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21]yscg[gk]2021002-1
预算金额240万元
招标公司顺昌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水莲13055981207
标书截止时间2021/11/16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22
公告正文
顺昌县水利局顺昌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顺昌县水利局委托,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721]YSCG[GK]2021002-1、顺昌县水利局顺昌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顺昌县水利局顺昌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2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1]YSCG[GK]2021002-1
      项目名称:顺昌县水利局顺昌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110299-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1(项) 根据《福建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闽水函〔2019〕542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确认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市、区)的通知》(闽水函〔2021〕432号)文件要求,顺昌县人民政府将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进行自评,达到85分以上,申请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省节水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和有关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评估,形成技术评估意见。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进行现场验收,对通过验收且公示无异议的,认定其达到《标准》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参照标准:(1)《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2)《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城〔1997〕45号);(3)《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18);(4)《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5)《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 164-2014);(6)《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16);(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21-2002)。(二)顺昌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需开展的工作1、全面摸排顺昌县供用水基础情况(1)依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逐一摸底各项指标达成情况,明确各项支撑材料的责任分配,尤其是重点成员单位;(2)结合摸底情况指导召开创建成员单位动员会,梳理创建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解表,并开展对接工作;(3)按照创建名单逐一进行现场摸底调查,弄清各单位供用水情况、节水管理与巡查台账、节水亮点情况、水表计量情况、用水器具情况等,逐一梳理各单位改造情况,汇总为改造清单。2、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创建(1)根据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建设工作进度计划;(2)对辖区内节水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照标准,评估现状;(3)对已开展的版块工作,按照标准要求,评估资料的完整度以及是否符合要求;(4)对未完善或未达标的项目,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3、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料汇编(1)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要求,开展原始证明材料收集工作,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分析、指导修正,生成指标结果。对未能达标数据指导有关单位进行整改,重新走访核实;(2)指导重难点工作及不完善工作的开展;(3)按照《福建省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达到85分以上,汇编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按照省厅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4、节水载体建设(1)组织召开节水载体建设培训会,安排专家进行水平衡测试标准、日常节水管理和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申报培训,下发资料收集清单;(2)节水型企业建设:确定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型载体建设名录,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以及水平衡测试工作,计算其所占比例(水平衡测试报告和节水型企业申报书每家企业各2本);(3)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确定公共机构单位节水型载体建设名录,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以及水平衡测试工作,计算其所占比例(水平衡测试报告和节水型单位申报书每个单位各2本);(4)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确定居民小区节水型载体建设名录,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计算其所占比例(节水型小区申报书每个小区各2本);(5)本次创建载体数量具体的载体数量以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标准要求为准。其中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15%。根据载体现场走访调查情况,安装水表,提高计量率;采购节水型器具,改造淘汰型用水器具。5、节水器具调查、公众节水意识调查、节水宣传与节水型器具推广(1)对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居民家庭进行用水器具调查,填写器具调查表(样本1000份),编制节水器具使用调查报告,需要在工作方案中提供样表;(2)开展辖区内公众节水意识调查工作,制作节水意识调查表(样本1000份),确定调查方式及对象,开展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确保70%以上调查对象有明显的节水意识,需要在工作方案中提供样表;(3)全面开展顺昌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宣传工作,设计印刷宣传标语和环保袋(各1000份),创建过程中张贴和发放,需要在工作方案中提供样本。(4)节水宣传与节水型器具推广:策划组织以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为主题的节水宣传现场活动,购买节水型器具和节水宣传用品,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宣传期间进行;进一步普及和提倡使用节水型器具。6、拍摄影视片选取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素材,编写脚本,拍摄高清影像资料,用于申报及现场汇报,并达到相关要求。7、现场迎检工作指导(1)协助确定现场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灌区检查名单;(2)对接抽检单位迎检准备工作;(3)现场考核单位预检;(4)制作现场考核活动手册。(工作方案中需要提供手册框架样本)(三)、进度和质量按照顺昌县水利局同意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包括申报工作技术指导、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汇编、申报资料汇编、水平衡测试、节水型载体建设、节水型器具调查、节水意识调查、节水宣传和器具推广、影视片拍摄、现场迎检工作等。中标方必须保证在合同签订后240天内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料申报工作,确保通过水利厅的验收。具体申报与验收安排以福建省水利厅安排为准。 24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01 15:00至2021-11-16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22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昌县水利局 
        地    址:中山中路57号
         联系方式:13905991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6号店面
        联系方式:13055981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水莲
        电   话:13055981207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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