形大面积照射治疗头排痰配件排痰背心排痰束带推车波形整形电路中频脉冲电治疗低频脉冲电治疗反峰抑制电路酶标板洗液过滤系统磁洗板蒸馏水瓶洗液瓶电源磁疗腰椎牵引床工作台远红外加热装置腰椎牵引血气生化分析仪升级模块安装监督调试试验培训方案工业批发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传输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金额
39.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wgc-22zc-hw336
预算金额44万元
招标公司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怡18162473052
中标公司湖北钧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39.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WGC-22ZC-HW33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谷财采备【2022】392号
三、项目名称
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钧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汉江北路湖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中标(成交)金额:39.2(万元)
货物类 |
名称:麻醉机 品牌(如有):迈瑞 规格型号:WATO EX-55 数量:2台 单价: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贵庆,李新忠,杨勇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0-27
2、评审地点:谷城县北辰大道光彩产业园41栋4楼(中国有机谷电商产业园)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取费标准执行
2、收费金额:0.58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2、本次结果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谷城县石花镇武当东路142号
联系方式:13487147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昌区徐家棚街团结村福星惠誉国际城K-3地块2单元18层1号
联系方式:18162473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怡
电话:1816247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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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磋商.doc磋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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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i
2
目录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 ZWGC-22ZC-HW336 |
项目名称: | 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 | 医疗设备一批 |
采购人: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编制时间:2022年10月 |
五、开启3四、响应文件提交2三、获取采购文件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一、项目基本情况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1
一、总则6供应商须知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七、其他补充事宜3六、公告期限3
5、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6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64、费用63、工程、货物及服务62、定义61、适用法律及范围6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88、语言和计量单位7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7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7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7
16、磋商保证金9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9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913、联合体912、备选方案911、磋商报价8
21、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102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10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0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1017、磋商有效期9
七、其他要求13六、成交与签订合同1224、磋商代表1123、竞争性磋商小组11五、磋商程序及步骤112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1
计算办法19评定办法前附表18第四章评定办法18一、技术规格及要求14第三章采购需求14八、适用法律13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81.磋商书27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5第五章合同书22评定办法20评分细则19
9.供应商的资格声明347.类似业绩一览表336.偏离说明表325.分项报价表314.报价一览表30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9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代采购邀请函)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113.中小企业声明函3712.技术文件3611.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3510.资格证明文件35
3、项目名称: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计划备案号:谷财采备【2022】392号1、项目编号:ZWGC-22ZC-HW336一、项目基本情况01包
【项目概况】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谷城县北辰大道光彩产业园41栋4楼(中国有机谷电商产业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7、采购需求:麻醉机2台;6、最高限价:44(万元)5、预算金额:44(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6.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公告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6.4提供2020、2021年的财务报表,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二年的财务报表;半年内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6.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6.2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供应商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携带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及与原件对应的复印件一套现场获取(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完全一致并加盖公章);2、地点:谷城县北辰大道光彩产业园41栋4楼(中国有机谷电商产业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谷城县北辰大道光彩产业园41栋4楼会议室(中国有机谷电商产业园)时间:2022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3、地点:谷城县北辰大道光彩产业园41栋4楼会议室(中国有机谷电商产业园)
