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智德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孝义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于2021年12月14日就孝义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试点项目组织需求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及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一、采购人:孝义市城市管理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智德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凡对本次采购需求论证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孝义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13111186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智德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潜丘路阳光城花满墅二期商铺3010室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0358-8212899/18935172397
项目名称 | 孝义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试点项目 | ||
采购人 | 孝义市城市管理局 | ||
采购项目内容 | 孝义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试点项目 | ||
采购方式 | 集中采购 | ||
预算金额 | 3304867元/年,服务期限为3年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单位 |
刘便娥 | 高级讲师 | 吕梁市会计学校 | |
王彩云 | 正高级工程师 | 吕梁市城市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 |
李景华 | 高级经济师 | 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行政执法队 | |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通过论证,论证小组认为: 1、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废物循环利用,节能环保;相关设备均能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地方标准规定规范;项目的实施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意义,提升了居民的环保意识。 2、根据晋财购【2021】2号文件,本项目不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范围内,建议分散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3、预算建议控制在298万左右(不超300万)。 | ||
专家签字 | 王彩云 刘便娥 李景华 |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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