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201室二年租赁使用权
金额
37.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9/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1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物业租赁项目信息公告表
交易内容 项目编号 ZHAEEC19-136L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珠海市珠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招租(委托)方 珠海南油大酒店
招租(委托)方所属地 珠海
标的名称 珠海南油大酒店玻璃楼201室二年租赁使用权
交易底价(万元) 37.128
交易时间 2019年05月29日 10时00分
交易时间备注 自由报价期:2019年5月29日上午10:00至2019年6月11日上午10:00;限时报价期:2019年6月11日上午10:00起,限时报价周期600秒。
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电脑终端
项目(标的)意向 出租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3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交易,详见招标文件。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底价与意向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备注
挂牌时间 2019年05月29日
项目(标的)概况 1、房产登记号:粤(2017)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70029号2、核准日期:2017年1月23日;3、地点:珠海市水湾路368号;4、用途:办公;5、房产使用者:珠海市珠光发展有限公司,由珠海市珠光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珠海南油大酒店进行管理并获取收益;6、房产来源:自建;7、房产面积:238平方米;8、房屋四墙归属:东:自墙;南:自墙;西:自墙;北:自墙;四至:东:海湾花园;南:绿洋山庄;西: 水湾路;北:证券大厦。
挂牌起止日期 2019年05月29日2019年06月06日
标的租赁评估价值(人民币)(万元) 0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项目租赁期限为二年,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二年的总租金37.128万元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租金按月收取,出租用途仅作办公室用途。 2、标的现处于出租状态,租赁合同于2019年5月14日期满,原租户未搬离,原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若非原租户中标,需给予原租户约20日的搬迁期。出租方负责清场。 3、标的房产权属人为珠海市珠光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珠海南油大酒店进行管理,承租意向方/竞标人中标后,与珠海南油大酒店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中标人不得拒绝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租金不予调整。 4标的按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不许转租或分租,否则,招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不予返还,承租方并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招租方损失。招租方与承租方不存在人身、财产保险及保管关系。 5、租金的缴纳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由承租方于每月15日前一次性交纳给招租方(除首月外)。承租方应按照约定向招租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承租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招租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招租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亦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 6、标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独自承担,意向承租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 7、承租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协议贰个月的物业租金。承租方必须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后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转账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后归招租方所有。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承租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招租方应在承租方返还租赁标的并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的退还给承租方。如有违约情形,则招租方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所致招租方的损失。 8、租期内因政策性原因或法律认可的不可抗力原因或招租方整体规划改造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政策性原因或法律认可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中途停业,停业不超过1个月时,租金不予调整;经招租方确认停业3个月内,租金减半计收;若经招租方确认停业超过3个月,经招租方和中标承租方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协议,办理中间租金结算手续。 9、招租方提供电、通讯接驳点(详见合同范本),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提供一个免费车位,200平方米二个免费车位(超100平方不满200平方提供一个免费车位,以此类推)。 10、意向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应在电子竞价中至少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如有其他意向方已报底价,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价)。 11、招租方可额外提供15天的装修免租期(以标的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装修免租期内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2、标的无中央空调; 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合同范本。
项目(标的)附件
意向承租方/竞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资料清单 意向方为企业法人的: 1、*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工商机读档案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原件); 3、同意受让项目的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内部决议;4、公司章程或证明内部决议有效的其他文件; 5、租赁合同范本、项目公告表盖章确认件;6、按要求递交的其他文件。
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2019年06月06日 17时00分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
竞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万元) 3
交纳竞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9年06月06日 17时00分前 (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标
交纳竞标保证金的账户 户 名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开户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2019年06月06日 17时00分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 交易一部
联 系 人 陶经理
联系电话 07562992731、2538001
传 真 07562992777
备注 温馨提示: 1、意向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相关交易规则可在本网站中的“政策法规”栏查看,合同范本等可在“下载专区”中下载。 2、意向方可与项目委托方联系并了解标的现状。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知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知瑕疵和风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或要求解除交易合同,也不得要求委托方及本中心作赔偿或补偿。联系人:覃耀聪;联系电话:13702324169。 3、意向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到电子竞价系统中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本中心,本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方登录账号并通知意向方。 4、意向方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5、交易活动中各意向方均未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出价一次的、在被确定为项目受让方后不与转让委托方签定转让交易合同、签定交易合同后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本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中心作为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实施交易,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项目委托方、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项目委托方、本中心不保证移交的项目标的无缺损或丢失,中标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项目标的。 4、意向方如对本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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