地址:谷城县石花镇武当东路142号名称: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信息发布媒介: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162473052地址:武昌区徐家棚街团结村福星惠誉国际城K-3地块2单元18层1号名称: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487147757
1、项目编号:ZWGC-22ZC-HW336一、项目基本情况02包电话:18162473052项目联系人:黄怡
【项目概况】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谷城县北辰大道光彩产业园41栋4楼(中国有机谷电商产业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7、采购需求:熏蒸仪1台、红光治疗仪2台、高频振动排痰仪1台、超声脉冲导入治疗仪1台、酶标仪1台、洗板机1台、颈椎治疗仪1台、腰椎治疗仪1台、血气分析仪1台;6、最高限价:46.4(万元)5、预算金额:46.4(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计划备案号:谷财采备【2022】392号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公告期内的查询结果为准);6.4提供2020、2021年的财务报表,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二年的财务报表;半年内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6.3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6.2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1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供应商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携带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及与原件对应的复印件一套现场获取(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完全一致并加盖公章);2、地点:谷城县北辰大道光彩产业园41栋4楼(中国有机谷电商产业园)1、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谷城县北辰大道光彩产业园41栋4楼会议室(中国有机谷电商产业园)时间:2022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3、地点:谷城县北辰大道光彩产业园41栋4楼会议室(中国有机谷电商产业园)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信息发布媒介: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地址:武昌区徐家棚街团结村福星惠誉国际城K-3地块2单元18层1号名称: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3487147757地址:谷城县石花镇武当东路142号名称: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电话:18162473052项目联系人:黄怡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162473052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的项目的采购。适用法律及范围总则供应商须知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 | 谷城县第二人民医院 |
2.2 | 监管部门 | 谷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5 | 磋商供应商 | 详见第一章第二款相关要求 |
4.2 | 成交服务费 | 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货物类取费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为项目中标价;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项目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发布成交公告时支付场地费。 |
6.2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 |
7.1 | 答疑方式及答疑时间 | 2022年10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 |
10.4 | 对多包采购的规定 | 同一供应商只能参与其中一个包的投标。 |
12.1 | 备选方案 | 本次采购 不接受 备选方案 |
13.1 | 联合体磋商 |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
14.1 |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要求的证明资料。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
15.1 | 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 详见第六章中《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技术文件》相关内容 |
16.1 | 磋商保证金金额及接受磋商保证金的帐户信息 | 无 |
17.1 | 磋商结果有效期 | 90 日历天 |
18.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 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电子文档一份,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
19.4 | 样品 | 不需要 |
20.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第四款及第五款相关要求 |
23.1 | 磋商小组人数 | 3人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外聘2名经济及技术专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6.4 | 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递交磋商小组。 |
27.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七 | 其他要求 | 报价方式:以人民币方式报出合同包干价。报价范围:供货、运输、安装到采购方指定地点、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相关税费等全部内容。 |
