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对湖南王老五饮品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金额
3073.9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zq20200050
预算金额3073.96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对湖南王老五饮品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项目编号 24ZQ20200050
挂牌起始日期 2020/9/3 挂牌截止日期 2020/9/29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对湖南王老五饮品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
债权总额(万元) 8312.593251
本金(万元) 7464.844460
利息(万元) 844.227691
费用(万元) 3.5211
债权相关情况

本次转让的债权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以下简称“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分行”)所持不良贷款债权。该债权是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分行对湖南王老五饮品有限公司发放的贷款本金及对应利息。湖南王老五饮品有限公司于20171227日办理了流动资金贷款74,990,000元,期限至20181226日止;截至20200811日(此日期为债权转让基准日),湖南王老饮品有限公司尚欠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分行贷款本金合计74,648,444.60元,利息为8,442,276.91元,垫付费用35,211.00元。贷款风险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抵押、担保情况:湖南王老五饮品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湘潭市九华经开区九华大道17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潭九国用2012A01080号、潭九国用2012A01081号、潭九国用2012A01082号,总面积为251447平方米;房屋权证号为潭房权证字第2014020126号、2014020131号、2015004701号、2015004707号、2015004727号、2015004733号,总面积为35065.31平方米。并由张宏辉、张艳群、周后祥、周奕良、方丽、深圳王老五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人生饮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责任。

债务人存在大量在诉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湖南王老五饮品有限公司一案(判决文书号为:20170302民初3343号、执行文书号为:201803021366号),涉案标的1669.2万元,案由:欠缴土地出让金;二、欧亚洲诉湖南王老五饮品有限公司一案(文书号:20160302935号),涉案标的201.64万元,案由:借款担保纠纷;三、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湖南王老五饮品有限公司一案(文书号:202003执保2号),涉案标的5774.9万元,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四、吴正球诉讼湖南王老五饮品有限公司一案(文书号:20190302民初2422号),涉案标的48.36万元,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根据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答复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湖南王老五饮品有限公司两宗土地司法处置一事的回复函》,有可能出现需补足已开发使用土地的土地差价及收回未开发使用土地的情况。

上述各具体涉案情况,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债权权利实现存在不确定性等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后,方可至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分行查询贷款债权详细资料并开展尽调,本公告报名截止日即为尽调申请截止日,联系人:沈先生13973288136

债权清单 --
其他披露内容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资产信息以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后,转让方提供的最终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为准。相关标的物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房产及土地实际状况以产权证件记载为准。意向受让方通过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从转让方工作人员等了解到的信息,除非有转让方的书面授权且为书面答复外,均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物信息的承诺或更正。对于转让标的资产的瑕疵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作出判断。
转让底价(元) 30739600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430300563515585Y

住所

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45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曹毅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对湖南王老五饮品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上公开发布债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债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债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债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债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特别声明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资产信息以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签署《保密承诺书》后,转让方提供的最终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为准。相关标的物信息以实物现状为准,房产及土地实际状况以产权证件记载为准。意向受让方通过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从转让方工作人员等了解到的信息,除非有转让方的书面授权且为书面答复外,均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物信息的承诺或更正。对于转让标的资产的瑕疵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作出判断。

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以下特别申明:

1、转让方仅就标的债权资产进行现状转让,不对标的债权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担保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受让方应承担受让标的债权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转让方依法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债权转让标的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过户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4、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应承担一切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得以权利部分不能实现或全部不能实现等要求转让方返还部分或全部价款;同时,不得向转让方(包括分支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利追索(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实物资产)。

5、凡参与受让者,进入交易程序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在转让方处全面了解本次债权转让相关资料并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和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权利实现存在不确定性、抵押的部分资产存在其他债权人查封现象、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等。

6、《债权转让协议》为受让方必须接受之内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视为完全同意接受本公告及《债权转让协议》中的全部内容。《债权转让协议》文本可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查询。

意向受让方资格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4、意向受让方如未通过反洗钱相关筛查的,终止其受让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下列资料:①主体资格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已“三证合一” 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②章程、③决议及批准类资料、④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提交下列资料:①公民身份证、②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下述指定账户。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转让。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8112 0309 0000 1656 7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当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转让方仅就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不对标的债权之法律上的有效性(含本债权相关抵押之有效性)和商业价值提供任何有约束力的判断和承诺。受让方愿意承担受让标的债权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等相关风险。

5、受让方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与本债权处置相关法律文书移交给受让方,并依法办理债权转移相关手续。受让方全部价款未支付完毕之前,债权不发生转移,不办理债权移交手续,不移交债权凭证、不刊登转让公告等。

7、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自行承担债权转让标的的后续手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过户等)及承担后续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如受让方不能办理上述后续手续而导致的损失,概与转让方无关。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反洗钱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反洗钱相关材料。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债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标的查看联人 沈先生13973288136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自2020年09月03日起至2020年9月29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9220000元
2、处置方式:
①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当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竞价阶梯 500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 2020年09月30日10:00至10: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详见《受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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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黄女士:0731-84178660、13789080515
技术支持 黄女士:0731-84178660、13789080515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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