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窗帘
片
2000*2500mm
百丝特、长沙
533
280
149240
2
遮光窗帘
双层布帘
14
700
9800
3
遮光隔音窗帘
间
定制双层布帘
5000
10000
4
电动卷帘
个
4000*5500mm
8
1400
11200
5
床垫
张
≥1900*1100mm
晚缘、浏阳
161
235
37835
6
学生床垫
自适应学生床
664
180
119520
合计报价
337595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
乙方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五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并报同级政府财管部门备案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4.在项目整体验收前,甲方有权要求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检的破坏性实验,如实验不合格,使用单位和甲方有权认定验收不合格,乙方须返工直至可验收合格。
1. 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且工艺精细、表面光滑、结构牢固。
2.项目整体质保伍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 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收到维护需求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
5. 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6.在施工或维护过程中,甲方须配合提供必需的条件。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