“磋商供应商”是指“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定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货物及服务“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费用“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评审委员会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书格式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供应商要求对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语言和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修改文件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当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采购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磋商报价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联合体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备选方案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有效期本采购文件是否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接受保证金的帐户信息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保证金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磋商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磋商开启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供应商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报价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代表2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商小组磋商程序及步骤
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26.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与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磋商25.1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购代理机构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书发放至所有磋商供应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递交磋商小组。所有磋商供应商递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将公布并记录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终价格。最后报价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26.4最后报价2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逾时不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放弃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保密26.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6.6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6.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9.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8.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特殊情况按本须知29.3的规定执行。合同授予标准成交与签订合同
29.6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5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采购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八、适用法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七、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1工作条件及基本配件2技术规格:1配置需求:麻醉系统;麻醉机一、技术规格及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各分项控制价 |
01包 | |||
1 | 麻醉机 | 2台 | 44万元 |
02包 | |||
2 | 熏蒸仪 | 1台 | 2.6万元 |
3 | 红光治疗仪 | 2台 | 5万元 |
4 | 高频振动排痰仪 | 1台 | 4万元 |
5 | 超声脉冲导入治疗仪 | 1台 | 0.8万元 |
6 | 酶标仪 | 1台 | 6万元 |
7 | 洗板机 | 1台 | 6万元 |
8 | 颈椎治疗仪 | 1台 | 5万元 |
9 | 腰椎治疗仪 | 1台 | 5万元 |
10 | 血气分析仪 | 1台 | 12万元 |
2.1.6适合内窥镜手术模式:具备三级照明顶光灯,能够在黑暗环境中提供麻醉机工作台面照明。2.1.5机架:带大工作台侧栏杆推车,三个抽屉,标配脚轮刹车2.1.4接口:1个多功能复用接口、支持网络和软件在线升级功能,1个RS-232C串行通讯接口,1个VGA接口,2个SB接口等2.1.3标配两节锂电子(非铅酸)后备电池,后备电池使用时间≥90分钟(新电池,环境温度25℃)2.1.2电源:220V-240V,50/60Hz2.1.1工作环境,温度:10℃-40℃,湿度:15%-95%
2.2.2具备氧笑联动系统,保证接入氧气和笑气时氧浓度不低于25%2.2.1标配氧气、空气两气源,可选氧气、空气和笑气三气源2.2气源2.1.9用于对成人、小儿和新生儿的吸入麻醉及呼吸管理2.1.8非待机状态转动关机旋钮,以避免误操作保证病人安全2.1.7具有独立的LED报警指示灯。
2.3.4具有辅助流量计,用于辅助吸氧2.3.3具备备用流量计(总流量计)2.3.2电子流量计配备LED数字显示和屏幕虚拟流量管显示,屏幕可显示新鲜气体设置总流量和氧浓度。2.3.1电子显示流量计,空气范围:0L/min~15L/min,氧气范围:0L/min~15L/min,笑气范围:0L/min~10L/min流量计2.2.3快速充氧范围25-75l/min。
2.5呼吸回路★2.4.2标配一个高品质挥发罐,挥发罐和主机同品牌,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2.4.1标配双麻醉罐位2.4挥发罐2.3.6可选配经鼻高流量给氧功能,输出流速范围0-60L/min2.3.5可选配具备麻药消耗量统计功能
2.5.6具备智能回路识别报警系统,当钠石灰罐未安装到位时,机器能智能识别,并报警提示。2.5.5内置双流量传感器,分别在吸入端,呼出端2.5.4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1500ml2.5.3回路部件可以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以避免院内交叉感染2.5.2回路整体可旋转≥30°,以满足不同手术无需移动麻醉机的要求2.5.1回路整体可徒手拆卸,一体化回路,无裸露连接管线,防止意外脱落或误连接
2.6.1气动电控呼吸机,全中文操作和显示2.6呼吸机2.5.10标配CO2旁路功能,在机械通气过程中,更换钠石灰罐无需选择确认,无需关停机械通气,可方便直接更换2.5.9具有回路整体加温功能,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保证流量传感器精准及向病人提供温暖气体,避免对呼吸道的刺激2.5.8可选配共同新鲜气体输出口(ACGO),输出口无需改装可直接连接特殊的开放式回路,如Bain回路、T管等。也可不选ACGO,以防止误操作2.5.7低回路系统容积,为快速调节新鲜气体流量以及输出麻药浓度提供了保障
2.7数字和波形监测2.6.6具备心肺旁流模式CPB,且心肺旁流模式可在机控通气下启动2.6.5具备吸入端,呼出端双流量传感器,实现动态潮气量实时自动补偿功能,用户可自行校准吸入和呼出端流量传感器。2.6.4吸气压力设置范围:5-80cmH2O★2.6.3容量控制下潮气量设置范围:10ml-1500ml2.6.2提供辅助/控制通气,标配通气模式:VCV、PCV模式,可选配/升级SIMV(SIMV-VC、SIMV-PC)、压力控制容量保证通气(PCV-VG)以及PS模式
