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1cg2023fw928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文栋1538553693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易政网通信运营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3FW928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3014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易政网通信运营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4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中标结果公告中第四项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服务类
名称:易政网通信运营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易政网通信运营商服务
服务要求:一、CA-手机卡技术满足以下要求:1、支持传统手机卡所具有的语音及数据业务功能;2、CA-手机卡采用国密芯片,满足国密证书的算法和存储要求,充分利用 U/SIM 卡的存储空间,提供基于证书加密的文件存储服务;3、通过通信报文与易政网 APP 实现关键数据安全存储、可信计算和身份鉴权;4、支持 13.56MHz 射频、RFID 技术、蓝牙/NFC 等主流技术,扩展性、兼容性强,卡内通过蓝牙/NFC协议与手机应用互连,实现专门的安全通信通道;5、依据《GM/T 0016-2012 智能密码钥匙密码应用接口规范》,CA-手机卡应当遵循国家密码局相关规范,私钥卡内生成并存储,私钥不出卡。二、资质规范满足以下要求*1、嵌入到 CA-手机卡内的数字证书支持国密证书,满足承载国密证书的手机卡、使用国密证书的微操作系统和微应用、安装在手机上的应用执行环境或程序符合国密规范。(已提供承诺函)*2、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符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意见》(厅〔2005〕36 号)、《安徽省电子认证证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厅〔2008〕24 号)文件要求,符合省经信委、省密码局、省网信办、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我省电子认证工作的意见》(皖经信安协〔2016〕78 号)文件要求。(已提供承诺函)*3、所使用数字证书的签发机构取得由工信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国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已经提供承诺函)*4、用于认证服务活动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基础设施符合《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未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商用密码产品,严禁用于电子政务电子认证项目。(已提供承诺函)*5、依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第四条商用密码产品的品种和型号必须经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未经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不得生产或者销售”,运营商提供的 CA-手机卡需要符合此项规定要求。(已提供承诺函)三、软件/平台要求1、运营商提供用于本项目的 CA-手机卡需要以 SDK形式同步提供 API 接口,SDK 需要提供证书管理、密钥及 PIN 码管理、签名和验签、获取手机号、检测认证程序、证书登录等功能,供易政网调用,接口调用安全稳定。通过接口调用 CA 认证能力时,成功率不低于 99%。2、满足增加 CA 卡验证时的手机运营商识别,根据运营商调用不同的验证 API,统一验证结果回调正确和错误信息,统一封装回调信息。3、方案支持至少 5 万 CA-手机卡用户同时在线,关键 API 接口调用需要支持至少 500 用户同时并发请求,确保在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易政网 APP 时响应速度快,用户感知良好。4、满足增加 CA-手机卡识别 Android10 适配,统一识别正确和错误信息,统一 API 即调用一次 SDK接口即可获取 CA 卡信息。5、方案兼容安卓目前主流机型,对手机设备没有特殊性能及配置要求,并且能够稳定运行,无过度耗电及占用大量运行内存。6、运营商提供本项目专用的后台管理系统。该后台管理系统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卡管理、实名认证管理、数字证书查询、统计、追溯等,该后台管理系统须符合国密规范,且所有服务端及数据库应部署在芜湖市本地,相关用户行为信息应归政府所有,我公司提供安全保障方案。*该后台管理系统需向易政网后台管理系统提供用户信息查询接口(已提供承诺函)。7、要求嵌入到 CA-手机卡内的数字证书能够兼容芜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内(包含已建、在建及后续新增项目)所有的 CA 证书,实现一证互通;要求各运营商使用的证书必须能够相互兼容。四、提供的套餐服务要求1、每月流量国内不低于 30G;2、套餐服务包含 CA 认证功能;3、每月通话时长不低于 500 分钟(不含港澳台);4、每月短信数量不低于 100 条。