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沂南县蒲汪镇土山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弃石(碎石、渣土)拍卖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景鸿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沂南县蒲汪镇土山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弃石(碎石、渣土)拍卖公告
沂南县蒲汪镇土山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弃石(碎石、渣土)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6月5日10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沂南县蒲汪镇土山破损山体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弃石(碎石、渣土)10万吨(实际数量以过磅为准),起拍价为120万元。
二、竞买人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物存放处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踏勘,也可由我公司组织踏勘。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1、请竞买人提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且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6月4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交纳竞买保证金1万元(本项目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并向我公司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25万元(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日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于拍卖日前持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与竞买。
2、同一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3、标的物存放地点、运输路线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未批准或未审批的视为不合格竞买人。
4、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的、前期拍卖项目未交清成交款的企业本次不得报名。
五、特别说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待弃石转运完毕后视履约情况予以退还,竞买保证金待成交价款、佣金缴纳完毕后原账户退回)缴入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3、拍卖标的质量及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4、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拍卖标的物转运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并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及内容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6、标的物以装运时的状态计量重量,标的物的开采、装卸、运输、损耗、存储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开采、装车、运输、标的交付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相关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7、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实地查勘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8、本治理项目结束后,如买受人转运数量未达到竞买数量,剩余部分自动终止,剩余价款由委托方无息返还买受人,拍卖佣金不予调整,买受人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9、该拍卖事项成交价款全额上缴县财政。
10、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交易额5万元以下的按不大于5%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1000元,交易额5万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50000元,一次拍卖分多个标的竞拍的,根据各买受人的方量测算金额收取),并严格按照签订的标的物交付合同约定时间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0539-2960123 2961222 13305391322
公司地址:兰山区北京路环球中心D座1503室
 
山东景鸿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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