2.7.6可选监测参数: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吸呼比、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气道阻力、顺应性;麻醉气体分析(N2O,EtCO2,自动识别五种麻醉气体吸入呼出浓度监测)、呼吸环(P-V,P-F)监测;可选配氧电池法吸入氧浓度监测2.7.5可配备插件:EtCO2(标配),AG麻醉气体带顺磁氧、BIS,以适应全凭静脉无需监测麻醉气体的需求。★2.7.4插件可在同品牌监护仪和麻醉机之间通用2.7.3内置≥3槽位插件槽,可直接热插拔插件★2.7.2彩色电容触摸屏≥15英寸,支持手势操作,可同屏显示3通道波形和呼吸环图,主机标配4个附属输出电源接口。2.7.1具备三级声光报警功能,有独立报警灯显示
技术参数:熏蒸仪★3.1认证:通过CFDA或CE认证,入选《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遴选目录》3.产品认证★2.7.8可扩展连接匹配监护仪,组成麻醉工作站全面监测病人生命体征,麻醉机数据可实现在监护屏幕显示,且参数监测模块可与监护仪通用。2.7.7同屏幕3通道任意波形显示(压力时间波形,流速时间波形,容量时间波形,可选呼末CO2波形),波形和环图可以同屏显示
b:相对湿度≤80℃5、工作环境:a:湿度5℃—40℃4、安全类型:Ⅰ类B型3、噪音:≤65db2、额定功率:≤2000w1、额定电压:AC220v频率:50Hz
10、仪器可自动依序对患者进行熏疗、温水冲洗、热水吹干、等步骤;9、药液箱与加热器完全分离,使用循环式加热方式;8、纯水具备液箱自动进水功能;★7、采用3.9吋液晶屏进行各种参数显示,全程智能语音导航提示。★6、具备中药熏蒸功能、温水冲洗、热风烘干、自动清洗管路、自动泵药功能等。c:大气压700hpa—1060hpa
红光治疗仪★13、一次性坐垫圈红外感应自动换垫,避免交叉感染。★12、治疗工作时间:0-99min可设置;烘干温度:40-50℃连续可调,误差±2℃冲洗温度:30-37℃连续可调,误差±2℃★11、熏疗温度:38-50℃连续可调,误差±2℃
★6、光斑面积:≥900cm²5、光源使用寿命1万小时以上★4、波长范围:630nm±10nm★3、光源材料:半导体固态光源,具有光色纯度高、光源强、能量密度均匀等优点;2、输入功率:≤250VA;1、电源电压:AC220V±10%,50Hz±1Hz;
高频振动排痰仪★11、立体柜式设计,可存放备品备件,结构坚固,移动灵活自如,带刹车。10、8吋高清触摸屏显示;9、马鞍形大面积照射治疗头★8、光功率:0-94.5AV★7、光功率密度:红光辐照强度为0.6mW/cm~105mW/cm2,分9档连续可调;
6、频率设置:1-16Hz,步进值1Hz随时可调;5、压力设置:3-30mmHg步进值1mmHg,随时可调;4、时间设置:1-99min,步进值1min,随时可调;3、适用人群:成人、儿童;2、电源电压:AC220V士22V,50Hz士1Hz,功率:240VA;1、设备用途:用于下呼吸道分泌物增多,排出不畅的患者,促进分泌物的排出;
★9、保险功能:排痰机设有手柄紧急开关,可以随时停止振动工作或继续振动工作;三种循环模式:(9Hz-15Hz)、(7Hz-13Hz)、(5Hz-11Hz),设备按照选定的循环模式运行,步进值1Hz,每个频率值运行1min;三种阶梯模式:(9Hz-11Hz-13Hz-15Hz)、(7Hz-9Hz-11Hz-13Hz)、(5Hz-7Hz-9Hz-11Hz),设备按照选定的阶梯模式运行,每个频率值运行1min;一种常规模式:频率设置范围:1Hz~16Hz,步进值1Hz;★8、七种工作模式:满足成人、儿童不同情况的患者;★7、显示方式:液晶屏显示,中文菜单操作,清晰直观;
★15、通过医疗机构EMC检测,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CE认证,有效性、安全性临床实验报告;14、排痰配件:排痰背心2件、排痰束带2条;13、记忆功能:设备断电后自动存储上次设定参数,以供下次使用参考;提示功能:设定工作时间完成时,界面提示“工作结束”,有声音提示;工作噪音:设备正常工作状态下,噪音<70dB(A);自动检测漏气补偿功能:实时监测充气背心内气压,对意外情况造成的过压、欠压及时补偿;
3、输出幅值2、低频输出为正弦波,频率30Hz~80Hz可调,误差为±10%1、中频输出为2000Hz误差为±10%的固定正弦波超声脉冲导入治疗仪17、推车1台,带静音脚轮;16、ABS工程塑料机壳,全模具打造的流线型外观;
在500Ω±10%负载电阻下最大档输出电流≤50mA。3.3输出电流低频输出峰峰值为60V,误差±30%。3.2低频输出幅值中频输出峰峰值为60V,误差±30%。3.1中频输出幅值
9、波形整形电路:对称脉冲输出产生的电场作用可促进药物离子的定向运动,加速药物有效成分更好的渗透吸收8、热疗温度:小于42℃7、定时时间:设定范围0~100分钟,默认20分钟6、电源适用范围交流220V士22V50Hz士1Hz输入功率:≦50VA。5、相对湿度:≤80%4、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8小时、环境温度:5℃-40℃
A,本产品是将中频脉冲电治疗、低频脉冲电治疗和药物经皮靶向治疗等多种功能叠加14、特点优势:13、安全类型:Ⅰ类BF型12、治疗结束声光报警提示11、A.B两路输出,每路均具有加热、中频和低频三种治疗模式,使用时可同时治疗两个病人或者同一病人的两个部位.10、反峰抑制电路:特别设计的反峰抑制电路,保证了输出被形特别规整
15.配置:由主机、治疗头、固定带、电源线保修卡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组成#F,仪器治疗头与专用电极片采用按扣连接,已申请国家专利,此项技术从根本上解决了治疗头与电极片固定不牢、易脱落的问题。#E,仪器操作按键采用直接对应调节,操作简便,减少医护人员的操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D,仪器温度模块设置,采用双重保护技术,更加安全、可靠。C,药物不经过全身血液循环,减少了药物用量,克服血脑屏障,有效地避免了全身毒副作用且药效维持时间长。B,集电疗、热疗、药疗、灸疗、穴位治疗等作用于一体。
技术参数:颈椎治疗仪洗板机酶标仪
仪器名称 | 酶标仪 |
仪器用途 | 酶标仪是对ELISA试验结果数据进行读取和分析的专业仪器。酶免试验中的显色反应是通过偶联在抗原和抗体上的酶催化显色底物进行反映,从而显示出颜色变化。通过显色的深浅及吸光度值的大小就可以判断标本中待测抗体和抗原的浓度。酶标仪利用分光光度计的原理,读取酶免试验中反应物的吸光度值,进而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
仪器主要技术参数 | 1.检测通道:8通道★2.检测光源:双LED冷光源★3.检测方法:终点法、动力学法、凝集扫描★4.分辨率:0.001 OD★5.重复性:<±0.15%。6.线性:在0.000-3.000 OD时,小于0.5%。7.准确性:在1.000 OD时,相对误差为±0.5%。★8.测量时间:单波长2s/96孔,双波长5s/96孔。9.滤光片:最多8个,标配405nm、450nm、492nm、630nm10.端口配置:RS232和USB11.功能 a)可测定96孔(8×12)或48孔(4×12)微孔板; b)振荡频率为高、中、低三档可调,振荡时间1s -300s可调。12.电源:a)交流输入:100V~240V,49Hz~61Hz。b)直流输出:24V±1V,不大于1.25A。c)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在电流大于等于3.2A或短路时,启动保护。d)额定输入功率:55W。 |
标准配置 | 酶标仪主机 1台 / 酶标仪控制及分析管理系统软件 1套 |
仪器名称 | 洗板机 |
仪器用途 | 洗板机是ELISA实验操作过程中用来清洗酶标板必备的仪器,使用洗板机可以避免交叉感染,ELISA 检测项目多为一些实质感染,具有传染性,如乙肝、甲肝、艾滋病等,操作过程中极易被感染。使用洗板机操作,既可以有效地保护检验人员,又可以增强洗板效果,使用本洗板机可以有效防止行间以及孔间交叉污染,提高检测精确度。 |
仪器性能特点及技术参数 | 1.残液量:≤1μl/孔2.注液精度:CV≤2%★3.注液准确度:<3%(在注液量300μl/孔时)★4.注液均匀度:≤1.5%★5.内置工作泵:泵置放于洗板机内部,设备整体性好。6.洗液过滤系统,可保证有效的防堵塞。7.功能7.1 定性功能a)交叉吸液功能:吸液针可在微孔左右各吸液一次;b)防溢流功能:在此模式下,通过注液的同时吸液实现防溢流功能;c)自动记忆参数:可自动记忆主程序100个;d)废液报警功能:当废液到报警器预定位置,仪器会发出报警声音;e)废液排放功能:选配f)磁洗板功能:选配★g)各列单独控制功能:可通过按键单独控制各列的注液功能;★h)免补孔功能:当清洗数量不足一排时,液体通过载板架上的吸液管被吸走。7.2 可量化功能★a) 注液量:0-12500μL,调整步距为50μL;b) 浸泡时间0-999s可调,调整步距为1s;c) 振荡时间最长0-990s可调,调整步距为1s; d) 吸液时间0.1-9.9s可调,调整步距为0.1s;e) 清洗次数:1-250次,调整步距为1;f) 通道数:4个,2个洗液通道、1个蒸馏水通道、1个废液通道;g) 蒸馏水瓶、洗液瓶、废液瓶容量均为4000ml 允差±5%(2000ml选配)。8.电源8.1 交流输入: 220V±22V,50Hz±1Hz8.2 额定输入功率:300VA |
