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齐齐哈尔站公铁联运站亭移设、翻新项目采购方案采购公告
金额
1.67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7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路1389599262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站公铁联运站亭移设、翻新

2.项目概述:一是将设置在站前广场出租车停靠点处的公铁联运站亭进行移设,从现出租车停靠点移设到地下通道北侧,对移设的站亭重新做站亭基础,并对原有站亭基础大理石地面进行恢复,并将原有站亭的方向进行调整,由南北向调整为东西向。二是对2处公铁联运站亭进行翻新,将框架进行打磨除锈,并刷底漆、面漆,对宣传窗玻璃压条进行更换,对站亭宣传画面进行更换,对站亭标识进行粉刷。同时因一处站亭调整方向,需重新制作一个站亭名头。

3.招标依据:

(1)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零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哈铁计(2021)236号)。

(2)关于印发《齐齐哈尔站零小工程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齐站技(2022)22号)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内容及包件划分

(注:采购人需明确价格是否为含税价。)

包件号

采购项目

施工地点

主要内容

计划工期

最高限价(含税价)(元)

备注

01

齐齐哈尔站公铁联运站亭移设、翻新

齐齐哈尔站站前广场

将设置在站前广场出租车停靠点处的公铁联运站亭进行移设,对移设的站亭重新做站亭基础,并对原有站亭基础大理石地面进行恢复;对2处公铁联运站亭进行翻新,将框架进行打磨除锈,并刷底漆、面漆,对宣传窗玻璃压条进行更换,对站亭宣传画面进行更换,对站亭标识进行粉刷,重新制作一个站亭名头

20天

16720.00

三、采购方式

公开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四、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取 1 评标方式。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综合评估法(需制定详细评审标准表)。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 1

1.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评标专家组成。

2.全部由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评标专家组成。

3.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指定评标专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项目。

(2)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4)承诺不使用农民工。

七、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

结算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

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

2.合同或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

(2)质量保证期限及质保金

①质量保证期限。对于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保证期为 12个月,自甲方验收合格并使用之日起计算。

②质保金。质保金按合同结算价格的 5 %计算。双方结算时,甲方从首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甲方无质量异议 30 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③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 3 日内派人免费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如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3)违约责任:

①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

②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乙方应当承担合同总金额 10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③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除承担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以外,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无偿进行返修或重做。标的物经两次返修或重做后仍然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合同解除后,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当予以返还,尚未支付的不再支付。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的,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金以外,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④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天,承担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天的,乙方除承担合同总金额 30 %的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以外,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⑤若承揽材料为甲方提供,乙方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擅自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的,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 /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其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⑦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⑧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使用农民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减去人工费用后剩余金额的20%;乙方使用农民工、与农民工因工资支付发生矛盾纠纷,引发农民工到甲方、甲方上级机关或政府部门集体讨薪事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减去人工费用后剩余金额的30%;乙方承担的上述违约金由乙方通过其他方式支付,不得在本合同人工费用中直接扣除”。

八、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

1.计划总工期:20日,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

2.项目内容:齐齐哈尔站公铁联运站亭移设、翻新

3.施工要求:将齐齐哈尔站站前广场一处的公铁联运站亭进行移设,对原有站亭地面进行恢复,同时对二处公铁联运站亭进行翻新,将框架进行打磨除锈,并刷底漆、面漆,对宣传窗玻璃压条进行更换,对站亭宣传画面进行更换,对站亭标识进行粉刷。同时因一处站亭调整方向,需重新制作一个站亭名头。

4.验收标准:由齐站客运科负责验工。

九、报名截止日期

2022年9月19日17:00

十、招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站 联系人:赵路 电话:13895992624 邮箱:15685292@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