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时长
服务内容
单价/小时
服务预估人数
总价(元)
服务费用为300元/月/人的老年人服务对象每个月服务次数不低于4次,
总服务时间不低于12小时。
1.生活照料服务
(1)助餐服务:洗、煮饭应干净、卫生;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送餐上门应及时,有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
(2)起居服务:协助老年人生活起居,定时为卧床老年人翻身;
(3)助浴服务:助洛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应有家属或助老员在场,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情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
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
(4)卫生清理服务:协助刷牙、洗险、洗脚、按摩(动作适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并做到老人容
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定期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定时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5)代办服务:代换煤气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应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时办理。
2.医疗保健服务
(1)预防保健服务:掌握预防老年病的基本知识并进行基础性的预防、健康状况调查,量血压;
(2)医疗服务:处理常见疾病并开具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或陪同就医,协助开展医疗工作应急处理相关事件,应能正确测量血压、体温等、代挂号、陪同就医、代购药品;
(3)康复护理服务:指导老年人正确执行医嘱,协助老年人正确使用康复、保健仪器;
25元/小 时
77
277200.00元
(4)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
(5)服务对象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 3.家政服务
(1)安装维修家电: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等家电的安装维修,按老年人要求进行,维(装)修后 无安全隐患,能正常使用;
(2)清洗服务:日常物品整理、简单家具除尘、居室整理、衣物洗涤、拖洗地面、清洗换气扇、油烟机、煤气灶类等应做到清洗干净、卫生,符合老年人服务的要求;
(3)疏通服务: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应按照老年人要求进行疏通,疏通后能正常使用;
(4)其他家政类服务。4.精神慰藉服务
(1)精神支持服务:读报,耐心倾听,能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
(2)心理疏导服务: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3)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
服务费用为400元/月/人的老年人服务对象每个月服务次数不低于6次,
服务时间不低于16小时。
(1)助餐服务:洗、煮饭应干净、卫生;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 有食谱;送餐上门应及时,有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
(3)助浴服务:助洛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应有家属或助老员在场,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情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
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定期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定时打扫室 内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170
816000.00元
(3)康复护理服务;指导老年人正确执行医嘱,协助老年人正确使用康复、保健仪器;
(4)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
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5)服务对象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
3.家政服务
(1)安装维修家电: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等家电的安装维修,按老年人要求进行,维(装)修后无安全隐患,能正常使用;
(4)其他家政类服务。 4.精神慰藉服务
服务费用为500元/
月/人的老年人服
务对象每个月服务
次数不低于8次,
总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3)助浴服务:助洛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应有家属或助老员在场,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情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
35
210000.00元
(3)疏通服务: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应按照老年人要求进行疏通,疏通后能正
常使用;
合计
1303200.00元
(1)助餐服务:洗、煮饭应干净、卫生;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送餐上门应及时,有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
(4)卫生清理服务:协助刷牙、洗险、洗脚、按摩(动作适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并做到老人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定期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定时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4)健康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及会议报告或老年学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期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教育:
(5)服务对象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
(4)其他家政类服务。
4.精神慰藉服务
(2)心理疏导服务: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按季度支付,结算时中标人应向街道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签字的服务记录等有效凭证,经街道核实后向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按实结算。
(一)基本要求
1.应有老年人的服务预案,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记录;
2.应有明确详细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记录,服务对象和服务员需签字认可,服务记录方才有效,部分老人无书写能力的,可以用奈手印或盖章替代签字;应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包含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等):
3.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完成率达100%,老年人或监护人满意率≥90%;
4.服务费用为300元/月/人的老年人服务对象每个月服务次数不低于4次,总服务时间不低于12小时。服务费用为400元/月/人的老年人服务对象每个月服务次数不低于6次,服务时间不低于16小时。服务费用为500元/月/人的老年人服务对象每个月服务次数不低于8次,总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如有省市政策调整,则以新政策标准为准。
(二)具体内容
(4)卫生清理服务:协助刷牙、洗险、洗脚、按摩(动作适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并做到老人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定期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定时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3)疏通服务:水池、浴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应按照老年人要求进行疏通,疏通后能正常使用:
考核标准: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每季度服务情况进行检查,服务对象对服务机构的满意度需达到90%以上。服务机构满意率未达到90%,在三十日内进行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扣除本季度10%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满意率未达到85%,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当年30%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中标人需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双方协商
1.中标单位如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职责、擅自提高服务费或变向收取其他费用、在服务过程中出现老人反映服务质量差的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三个月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相关记录,若中标人连续两次未按要求整改完成,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 服务期限为2023年07月12日-2025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和续签协议.。
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解答和管理由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政策解答,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街道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行共同管理。