标准配置 | 洗板机、蒸馏水瓶、洗液瓶、缓冲瓶、废液瓶。 |
6、热疗:≤55℃可调;5、具有磁疗功能(必须提供国家法定有效证明文件证实具备此功能,如检验报告或产品标准);4、具有脉冲、热疗功能(必须提供国家法定有效证明文件证实具备此二项功能,如检验报告或产品标准);3、具有牵引的功能,主要用于辅助治疗颈椎病(必须提供国家法定有效证明文件证实具备此项功能,如注册证);2、牵引力自动补偿功能;1、微电脑控制,液晶显示,全自动颈椎牵引;
12、牵引时间:0-30分钟;11、牵引力:3-25㎏可调;10、可对全身各部位进行脉冲、热疗、磁疗、中药透入等理疗;9、颈椎牵引的同时配有颈部多功能理疗;8、脉冲频率范围:2kHz±10%;7、磁疗:≥0.05T
2、额定输入功率:160VA-400VA1、电源:220V±22V、50Hz±1Hz主要技术指标腰椎治疗仪14、配有患者手持急停开关。13、具有八种牵引波形;
8、旋转动作范围:±25°可调7、间歇牵引时间:0-90s可调6、持续牵引时间:0-9min可调5、牵引总时间:0-60min可调4、腰椎牵引力:0-990N可调3、腰椎牵引行程:0-200mm
技术优势15、牵引床规格:2100*550*750(mm)工作台规格:560*520*830(mm)12、加价选配远红外加热装置,该装置配有恒温传感器,≤55℃11、具有360°任意定位牵引、中医正骨手法纠正10、平摆动作范围:左右各25°可调9、成角动作范围:+10°至-30°可调
适应于腰椎牵引适用范围配备双核处理芯片,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具有8种不同的牵引模式具有牵引力自动补偿功能和过力保护功能电脑控制腰椎牵引床的所有技术参数,显示牵引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完成自动牵引
标本类型:可适用于动脉血、静脉血、毛细血管血、混合动静脉血、CPB、水溶液。计算项目:cH+,HCO3-act,HCO3-std,BE(ecf),BE(B),BB(B),ctCO2,sO2(est),Ca++(7.4),AnGap等,测试+计算项目≥28项★测试项目:PH、PO2、PCO2、Na+、K+,CL-,Ca++,Hct,Lac,Glu,一张测试卡即可完成★测量速度:从吸样到显示结果≤49秒;设备名称:血气生化分析仪血气分析仪
进样方式:自动平行进样质量控制:提供原厂配套三级液体质控品、电子仿真质控试剂卡存储:常温保存★试剂卡:单人份设计★电极测量方式:免维护微电极技术定标方式:液体定标,测量前单点定标
数据存储:仪器可自动存储10000个病人结果★数据接口:串口、网络接口、4个USB口,有线、无线网络链接,直接连接LIS、HIS仪器内置二维条码扫描仪及热敏打印机小巧便携,重量<5Kg(含电池)内置高容量充电电池,待机时间≥20h或可连续测量样本数≥50个操作界面:7英寸彩色触摸屏操作,中英文语言自由切换,内置多媒体操作教程
3.关于验收:各相关部门根据第三章要求进行验收。2.磋商供应商所投产品没有结构、工艺和材料等方面的缺陷,并且符合标书规定的品质、规范、性能要求以及国家或国家部委现行的各项标准。1.磋商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合格产品(出厂产品合格证)、以完善的工艺制造、全新的非二手产品。二、商务及其它要求使用环境要求:10-31℃★升级:检测参数的升级,无需增加模块就可完成
9.应对质保期内容、时间和维修作出承诺。8.应列出技术、售后服务内容及优惠条款。成交供应商应在现场安装、监督、调试、试验时,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7.磋商供应商必须对产品的技术资料、参数等做出说明。6.磋商文件中列出的产品的各项参数和功能要求,如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能明确,评标委员会将认为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响应。5.如采购人操作使用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新增配件,所需的费用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终身有偿服务,仅收取成本费。4.货物在投入使用后能完全符合标书的规定要求,并保证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标书规定的条件下使用良好。
b:自行请第三方修理或者更换,因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修理所需的人工费、零件费、材料费以及更换货物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且不解除投标供应商在本标书中承担的义务和责任。a:向投标供应商索赔13.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如果投标供应商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未能采取措施恢复正常运行,采购人有权选择:12.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供应商应对由于货物的结构、设计、工艺和材料缺陷造成的任何损坏或事故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标书的规定要求或发生制造质量问题,采购人将立即通知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1)响应时间:4小时内响应(包括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电话响应无法解决)。(2)则须免费提供替换服务,确保产品使用质量。11.质保期:自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对产品免费维保1年,终身维护。10.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通知30日内将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如逾期交货的,成交供应商按逾期每天1000元赔付采购人。
18.在本项目的磋商公告期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参与本次磋商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明进行考察取证,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17.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产品、零配件、运输装卸、安装集成、施工调试、验收、试运行、售后服务、伴随的服务及各种税费等全部费用。如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国际优质品牌产品报价中还应包含国际优质品牌产品入关所涉及的税、证费,如有缺失,视为投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为此项目支付任何费用。16.质量保质期外投标供应商应以优惠的价格维修货物,终身服务,费用双方协商。15.对货物及备副件中存在的结构、设计、工艺和材料等方面的潜在固有缺陷,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向投标供应商提出免费修复或更换,投标供应商需在十日之内给予处理,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且不解除投标供应商在本标书中承担的义务和责任。14.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在保证项下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因而不符合本标书要求,不能达到采购人的预期目的,经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应立即采取措施,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自费用新的产品替代有缺陷的产品,并承担采购人因此发生的增加支出,新产品应遵守标书规定的标准。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投标供应商不能在三十天内保证新货物通过验收,视为投标供应商不能交货,并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c:投标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即便有异议,也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处理妥当,事后证明不属于投标供应商责任范围,采购人应将投标供应商为此发生的费用偿付给投标供应商。
