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主要是对因渠化岛改造拆除的电子警察复建及因车道变多新增设备采购。
为恢复渠化岛改造项目拆除电子警察设备及杆件,尽快实现更好的电子警察系统的视频、抓拍等功能,根据高新区实际情况,本次复建及新建电子警察8个路口及违停1处,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整合工作。
项目预算:312.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潍坊高新区渠化岛改造电子警察复建工程服务期限:潍坊高新区视频云建设及运维项目运维服务截止期一致。
(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项目需求
渠化岛改造项目拆除点位设备的利旧复建及部分设备新建,涉及资源的合理替换及更新,提高目前情况下的抓拍数量。
(2)业务目标
支撑公安各部门的应用,提高交通安全管理,实现更多的迅速、准确的监控、抓拍获取违章证据。
(3)技术目标
尽最大可能实现监控区域全覆盖,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
(4)机房搬迁
(5.1)公安机房至华云托管机房设备搬迁
搬迁方案:
1)网络测试。测试公安分局机房至软件园机房光路情况,确保网络通畅。检查软件园机房机柜、电源配备情况,提前做好机柜间线路布放等准备工作。做好对应网络拓扑关系图。
2)对搬迁设备配置数据做好备份。
3)清点设备数量,根据网络拓扑关系进行清点记录并做好标记。
4)公安分局机房断电,服务器、存储、交换机断电下柜。
5)设备运输:设备经妥善包装后并使用合适车辆运输。
6)设备按预先规划顺序进行安装,网络连接,上电。
7)分别登陆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机查看配置参数,进行测试。
(5.2)华云托管机房至交警大队仓库设备搬迁
因设备升级换代,原有设备电警主机已无法满足需求,另为减少租赁机柜空间故将电警主机设备搬至仓库存放。
(6)机房租赁
新增2台4U存储服务器放置机房托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具备施工条件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达到验收标准。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环境和特点,为保障施工安全及交通顺畅,本工程施工时间拟安排在8:00- 18:00,必要时在夜间22:00-5:00。
地点:潍坊市高新区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2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12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潍坊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徐得军 电话(传真):0536-8869122
地址:潍坊高新区东风街与永惠路交叉口路南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成杨 电话(传真):0536-6106210
地址:潍坊市胜利东街2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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