5、本地虚拟短号互打免费。(*上述 5 条响应文件中已附承诺函,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五、后期管理要求1、运营商按年度主动提供 CA-手机卡用户套餐费用结算单到各单位。2、运营商应提供流量告警、欠费告警等短信服务至每一名 CA-手机卡用户。3、在终端欠费的情况下,运营商不得随意停止服务,应当及时与各单位业务牵头人联系。4、运营商优化“手机卡+CA 证书”解决方案,简化用户更换手机时的解绑、安装、重新绑定等操作,不得通过安装其他 APP 应用实现 CA 认证功能。5、运营商不强行要求原易政网套餐的用户更换为新套餐,由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更换套餐。6、如有用户自愿携号转网的,运营商做好保障服务。六、投标报价我公司的报价包含招标要求内的所有内容(含硬件、软件、网络、流量、移动终端数字证书及售后服务),以通信服务月套餐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七、维保服务要求1、我公司在各县区有稳定的售后服务资源,并能提供固定的服务联系人。2、我公司提供不短于合同期的维保支撑服务。3、我公司提供新、老套餐变更方案,不得强制要求用户办理新号码。4、我公司提供 CA-手机卡详尽的换、补流程及费用说明,换、补流程应简单快捷,不得擅自设置换、补卡门槛,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八、供货要求  项目正式启动后,征集人将要求各具体用户在 15日历天内明确各自手机卡 CA 供应商,我公司在用户确定后的 15 日历天内负责供货和安装到位。不能按时供货及安装的,合同即终止,并处以合同约定的终端及年服务套餐总价的两倍违约金。
九、其他需求
1、我公司对所有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伪造、变造材料的情况,合同即终止,按违约处理。同时将纳入我市信用体系监管范围,进行联合惩戒。2、我公司中标后,对网络覆盖及质量、终端硬件质量、售后维保服务内容负责。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征集人对未尽事宜可以向中标人提出修正、增项、完善的要求,我公司配合响应。*4、我公司安排专人配合易政网对接皖政通的调试工作,不得收取额外费用。(已经提供承诺函)
服务时间:二年
服务标准:国家标准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服务类
名称:易政网通信运营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易政网通信运营商服务
服务要求:一、CA-手机卡技术满足以下要求:1、支持传统手机卡所具有的语音及数据业务功能;2、CA-手机卡采用国密芯片,满足国密证书的算法和存储要求,充分利用 U/SIM 卡的存储空间,提供基于证书加密的文件存储服务;3、通过通信报文与易政网 APP 实现关键数据安全存储、可信计算和身份鉴权;4、支持 13.56MHz 射频、RFID 技术、蓝牙/NFC 等主流技术,扩展性、兼容性强,卡内通过蓝牙/NFC协议与手机应用互连,实现专门的安全通信通道;5、依据《GM/T 0016-2012 智能密码钥匙密码应用接口规范》,CA-手机卡应当遵循国家密码局相关规范,私钥卡内生成并存储,私钥不出卡。二、资质规范满足以下要求*1、嵌入到 CA-手机卡内的数字证书支持国密证书,满足承载国密证书的手机卡、使用国密证书的微操作系统和微应用、安装在手机上的应用执行环境或程序符合国密规范。(已提供承诺函)*2、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符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意见》(厅〔2005〕36 号)、《安徽省电子认证证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厅〔2008〕24 号)文件要求,符合省经信委、省密码局、省网信办、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我省电子认证工作的意见》(皖经信安协〔2016〕78 号)文件要求。(已提供承诺函)*3、所使用数字证书的签发机构取得由工信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国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已经提供承诺函)*4、用于认证服务活动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基础设施符合《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未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商用密码产品,严禁用于电子政务电子认证项目。(已提供承诺函)*5、依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第四条商用密码产品的品种和型号必须经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未经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不得生产或者销售”,运营商提供的 CA-手机卡需要符合此项规定要求。(已提供承诺函)三、软件/平台要求1、运营商提供用于本项目的 CA-手机卡需要以 SDK形式同步提供 API 接口,SDK 需要提供证书管理、密钥及 PIN 码管理、签名和验签、获取手机号、检测认证程序、证书登录等功能,供易政网调用,接口调用安全稳定。通过接口调用 CA 认证能力时,成功率不低于 99%。2、满足增加 CA 卡验证时的手机运营商识别,根据运营商调用不同的验证 API,统一验证结果回调正确和错误信息,统一封装回调信息。