24.质保金:合同总金额的10%,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23.违约责任:按合同的规定及磋商承诺处罚。2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议定。21.磋商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勘察费用自理。磋商供应商在勘察现场的同时,应考虑一切可能存在的投标风险,如有疑义,磋商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在投标截止期前没有对现场及其它问题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任何要求,中标后若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20.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19.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供应商所投的货物进行测试,若经测试达不到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功能、技术指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合同条款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评分细则计算办法评定办法前附表评定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资格要求 | 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要求,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明材料 |
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是否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或声明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报价 | 每一种采购内容是否只有一个报价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报价 | 报价金额是否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能否支付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经营范围 | 是否超出经营范围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书签字盖章 |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结果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信誉情况 | 是否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采购需求响应 | 是否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采购需求响应 | 是否有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的 |
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其他要求 | 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其他规定 |
1.3 | 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 磋商文件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无需要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向所有通过初步审核的磋商供应商发出报价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1.3 | 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 磋商文件不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需要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2. | 评定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照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
政策支持 | |||
中小企业 |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节能环保 |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执行。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磋商小组审核确认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最终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
监狱企业 |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 ||
促进残疾人就业 |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详见评分细则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详见评分细则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详见评分细则 |
竞标报价评分标准 | 低价优先法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算办法 | 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的方法 | 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技术50分 | 响应情况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规格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0分。参数及规格实质上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为负偏离。★号每负偏离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非★号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参数须提供该产品的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作支持,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虚假信息作废标处理。 | 30 |
技术50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供应商质量保证措施承诺详细完整、合理性强的得5分;质量保证措施承诺较完整、合理性较强的得3分;有质量保证措施承诺的得1分; | 5 |
技术50分 | 交货期保障措施 | 交货期保障措施详细合理、可行性强的得5分;交货期保障措施较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有交货期保障措施的得1分。 | 5 |
技术50分 | 验收方案 | 供应商有合理、完善的验收方案,内容详实,操作性强的得5分;供应商有较合理的验收方案,内容较详实,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供应商有验收方案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 5 |
技术50分 | 培训计划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价:1、培训方案内容丰富,培训分工明确,计划安排合理可行,得5分;2、培训方案内容较丰富,培训分工较明确,计划及安排较合理得3分;3、培训内容单调,角色培训分工不明确,或计划及安排不合理的得1分。4、没有的不得分。 | 5 |
商务20分 | 企业业绩 | 提供所投产品近三年(截止报名时间前推36个月,下同)承接了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 10 |
商务20分 | 安装调试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分。1、调试项目齐全,标准、程序、要求、时间合理,阐述详尽,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满足实验室要求,得5分。2、调试项目较齐全,整体安装调试方案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3、方案内容较为简洁,不够具体,内容描述有待完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商务20分 | 售后服务 | 供应商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包含质保期内售后巡检、售后服务网点、服务响应时间、人员安排、技术支持能力、备品备件供应等),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得5分,方案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方案简略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价格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磋商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有效的磋商报价:指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进入评分环节的磋商报价。 | 30 | |
综合得分=报价小计+商务小计+技术小计 | 100 |
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确定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定方法前附表。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初步审查标准评定办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3)竞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
3.1磋商小组严格按照本章要求对最终报价进行评定。评定结果(3)竞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
(此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此参考格式之内容。)合同书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其它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2完成评定后,磋商小组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签订合同地点:签订日期: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书
4.合同文件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工程/货物/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工程/货物/服务):
4.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4.4合同条款;4.3合同书;4.2供方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4.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5.合同范围和条件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4.6.3供方在磋商时随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4.6.2供方在磋商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4.6.1采购方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4.6附件:
8.合同金额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7.付款条件本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及供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6.货物及数量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采购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0.合同生效本合同中(工程/货物/服务)的(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明确规定。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需方供方本合同在合同价款结清后失效。12.合同的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副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主管部门执份。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政府采购封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税号:帐号:帐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报价内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正本/副本)响应文件
4.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磋商书响应文件目录日期:年月日
10.技术文件9.资格证明文件8.供应商的资格声明7.类似业绩一览表6.偏离说明表5.分项报价表
磋商书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2.中小企业声明函11.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资格证明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第包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供应商:(公章)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接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约定。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共个日历日。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
日期:授权代表签字:电子函件:电话:传真:通讯地址:
附: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签章):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兹证明(姓名)在我单位任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号码:职务:性别:代理人工作单位: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采购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如供应商具有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则还应在本证明书后附上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本表适用于供应商不授权代理人,而由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注: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此表除保留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外,另复制一份与磋商书(原件)及报价优惠声明一起另外密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记录之用。(2)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报价。说明:(1)人民币报价。采购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 | |