3、方案支持至少 5 万 CA-手机卡用户同时在线,关键 API 接口调用需要支持至少 500 用户同时并发请求,确保在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易政网 APP 时响应速度快,用户感知良好。4、满足增加 CA-手机卡识别 Android10 适配,统一识别正确和错误信息,统一 API 即调用一次 SDK接口即可获取 CA 卡信息。5、方案兼容安卓目前主流机型,对手机设备没有特殊性能及配置要求,并且能够稳定运行,无过度耗电及占用大量运行内存。6、运营商提供本项目专用的后台管理系统。该后台管理系统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卡管理、实名认证管理、数字证书查询、统计、追溯等,该后台管理系统须符合国密规范,且所有服务端及数据库应部署在芜湖市本地,相关用户行为信息应归政府所有,我公司提供安全保障方案。*该后台管理系统需向易政网后台管理系统提供用户信息查询接口(已提供承诺函)。7、要求嵌入到 CA-手机卡内的数字证书能够兼容芜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内(包含已建、在建及后续新增项目)所有的 CA 证书,实现一证互通;要求各运营商使用的证书必须能够相互兼容。四、提供的套餐服务要求1、每月流量国内不低于 30G;2、套餐服务包含 CA 认证功能;3、每月通话时长不低于 500 分钟(不含港澳台);4、每月短信数量不低于 100 条。5、本地虚拟短号互打免费。(*上述 5 条响应文件中已附承诺函,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五、后期管理要求1、运营商按年度主动提供 CA-手机卡用户套餐费用结算单到各单位。2、运营商应提供流量告警、欠费告警等短信服务至每一名 CA-手机卡用户。3、在终端欠费的情况下,运营商不得随意停止服务,应当及时与各单位业务牵头人联系。4、运营商优化“手机卡+CA 证书”解决方案,简化用户更换手机时的解绑、安装、重新绑定等操作,不得通过安装其他 APP 应用实现 CA 认证功能。5、运营商不强行要求原易政网套餐的用户更换为新套餐,由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更换套餐。6、如有用户自愿携号转网的,运营商做好保障服务。六、投标报价我公司的报价包含招标要求内的所有内容(含硬件、软件、网络、流量、移动终端数字证书及售后服务),以通信服务月套餐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七、维保服务要求1、我公司在各县区有稳定的售后服务资源,并能提供固定的服务联系人。2、我公司提供不短于合同期的维保支撑服务。3、我公司提供新、老套餐变更方案,不得强制要求用户办理新号码。4、我公司提供 CA-手机卡详尽的换、补流程及费用说明,换、补流程应简单快捷,不得擅自设置换、补卡门槛,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八、供货要求  项目正式启动后,征集人将要求各具体用户在 15日历天内明确各自手机卡 CA 供应商,我公司在用户确定后的 15 日历天内负责供货和安装到位。不能按时供货及安装的,合同即终止,并处以合同约定的终端及年服务套餐总价的两倍违约金。
九、其他需求
1、我公司对所有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伪造、变造材料的情况,合同即终止,按违约处理。同时将纳入我市信用体系监管范围,进行联合惩戒。2、我公司中标后,对网络覆盖及质量、终端硬件质量、售后维保服务内容负责。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征集人对未尽事宜可以向中标人提出修正、增项、完善的要求,我公司配合响应。*4、我公司安排专人配合易政网对接皖政通的调试工作,不得收取额外费用。(已经提供承诺函)
服务时间:二年
服务标准:国家标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
服务类
名称:易政网通信运营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易政网通信运营商服务
服务要求:一、CA-手机卡技术满足以下要求:1、支持传统手机卡所具有的语音及数据业务功能;2、CA-手机卡采用国密芯片,满足国密证书的算法和存储要求,充分利用 U/SIM 卡的存储空间,提供基于证书加密的文件存储服务;3、通过通信报文与易政网 APP 实现关键数据安全存储、可信计算和身份鉴权;4、支持 13.56MHz 射频、RFID 技术、蓝牙/NFC 等主流技术,扩展性、兼容性强,卡内通过蓝牙/NFC协议与手机应用互连,实现专门的安全通信通道;5、依据《GM/T 0016-2012 智能密码钥匙密码应用接口规范》,CA-手机卡应当遵循国家密码局相关规范,私钥卡内生成并存储,私钥不出卡。二、资质规范满足以下要求*1、嵌入到 CA-手机卡内的数字证书支持国密证书,满足承载国密证书的手机卡、使用国密证书的微操作系统和微应用、安装在手机上的应用执行环境或程序符合国密规范。(已提供承诺函)*2、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符合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广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意见》(厅〔2005〕36 号)、《安徽省电子认证证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厅〔2008〕24 号)文件要求,符合省经信委、省密码局、省网信办、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我省电子认证工作的意见》(皖经信安协〔2016〕78 号)文件要求。(已提供承诺函)*3、所使用数字证书的签发机构取得由工信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国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已经提供承诺函)*4、用于认证服务活动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基础设施符合《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未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商用密码产品,严禁用于电子政务电子认证项目。(已提供承诺函)*5、依据《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第四条商用密码产品的品种和型号必须经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未经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不得生产或者销售”,运营商提供的 CA-手机卡需要符合此项规定要求。(已提供承诺函)三、软件/平台要求1、运营商提供用于本项目的 CA-手机卡需要以 SDK形式同步提供 API 接口,SDK 需要提供证书管理、密钥及 PIN 码管理、签名和验签、获取手机号、检测认证程序、证书登录等功能,供易政网调用,接口调用安全稳定。通过接口调用 CA 认证能力时,成功率不低于 99%。2、满足增加 CA 卡验证时的手机运营商识别,根据运营商调用不同的验证 API,统一验证结果回调正确和错误信息,统一封装回调信息。3、方案支持至少 5 万 CA-手机卡用户同时在线,关键 API 接口调用需要支持至少 500 用户同时并发请求,确保在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易政网 APP 时响应速度快,用户感知良好。4、满足增加 CA-手机卡识别 Android10 适配,统一识别正确和错误信息,统一 API 即调用一次 SDK接口即可获取 CA 卡信息。5、方案兼容安卓目前主流机型,对手机设备没有特殊性能及配置要求,并且能够稳定运行,无过度耗电及占用大量运行内存。6、运营商提供本项目专用的后台管理系统。该后台管理系统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卡管理、实名认证管理、数字证书查询、统计、追溯等,该后台管理系统须符合国密规范,且所有服务端及数据库应部署在芜湖市本地,相关用户行为信息应归政府所有,我公司提供安全保障方案。*该后台管理系统需向易政网后台管理系统提供用户信息查询接口(已提供承诺函)。7、要求嵌入到 CA-手机卡内的数字证书能够兼容芜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内(包含已建、在建及后续新增项目)所有的 CA 证书,实现一证互通;要求各运营商使用的证书必须能够相互兼容。四、提供的套餐服务要求1、每月流量国内不低于 30G;2、套餐服务包含 CA 认证功能;3、每月通话时长不低于 500 分钟(不含港澳台);4、每月短信数量不低于 100 条。5、本地虚拟短号互打免费。(*上述 5 条响应文件中已附承诺函,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五、后期管理要求1、运营商按年度主动提供 CA-手机卡用户套餐费用结算单到各单位。2、运营商应提供流量告警、欠费告警等短信服务至每一名 CA-手机卡用户。3、在终端欠费的情况下,运营商不得随意停止服务,应当及时与各单位业务牵头人联系。4、运营商优化“手机卡+CA 证书”解决方案,简化用户更换手机时的解绑、安装、重新绑定等操作,不得通过安装其他 APP 应用实现 CA 认证功能。5、运营商不强行要求原易政网套餐的用户更换为新套餐,由用户自行选择是否更换套餐。6、如有用户自愿携号转网的,运营商做好保障服务。六、投标报价我公司的报价包含招标要求内的所有内容(含硬件、软件、网络、流量、移动终端数字证书及售后服务),以通信服务月套餐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所有费用。七、维保服务要求1、我公司在各县区有稳定的售后服务资源,并能提供固定的服务联系人。2、我公司提供不短于合同期的维保支撑服务。3、我公司提供新、老套餐变更方案,不得强制要求用户办理新号码。4、我公司提供 CA-手机卡详尽的换、补流程及费用说明,换、补流程应简单快捷,不得擅自设置换、补卡门槛,或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八、供货要求  项目正式启动后,征集人将要求各具体用户在 15日历天内明确各自手机卡 CA 供应商,我公司在用户确定后的 15 日历天内负责供货和安装到位。不能按时供货及安装的,合同即终止,并处以合同约定的终端及年服务套餐总价的两倍违约金。
九、其他需求
1、我公司对所有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伪造、变造材料的情况,合同即终止,按违约处理。同时将纳入我市信用体系监管范围,进行联合惩戒。2、我公司中标后,对网络覆盖及质量、终端硬件质量、售后维保服务内容负责。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征集人对未尽事宜可以向中标人提出修正、增项、完善的要求,我公司配合响应。*4、我公司安排专人配合易政网对接皖政通的调试工作,不得收取额外费用。(已经提供承诺函)
服务时间:二年
服务标准:国家标准

更正日期:2023年5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思源路6号
联系方式:0553-5111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15385536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文栋
电   话:15385536931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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