供应商单位详细地址 | 省 市 区 街道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 大写: (小写: ) |
交 货 期 | |
质 保 期 | |
备 注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分项报价表时间: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 |||||
总计 |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报价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所有价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精确到个数位。说明:
说明:采购编号:磋商供应商:偏离说明表时间:年月日
序号 | 采购需求 | 报价响应 | 偏离说明 |
技术要求 | |||
1 | |||
2 | |||
3 | |||
…… | |||
商务要求 | |||
1 | |||
2 | |||
3 | |||
…… |
类似业绩一览表时间: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将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供应商应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逐条说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并申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偏离和例外。优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不满足的为负偏离。“技术要求”对应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二条技术部分要求,“商务要求”对应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三条分商务部分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 | 业主单位 | 项目概况 | 合同金额 | 项目经理 |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备 注 |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3、必须按本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中对应业绩打分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及合同内容等;1.响应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中对应业绩打分项的要求将符合的业绩情况填入本表中;说明:
(4)公司性质:(3)成立或注册日期:电话:传真:(2)地址:邮箱:(1)供应商名称:1.名称及基本情况:
1)固定资产(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8)实收资本:(7)注册资本:(6)员工人数:(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出示的有关证明文件。2.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4)短期负债:3)长期负债:2)流动资产:原值:净值:
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传真:电话:供应商签字:供应商名称:
3.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2.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特点,使用原材料、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等情况;1.供货清单;技术文件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提供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9.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8.培训方案;7.验收方案;6.保证交货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生产计划周期表);5.提供的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和优惠承诺;4.质量保证措施;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时间: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6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2.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清单见下表:1.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采购人名称)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包号: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非此类企业不填写此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分项合计(元) | 备注 |
1 | ||||||
2 | ||||||
… | ||||||
合计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供应商名称(公章):3、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则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名盖章。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说明:1、供应商提供货物为自己制造的,也应按本声明函格式填写。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日期:年月日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特此声明!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时间: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类别 | 序号 | 发生时间 | 情况简介 | 证明材料索引 |
诉讼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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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情况 |
注: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的案件。与经营活动有关,但尚未裁决或终审判决的案件请单独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内容:案件当事人、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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